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司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51:22 130 人看过

1、根据政策,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用于安置和解困居民的首都功能核心区,与安置房相连,产权为经济适用房产权。不过,这些安置房并不受普通经济适用房交易的限制。普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年限不足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购买年限超过5年的,按照“新住房新办法、旧住房旧办法”政策缴纳土地收益,最高支付额为同一地区同类商品差价的70%。

安置房权属划分:

1。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其所有权由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

这种安置房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经婚姻登记取得所有权。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的价差,以夫妻共同财产解决。

这类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房。婚后房屋拆迁时,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产权交换的差额,以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租住的公房,婚后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租住的公房。婚后房屋拆迁时,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差价用夫妻共同财产解决。拆迁安置房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是所有权人依法占有、使用、取得和处分其财产的权利。它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权。它是一种财产权,故又称财产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最完整的权利,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可持续性三个特征,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在于产权是一个大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只是不动产的主要产权之一。(1)土地按权属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另一类是集体土地。(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划拨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军队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性用地、国家重点支持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除依法取得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外,还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免费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征地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成本构成差异,在于出让金是否已上交。《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因破产、兼并等情形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除外,原则上转让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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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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