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继承中,其他股东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0:40:52 185 人看过

股东资格原则上为自动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限制性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公司章程规定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外,其他股东在继承股东资格时,原则上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可以由股东之一订立,但必须经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同意并签名、盖章后生效。而且,《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即在不损害股东、债权人和法人利益的原则下,董事会首先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然后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通知其他股东,并召开股东(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批准后生效。

2。尊重股东生前与其他股东就公司股权继承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其法律效力就应该得到承认。即使《公司法》提供了一些解决办法,也应允许公司股东通过事先协议将其排除在外。这样可以避免以后的纠纷,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更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股东的利益。三。尊重继承人和前股东的意愿表达。

股东之间没有事先协议,但已故股东的继承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继承达成协议。由于本协议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也应按本协议履行,但不应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4。按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

当股东之间没有事先约定,事后又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于继承人不是公司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但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特点,继承股东资格,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的,应当向公司提出申请,逾期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公司应当作出合理决定,经上建在股东表决,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方可成为公司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经优先购买权后能否不同意转让
    一、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经优先购买权后能否不同意转让1、不能不同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又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赔偿其损失合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二十条二、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三)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2023-06-17
    386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权后,哪些情形其他股东可主张优先购买权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一条一、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程序如何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如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023-02-16
    229人看过
  • 股权强制执行过程中,如何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二、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吗股权转让存在以下限制:1、股东内部股权转让,无需经由其他股东同意,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
    2023-03-17
    327人看过
  • 国有股权无偿行政划转时其他股东是否拥有优先认购权
    国有股权无偿行政划转时其他股东不拥有优先认购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国家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国有资产的无偿划拨,无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如果你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那么出让权益应当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要求来做,如果你公司不是国有控股企业就不需要了。
    2023-06-13
    414人看过
  • 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合同能定性吗
    此种情况下该合同应认定为可撤销。因为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其所侵害的仅仅是其他股东利益,而并非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就不应轻易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这样认定的优势在于督促权利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积极行使权力,以促使公司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内部法律关系的稳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转让中与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如何的继承人、财产析得人或受赠人因继承、析产或者赠与可以获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财产权益,但不当然获得股东身份权,除非其他股东同意其获得股东身份。未取得股东身份的继承人、财产析得人或受赠人将股份对外转让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1、股权继承是否属于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两种情形,即对外转让和对内转让。虽然法律并没有对股权转让做明确的定义,但是应当认为股权继承是股权转让的一种情形
    2023-08-02
    250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的哪一条?
    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是由《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予以规定的。前述法律规定,股东依法对外转让股权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一、股东退股怎么赔偿股东退股无需赔偿,一般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自己持有的股权而退股。《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
    2023-04-03
    292人看过
  • 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
    一、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具体化优先认股权是股东源于股权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公司法对此规定过于原则,不利于对股东此项权利的保护。优先认股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优惠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拥有优先认股权的老股东可以按低于股票市价的特定价格购买公司新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其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证书,写明他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数量多少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规定比例求得。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定价低于股票市价,从而使优先认股权具有价值。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也可以转让他人。二、认股权证与股票优先认股权的区别1)认股权证是由公司发行的,能够按照特定的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凭证,其实质是一种有价证券;而优先认股权则是公司在增发新股时为保护老股东的利益而赋予老股东的一种特权。老股东可以凭此权按特定的价格购买新股。2)认股权证是与股票同时发行
    2023-05-02
    387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其他股东优先购买股权法院予以支持
    一、什么情形下其他股东优先购买股权法院予以支持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二十一条二、如何理解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构成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应属于一般侵权,其构成也应符合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具体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方面:(1)侵权主体一般情况下为公司转让股权的股东。在股权转让之前,转让股东有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如违反即是构成侵权,此时构成侵害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仅限于转权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实现,如恶意串通虚抬价格,或串通不通知其他股东,构成共同侵权。(2)转让股权的股东主观
    2023-04-20
    373人看过
  • 其他股东转让股份的优先权有何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以外的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p>第二,《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也就是说,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但股东转让其股份时,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批准,股权转让应当包括:股权受让人的基本情况、股权转让金额、股权转让价格、转让资金的支付
    2023-05-07
    252人看过
  • 如何保证其他股东在国有股转让中的购买权
    如何保证国有股权转让中其他股东的购买权?根据《拍卖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的最高竞价经拍卖人或者其他公开方式确认后,国有股权拍卖完成,并订立国有股权转让合同。但是,如果其他股东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则会产生矛盾。有人认为,在国有产权转让已经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出现这种矛盾时,应先适用《办法》的规定,排除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笔者认为,国家及其出资的国有企业与其他股东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必须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国有股权转让时,不得剥夺或者限制其他股东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作为一项行政法规,《办法》的法律地位低于《公司法》。本办法规定与《公司法》相抵触的,应当先适用《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公司法》赋予有限责任公司的一项法定权利。因此,《办法》规定的国有产权上市交易不能对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视而不见。在司法实践中,企业国有产权上市已成为一大趋势。
    2023-05-02
    374人看过
  • 法院如何规定其他股东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的优先购买权?
    法院强制执行股东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怎么为法院强制执行优先购买权?因此,法院在执行股权时,应当告知股权存在优先购买权的状况,由欲买受股权的人自行决定是否仍进行竞买或购买。即使买受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而参与竞买或购买强制执行股权,也不能对抗公司法赋予的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
    2023-07-20
    255人看过
  • 股权转让能否部分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
    在公司实践中,部分股东以持有股份或无法购买全部转让股权为由,在同等条件下,仅主张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购买部分转让股权。但转让人和受让人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部分行使,要求优先购买权人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或者先购买全部股份。但是,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同意其他股东行使部分购买权,则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应当允许,法律不应干涉。《公司法》规定,同一条件是一种法律条件,其中价格和数量是重要条件,数量条件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规定的优先购买权的目的是维护公司的人格完整,维护原股东的既得利益和老股东的控制权,不能理解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个人股东的控制权。股权可以部分转让,但并不意味着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前提条件相同,这与股权转让的含义不同。优先购买权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并不能绝对高于非股东的利益。优先购买权限制了转让股东的转让行为,但不能损害转让股东相对自由的转让权,更不
    2023-05-07
    468人看过
  •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吗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律师解答:1、新《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作了以下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
    2023-04-21
    389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权解雇其他股东?
    该段内容讲述了股东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合理行使股东权利,避免对其他股东及公司造成损害。同时,股东不能擅自行使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合理行使股东权利,避免对其他股东及公司造成损害。同时,股东不能擅自行使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有限责任标题:股东有限责任法律分析股东有限责任是指公司股东在承担公司债务时,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隔
    2023-08-24
    31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认购股权合同是以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08
      不能以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对外转让股权需要满足《公司法》的限制性、程序性规定。法律旨在维系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属性及保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并非为了限制股东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同时,《公司法解释 (四)》第21条规定,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仅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未同时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即使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违反了对外转让股权
    • 2022年强制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死亡的,其继承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9
      依据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股东会成员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是否可以行使优先购买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
      股东会的决议已经生效。 其他股东还是有优先购买权的。 请参考公司法的规定: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
    • 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怎么规定的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6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