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职业病的诊断由法定的医疗机构承担。这就是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承担;同时还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这样规定是考虑了职业病的诊断不同于一般疾病的诊断,而有特定的要求,同时还要方便职业病病人。
2.规定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如果涉及到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则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这样有统一的标准和办法,职责明确,与《职业病防治法第10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制定也是相协调的,有利于职业病的诊断。
3.规定了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的因素,同时明确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对于这项规定有过不同的看法,最后还是采纳了卫生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同时考虑这是有利于保护劳动者权利的。
4.严格规范诊断行为,规定了法定的程序,也就是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3名以上取得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这项规定通过集体诊断、共同签署、审核盖章几个程序,既考虑职业病的复杂性,又是采取对劳动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同时也确立了相关机构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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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书格式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31根据新《职业病防治法》第47条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对职业病诊断有意见分歧的,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诊断;对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1)病人的职业史; (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对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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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有异议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7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