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么理解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9 18:28:50 232 人看过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就是当债务人存在下列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行使方式:

一、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1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撤销权债权人可以随时行使么
    一、撤销权债权人可以随时行使么债权人不能随时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应当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等行为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债务人减少自身责任财产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权债务成立之后,即在债权债务成立前所为减少财产行为与债权人撤销权无关,没有追溯力;2、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或者不能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债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
    2024-01-27
    289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谁的名义撤销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谁的名义撤销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什么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实施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三、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023-11-23
    357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合理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债的保全是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带来危害,授权债权人采取的积极预防和补救措施,包括代位权、撤销权等。(1)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如何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
    2023-06-05
    449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内容债权人撤销权的内容即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具体如下: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有哪些条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应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1.从客观方面:(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2.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来看,应当具备下列几个条件:(1)如果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为无偿行为,即放弃到期债权和无偿转让财产,不管债务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2)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三、
    2023-06-27
    393人看过
  • 撤销遗嘱权益:债权人能否依法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不可以撤销遗嘱。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放弃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遗嘱是对身后财产的处理,且继承遗产的被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仍要对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因此,撤销权不能撤销遗嘱。债权人撤销权如何行使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且上述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如果允许债权人长时间拥有撤销权,必然会影响到交易的安全;另外,经过长时间后,善意恶意等的证明会变得因难。债权人依照民法典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
    2023-07-08
    397人看过
  • 要怎么认定逃避债务,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要怎么认定逃避债务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等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以认定为逃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一)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只有债务人实施的
    2024-02-01
    317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应当怎样理解
    债权人撤销权的理解如下: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一、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条件都是些什么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条件如下:1.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2.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4.相对人主观上具有恶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2023-06-27
    188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需要债权人满足何种要件
    一、行使撤销权需要债权人满足何种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须具备以下要件:1.须有债务人减少其财产或增加其财产负担的行为;2.须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也就是债务人减少其财产或增加其财产负担的行为所导致的财产减少将会使债权得不到清偿;3.债务人的行为须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此外,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一般要求债务人在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时其主观上具有恶意,即债务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债权而故意为之。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危害债权时,必须要求受让人有恶意即受让人知道转让财产的价格明显不合理,且该低价转让的目的是为了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才可行使撤销权。二、债权人撤销权怎么确定诉讼主体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主体的确定是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还有可能包括受益人或受让人。其中债权人是原告,债务人以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则是被告。在撤销权之诉兼有给付之诉时,才会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
    2023-08-16
    402人看过
  • 妻子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哪些要素?
    一、客观要素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合同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在所不问。但事实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不在此列。因为事实行为无从撤销,无效民事行为无须撤销。其他的行为,诸如诉讼上的和解等凡属于处分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又是可撤销的,皆属之。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若债务人为其行为虽使其财产减少但仍不影响其对债权的清偿时,债权人自不能干涉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害及债权,应从两方面考察。一方面债务人因其行为而使其无资力清偿债权。何为债务人无资力,各国法上有不同规定,
    2023-04-01
    264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向法院起诉吗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4-05-09
    281人看过
  • 债权的撤销权应该怎么行使呢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行使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1、客观要件(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①赠与他人财产,②非正常压价,③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④放弃债权。(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4)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主观要件:存在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1)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2)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3、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2023-06-14
    278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注意哪些?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5、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6、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一、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区别?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以下区别: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仅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还要求债务人与其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债权,不要问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是否存在到期债权;2、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3、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忽视行使是客观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撤销权的主观要求要求债务人与他人有恶意行为,知道自己的行为对债权人的
    2023-03-25
    373人看过
  • 撤销权行使期限的理解
    法律综合知识
    一、撤销权行使期限的理解《民法典》对撤销权的行使规定有期限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上述规定中的"5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什么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为了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依法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这一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即法律对某种权利所预定的行使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撤销权人如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即归于消灭。当受赠人存在
    2023-06-27
    449人看过
  •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怎么行使撤销权
    律师解答:可以向法院诉讼。1、债务人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2、如果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2024-05-02
    4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可以行使撤销权,债权人怎样行使撤销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情况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怎样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
    • 债权人可以有撤销权吗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0
      1.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因为行使撤销权既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
    • 撤销权是什么意思,债权人撤销权怎么行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意思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二、债权人撤销权怎么行使(一)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
    • 债务人未正确行使债务抵销权时,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5-01-08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撤销权涉及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可能破坏已成立的债权关系,因此涉及第三人的利益。 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1. 债务人必须实施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 被放弃的债权、被转让的财产是撤销权撤销的标的,无论是债务人放弃的合同债权还
    • 债权人能否对债务人行使撤销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23
      权人能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作和掌握,具体到个例上,相关规定并不清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或者恶意延长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