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制定了《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工作规范(试行)(后简称《规范),目前正在试行,《规范中明确了派出所11种情况可出具户籍证明。
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因调查办案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户籍证明的,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当以实际掌握的情况为依据,坚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尊重公民个人隐私相结合原则,依据申请人的申请规范出具户籍证明。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申请人分为单位申请人和公民申请人。
单位申请人是指因履行职责需要的国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国驻外国使领馆及办事机构。
公民申请人是指被证明对象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证明对象的监护人。
被证明对象本人可以委托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办理。
第五条申请人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当向被证明对象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以下户籍证明:
(一)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项信息变更更正前的信息;
(二)曾经同户人员间有记载的家庭关系;
(三)户口注销情况;
(四)户口迁移情况;
(五)户口性质情况;
(六)未落户证明;
(七)银行实行实名制后,储蓄存折姓名与现居民身份证不符要求出具统一规定身份证明的。无工作单位的应由社区居(村)委会出具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证明;
(八)公证、外事部门要求证明亲属关系、出生地和曾居住地等,依据内部户口信息档案资料记载;
(九)居民身份证号码升位、重错号及制作二代身份证;
(十)辖区内登记、发证一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
(十一)人在户不在的人户分离人员(派出所只负责出具在本辖区居住期间现实表现的相关证明)。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不予出具的证明
(一)出国(境)人员,可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等合法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
(二)外方要求提供我国公民血亲关系、婚姻状况等其他身份情况的(可告知其通过我国司法公证部门联系办理);
(三)户籍档案资料无记载的;
(四)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除外);
(五)健在证明;
(六)公民要求出具婚姻关系(可告知通过民政部门认定);
(七)公民要求出具血亲关系,无户籍档案资料记载的(可告知通过司法鉴定部门认定);
(八)公民要求出具工龄、工作年限认定(可告知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第八条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单位工作人员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第九条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证明的原因说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
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认真审核,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符合本规范规定情形,手续齐全的,当场受理;
(二)符合本规范规定情形,手续不全的,告知应当补充的材料;
(三)对不符合本规范规定情形或者申请人资格不符的,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对受理的申请事项,应认真核查,按照国家机关,企事单位规定的格式或人口信息系统中户籍证明格式出具,证明有效期限为一个月,并注明使用用途,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第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受理的申请事项,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需要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遇有复杂情形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延长至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的相关材料,应当整理形成档案,永久保存、妥善保管、规范使用。
第十四条申请人采用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身份等手段申请出具证明,经查证属实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教育或者撤销相应证明;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在出具户籍证明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各分、县(市)局户政(治安)部门是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此前市局制定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范有抵触的,以本规范为准。本规范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机关相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机关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规范自2010年3月1日起试行。
-
江苏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工作规范试行
196人看过
-
派出所户籍证明格式
352人看过
-
派出所户籍证明怎么开
176人看过
-
派出所给开户籍证明吗
223人看过
-
派出所还开户籍证明吗
374人看过
-
派出所不给开具户籍证明怎么办
65人看过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
派出所能开具户籍证明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30能。户口本毁损的,当事人可以带着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
派出所户籍证明怎么开陕西在线咨询 2021-01-301.询问:由于我国各省,甚至各地市对于户籍证明规定不一样。首先应咨询当地派出的所。 2.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介绍信;(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3.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二)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此外,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委
-
派出所能给户籍证明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1可以的。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当事人的“户籍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派出所能开户籍证明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7能。户口本毁损的,当事人可以带着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