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可以更好的将法律事实呈现给法官
如果法官能直接根据当事人陈述就分清是非的话,那肯定不需要请律师。但问题是,大部分人能让法官分清是非对错吗?如果你觉得,你有信心可以让法官分清是非对错,完全没有必要请律师。
生活中,往往存在很多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你自己本身是说不清的,可能连其中的法律关系也理不清,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帮你梳理、制定策略,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
很多当事人缺乏专业的知识,到了法庭上重点把握不清,本末倒置,而庭审又是有时间限制的,司法资源本来就有限,法官不可能无休止的把时间浪费在这些缺乏法律素养的人身上,否则司法效率将极大的打折。
如果案件事实是1+1=2那么简单的话,法官完全可以分辨。但现实生活中哪有1+1=2这么简单,很多时候甚至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
而律师拥有法律专业的知识,知道该怎么样才可以让法官更快的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甚至更深入的了解。
二、防止出现不公正的情形
试想,如果没有律师,案件都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参与,而当事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识,那么审理案件的裁判者,很有可能出现司法腐败。
也就是说,裁判者可以欺负你不懂法律,让你输的不明不白,而你作为普通人精力有限,又不是专业的,很可能就不了了之。
三、打官司并不是情感上是非对错的区别,而是事实如何认定与法律如何适用的问题
打官司并不是靠的感情上的是非对错区,也并不一定你有理你就赢。很多时候,打官司重视的是法律事实。而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时候不一定完全一致。举个简单例子,比如你借给别人10万元,但是没有任何借条等能够证明借款合意的证据,你仅拿着转账记录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法官即使从情感上相信谁是谁非,但也无法判定你能赢。
因此打官司法院的判决并不是世俗价值的判断,而是法律价值的判断。通过双方的陈述,以及相关的证据,进而认定相应的法律事实,再对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做出最后的判决。
很多人单纯的以为,法院是从感情上的是非对错判断案件的。这是对法律的严重误解。
法官所说的酌情处理,确实很多都属于自由裁量权,但并非就是随心所欲的。
我们以常见的交通事故案件来看,一般发生交通事故涉及民事赔偿,赔偿的时候会涉及一些费用的计算,当然医药费之类的根据医药费发票算就可以了。但是法律上还规定了营养费,误工费,这些费用很多时候是没有实际证据的。医生往往在病历上写:病人需要补充营养,需要休息7天。ok,那补充营养补充多少合适?休息7天,病人根本没有固定工作,打一天杂工干一天农活,你如何计算误工费?这个时候就需要“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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