分析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8:11:44 174 人看过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方面由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损失重大的行为构成。

区分本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界限

关键在于主体不同,本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后罪主体则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于一些合同和涉外技术转让合同,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等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机关审奋批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签订、履行这些合同过程中如果玩忽职守,而有关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亦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前段时间的主管人员与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此都应承担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刑事责任。但定罪则应根据主体身份的不同特征分别以本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论处。

《刑法》第四百零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行政传唤的合法性及法律依据分析
    行政传唤有的法律依据有《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措施类,而不在强制的措施类。因此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的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是不具有强制力的。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该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的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之后,应该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的时间。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可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严
    2023-07-01
    104人看过
  • 分析绑架罪中加重罪行的法律依据
    解绑架罪的加重情节:1、行为人绑架造成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有时不是罪犯追求的结果,而是绑架的连带行为;这种严重的法律后果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两种主观独立意图,也不是两种独立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之为想象竞合犯,即行为人故意绑架殴打造成重伤或死亡。因此,触犯了几种不同的罪名,是想象中的数罪,而不是实质性的数罪,选择一种重罪来判断,并以绑架罪的结果量刑;2、因重伤或死亡作为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法定情节,可以作为包容犯从重处罚绑架情节。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造成重伤、死亡的,是绑架罪的加重情节。绑架罪加重处罚的哪些情况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对该死亡主观上至少有过失的罪过,如果被绑架人的死亡与绑架行为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该死亡对于行为人而言是意外事件。如,被害人自己吸烟引起火灾被烧死,不能要求绑架分子对该结果负刑事
    2023-07-13
    200人看过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界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区分本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主体不同,本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后罪主体则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于一些合同和涉外技术转让合同,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等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机关审奋批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签订、履行这些合同过程中如果玩忽职守,而有关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亦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前段时间的主管人员与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此都应承担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刑事责任。但定罪则应根据主体身份的不同特征分别以本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论处。认定本罪要注意与对方的行为结合起来加以认定只有对方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
    2023-06-17
    266人看过
  • 追加被告的法律依据及分析
    我国《民诉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最高法《民诉意见》第57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从上述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把是否必要共同诉讼作为追加当事人的标准。根据诉讼标的是否共同和是否同一种类,共同诉讼可以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与普通的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共同起诉讼或共同应诉的人,叫做共同诉讼人。一、追加被告的法律法规民诉法第13条、第108条规定,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
    2023-02-17
    365人看过
  • 被骗罪中的履行合同失职的量刑问题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失职渎职罪的量刑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23-07-04
    120人看过
  • 违反合同履行失职被骗怎么定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问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方违反合同履行方式时怎么处理一方违反合同履行方式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1、协商。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
    2023-08-01
    258人看过
  • 合同诈骗与失职罪:两者之间的法律定性分析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是否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如果在签订、履行合同时虽然被骗,但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损失,不构成犯罪。2.区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界限。两种犯罪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而被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后者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贷款合同诈骗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两者侵犯的都是复杂客体,且都包括侵犯了财产所有权,但侧重点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合同监管制度。而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则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2、两者发生的场合不同。合同诈骗罪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而贷款诈骗罪发生在行为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过程中。3
    2023-07-16
    306人看过
  •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与玩忽职守罪的不同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以下称本罪)与玩忽职守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行为人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不正确履行依其职责应履行的义务,在主观上都由过失构成,但两罪是有本质区别的,区别的关键在于:(一)犯罪主体不同。两罪的主体虽同为特殊主体,但特指的对象不同。本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犯罪的客观方面有所不同。本罪的玩忽职守行为表现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犯罪结果是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的玩忽职守行为表现在国家机关的工作中,犯罪结果是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三)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利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交易秩序,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一、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二者之间的区别表现在:(一)犯罪客体不同。玩忽
    2023-03-29
    449人看过
  • 合同履行失职被骗罪范围有哪些
    构成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要件包括: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国家利益因严重不负责任而遭受重大损失。如何鉴定合同履行失职被骗罪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方面为过失的构成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08
    383人看过
  • 法律依据:房屋转租合同法律效力的分析
    转租合同的效力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所需的材料房屋转租时,转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并应在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农场局受理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由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农场局受理处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1、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或者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2、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证明;3、转租合同;4、转租的承租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023-07-03
    366人看过
  •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能不能判缓刑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的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应由法院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一、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怎么量刑?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关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既遂量刑标准?关于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或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的行为。三、关于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量刑标准
    2023-03-19
    498人看过
  •  未履行合同定金退还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如果合同中的当事人中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 并且另一方已经向其支付了定金, 那么该当事人可以退还定金。法律明确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合同中的当事人中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并且另一方已经向其支付了定金,那么该当事人可以退还定金。法律明确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 同 未 履 行 , 定 金 能 退 吗 ?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算是合同诈骗,而是合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另外,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
    2023-09-22
    419人看过
  •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的认定依据
    丧失合同履行能力主要有下列确定因素财产显形减少;丧失商业信誉;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其他情形。一、合同中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二、什么是破产?如何破产?注册公司的流程是什么?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才可以申请企业破产。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为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进行判断。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
    2023-03-11
    284人看过
  •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167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本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如果行为人是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伙诈骗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则是诈骗的共同犯罪而不再是本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经济利益客观方面签订、履行合同是指被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行为,即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所谓“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是指行为人根本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地履行自己主管、分管合同签订、履行合同的义务,致使他人利用合同形式骗取单位财务的情形。(2)构成本罪还必须具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
    2023-06-14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合同期内履行失职被骗罪司法解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立案标准: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2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立案标准为: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4、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
    • 怎样认定合同履行失职被骗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合同失职被骗罪是依法犯罪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10
      1、犯罪主体不同 (1)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玩忽职守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2、犯罪的客观方面有所不同 (1)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玩忽职守行为表现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犯罪结果是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玩忽职守罪的玩忽职守行为表现在国家单位的工作中,犯罪结果是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