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物质损失能否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9:56:39 149 人看过

本文主要介绍了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物质损失能否赔偿知识,包含公诉案件、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物质损失能否赔偿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种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以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为前提,并且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失,这个损失是物质的财产损失,这种情况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让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只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判决以前提出都是可以的。如果待刑事案件判决后再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就不可以了。这里所说的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和其他组织。也就是说包括个人和单位。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未构成犯罪或者刑事审判已经终结,被害人应按照民事诉讼程序,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的要求。

个人或者单位的财产遭受损失的,个人或者单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如果这个单位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单位,他的财产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对于国家或者集体的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在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单位已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就不能再次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被害人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物质损失吗?
    有权。《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具有三个条件:(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为前提,没有刑事诉讼就无从谈起附带民事诉讼。(2)必须是由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时,才能提附带民事诉讼。这种损失包括被害人因人身受损伤治疗所花的医药费和财产上所受的损失。(3)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仅限于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对于由于犯罪行为所造成或引起的其他问题,如造成的婚姻纠纷等,则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须具备什么条件1、须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条件。只有刑事诉讼已经进行,才有可能进行附带民事诉讼;如刑事诉讼不成立,就谈不上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直接提起,则成为独立的民事诉讼。2、须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物资损失为事实条件。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
    2023-03-13
    55人看过
  • 犯罪行为能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作出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已明确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和犯罪行为分别是指什么意思?犯罪,是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也就是指触犯了法律。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
    2023-02-23
    266人看过
  • 受害人可以要求因人民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损害而赔偿吗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要求赔偿,其程序适用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哪些情形可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
    2023-06-13
    147人看过
  • 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中怎样计算被害人因被侵犯商业秘密所遭受的损失
    就侵犯商业秘密而言,重大损失是指实际损失,而实际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因为间接损失也是受害人必然失去的现实利益。因此,在确定犯罪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时,必须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取得商业秘密的成本,如开发、研制商业秘密的成本,商业秘密的合理使用费数额等;(2)使用或保持商业秘密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如生产成本的降低、利润的增加等;(3)侵权人使用商业秘密之前的获利状况与使用之后的获利大小;(4)合理预期的将来利益,要确认这种损失就需要充分考虑商业秘密新颖性的程度、商业秘密的生命周期及其所处阶段、市场竞争状况和市场前景等因素。在司法实践中,计算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3)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作为损失。一、商业秘密保护的必要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任何一个
    2023-03-08
    497人看过
  • 人身损害的种类,遭受人身损害谁能要求赔偿
    一、人身损害的种类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其种类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人身损害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遭受人身损害谁能要求赔偿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因直接受害人伤残、死亡而蒙受生活资源损失的被抚养人以及直接受害人的近亲属有权要求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赔偿权利人包括三个层次,其中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理论上称为直
    2023-05-06
    183人看过
  • 小区业主遭受人身损害,能否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在小区内受到人身伤害分为两种情况,业主受到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造成人身损害或受到第三人的侵导致的损害。若因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等物件造成业主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是因物业服务企业的过错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因第三人侵造成业主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受害人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可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相应职责或者履行职责是否存在过错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的相应赔偿责任。小区业主如何向物业维权(一)行政途径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对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
    2023-07-12
    161人看过
  • 侵权损害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要怎么担责
    一、侵权损害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要怎么担责侵权损害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二、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三、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3-04-14
    102人看过
  • 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问题及其分析进路实务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诉求的表现多种多样,其可因为侵害人身权而发生,也可因为物的损坏而发生,前者的正当性几乎是先在的,现在已经没有人提出疑问;而物的损坏能否通向精神损害赔偿之路,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今日的欧洲有高度争议的是对物之情感价值的赔偿问题。它涉及这样一些案件,一个动物或无生命的物体受到伤害或遭到破坏,它们的市场价值很小但对所有权人或者其他个人的幸福却有重大意义。需要解答的是,对这种‘特别偏好的价值’是否原则上保护它不受任何方式加害行为的侵害,或者原则上只保护它不受故意行为的加害或者原则上根本就不通过侵权行为法加以保护。”显然,因为物的损坏产生的人的感情伤害,赔或者不赔,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在此,我们界定两个进行讨论的前提要素:其一,精神损害的含义。精神损害又称为非财产损害,学界对其内涵向来认识不同,比如,王*鉴先生认为精神损害的抽象意义是指权益受侵害,
    2023-04-03
    202人看过
  •  因婚姻遭受损害应如何赔偿?
    离婚可能会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物质损害赔偿包括直接物质损失,如收集对方重婚证据的费用、起诉费、律师费等。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具体情节、后果、利润和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来确定。离婚可能会导致物质损失和精神创伤。物质损害赔偿包括:收集对方重婚证据的费用、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物质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利润;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3. 哪些因素会影响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因为人身损害而导致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的赔偿方式。在精神损害赔偿的判定中,哪些因素会影响赔偿金额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
    2023-08-19
    264人看过
  • 遭受人身损害后,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哪些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如下项目的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2023-06-08
    436人看过
  • 侵权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侵害隐私权的直接后果,就是将受害人的私人秘密信息予以揭露,对于这种损失,应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换言之,当事人的精神损害与侵权行为相伴而生,只要有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就必然有精神损害,这种因果关系比较明显。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如下:1.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出售、出租、制造、变造其产权的载体实物的;2.故意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2023-08-15
    496人看过
  • 消费者因欺诈行为造成损害要求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中,我们还可以看出,主张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权利在消费者一方,根据民事权利的特点,消费者可以放弃这一权利。但是,如果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经营者应当依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2023-06-08
    197人看过
  • 出轨行为是否构成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
    出轨并不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果出轨行为是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分居期间出轨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分居期间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在分居期间出轨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在分居期间一方出轨,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他(她)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同居,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证明夫妻分居时,签订的分居协议、分居后租房的合同以及认证等,都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分居期间婚姻关
    2023-07-02
    432人看过
  • 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能要求销售商赔偿吗
    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要求销售商赔偿。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产品缺陷由谁举证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确定了生产者负有对“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包含《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生产者的免责事由: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而生产者负有对“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的前提是《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这一事实已经存在,不存在则不具有对“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需要说明的是生产者对免责
    2023-07-26
    42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应得到哪些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1、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
    • 受害人因侵权致残遭受的损失如何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1
      因被侵权而伤残的,除了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外,还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
    • 因对方犯罪行为造成人身损害,能否索要残疾赔偿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可以的,因为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拖延支付征地补偿款、保证人拖延支付追偿款等情况,都可以使用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可以主张违约责任的。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 遭受人身损害能否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7
      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主张,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
    • 被害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对云南高院的一个回复是这样说的: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据此,如果因罪犯的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如人身伤害的话,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