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能判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6 19:55:20 418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能判多久?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严重不负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

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

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

严重不负责任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必要条件,将本罪限定于责任事故的范畴。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

(二)造成严重后果,即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里所说的就诊人,是指到医疗机构治疗疾患、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或者为计划生育而进行医疗的人。医务人员犯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二、怎么申请医疗事故的鉴定?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方委托的!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所以如果是医院发生了医疗事故,致人死亡,那么最终能否构成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罪是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也就是医务人员他的主观态度,是否是出于一种严重不负责任,对病人有着极其不关心的态度,或者是有明确违反了医院的操作规定,导致的当事人死亡,这样才可能会构成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输液致人死亡属于医疗事故吗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医疗事故鉴定1、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步骤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步骤五: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
    2023-04-19
    484人看过
  • 肺穿刺致人死亡是医疗事故吗
    肺穿刺致人死亡满足以下条件的属于医疗事故: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有哪些?1、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3、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的原则。二、医疗事故的级别有哪些?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三、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
    2023-02-27
    36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报案后,多久能查到死亡结果
    医疗事故致死的鉴定时间是45天。一、医疗事故鉴定一般是多久出结果通常情况下,一个医疗事故鉴定从申请到出结论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二、医疗事故鉴定大概需要多久鉴定医疗事故一般需要45天。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医疗事故鉴定在接到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后45天内必须作出。三、医疗事故发生的鉴定多久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般四十五日出结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
    2023-06-25
    447人看过
  • 医护人员过失致人死亡是医疗事故吗?
    一、医护人员过失致人死亡是医疗事故吗?医护人员过失致人死亡是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医务人员过失造成患者死亡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
    2024-01-10
    40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多久能判决
    要看适用的是什么程序。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离婚孩子抚养权起诉时间是多久这个要看法院适用什么程序审理案件。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4、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
    2023-02-21
    211人看过
  • 打针过后多久死亡算医疗事故
    打针后造成患者死亡的,如果是属于药品质量问题或者医生用药错误造成的,无论过多长时间死亡,都属于医疗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一、医疗过错鉴定流
    2023-04-03
    23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死刑判决吗
    一、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死刑判决吗?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死刑判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罪轻辩护词怎么写?(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
    2023-06-16
    406人看过
  • 未采取措施致病人死亡被判医疗事故罪
    太原新闻网讯病人暴某在中铁十二局中心医院住院期间发生晕厥,心率异常加快,被告人陈静却认为是外科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未及时采取其他诊疗措施,致使病人心源性猝死。鉴于陈静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其所在单位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万柏林区法院近日以医疗事故罪判决陈静免于刑事处罚。陈静为中铁十二局中心医院外科副主任。2004年2月23日,暴某患胆结石、胆囊炎住中铁十二局中心医院治疗,25日由主管大夫周静国实施胆囊炎切除手术,术后恢复良好,无异常。2月29日早晨6时40分许,暴某小便后晕倒,后来自己苏醒,经值班护士检查,心率达每分钟100次以上。陈静8时值班查房时,暴某家属向其介绍早晨暴某小便时发生晕倒的情况,陈静认为病人可能是血糖低所致,并交代护士付惠芳先输葡萄糖,注意观察。经护士多次检查,暴某心率仍然达到每分钟100次以上,陈静却始终认为是外科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未及时采取其他诊疗措施。当日下午6时
    2023-04-22
    42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负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会构成犯罪吗
    一、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负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负什么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二、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会构成犯罪吗医疗事故过失致人死亡的,涉嫌医疗事故罪,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医疗事故罪的过失包括哪些情形医疗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
    2023-06-22
    43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一、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属于几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二、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如何解决问题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解决问题的方法是:1.和解:患方和院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赔偿的和解协议;2.调解:双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3.在上述两种途径都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
    2024-02-22
    440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民事起诉状模板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民事起诉状模板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民事起诉状模板如下:1.原告被告基本情况。2.案由:医疗损害赔偿纠纷。3.诉讼请求: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数额。4.事实与理由。由于被告的过错,不但给原告的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而且给原告的本人及父母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二、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赔偿呢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5.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
    2023-04-14
    25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需要做尸检吗
    如果双方对患者的死亡有争议,那么可以尸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如果医患双方,尤其是患者一方,出于种种原因,拒绝进行尸检,最后造成患者死亡原因无法认定,由此而使医疗鉴定委员会无法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患者的家属有可能要面临因为不做尸检而败诉的可能。一、
    2023-02-28
    54人看过
  • 如何进行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定性
    构成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要求事故主体为医务人员,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情形,因该过失行为给患者造成损害。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一、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
    2023-03-15
    211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还赔误工费吗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是需要赔误工费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陪护费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
    2023-03-25
    1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导致人死亡,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6
      去医院治病,医疗事故鉴定死亡赔偿金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治疗过程中致人死亡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只能按照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6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没有规定赔偿死亡赔偿金,这就形成了法律实施的一个空白。同时,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却可以依照该条例给予30年的残疾生活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这样易诱发医护人员的道德危险,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在治疗患者时,
    • 肇事者致人死亡死亡时多久能判刑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08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医疗事故的责任如何划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3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责任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合作医疗能报销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9
      意外车祸属于第三人负担的费用,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只有在肇事方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肇事者的情况下,由新家合基金按规定比例先行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4、因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斗殴等造成的;5、在境外就医的;6、超出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医
    • 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03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