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法律地位认定:人工生育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4 02:50:07 164 人看过

人工生育子女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人工生育子女是指运用现代医学技术,采取非传统的生殖办法,使得夫妻双方可以生育他们认可的子女。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可见,同质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视为婚生子女,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再婚夫妻申请生育子女的流程

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要点提示:工伤事故是一种很常见的人身伤害事故,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是司法实务中处理工伤事故纠纷的核心问题,本文拟从工伤事故的概念、性质出发,分析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而通过对国际上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关系模式分析比较,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阐述如何促进我国工伤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一、工伤事故的概念、特征及性质1、工伤事故的概念、特征。“工伤”是国际上通用的术语,它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罹患职业病的意外事故。这种事故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中的劳动者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导致其人身伤亡的事故,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损害赔偿权利义务的法律事实。“劳动者”是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工作人员、学徒,接受个人雇佣的非承揽合同性质的劳动者,也可视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私营企业
    2023-04-21
    330人看过
  • 如何认定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
    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根据其类型的不同有别。同质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视为婚生子女,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异质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异质人工授精的精子或卵子有一方或双方来自于夫妻之外的第三人。一、近亲不能结婚的标准近亲结婚范围是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的人员。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二、离婚2岁男孩子会怎么判父母离婚时,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
    2023-03-29
    436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近几年来,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群体性上访也越来越突出。有的地方持刀、持械、持爆炸物,使用暴力抵制房屋拆迁。还有的地方利用黑社会势力将农民置于死地,个别人命案震动中央。问题一: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尚未转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未补偿,房地产开发商却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在法律上已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女二嫁”的现象。问题二: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因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不能协商一致或补偿款不到位,农民不肯交地。无奈之下,房地产开发商自行组织强制交地,政府派出了相关人员支持房地产开发商无法可依的强制交地行为。问题三: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因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房地产开发商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房屋拆迁。房屋所有者却以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的房屋拆迁不是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由抵制拆迁。问题四:被征用
    2023-07-04
    315人看过
  • 拆迁法律问题研究
    承包人的权利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承包人的义务(1)妥善使用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
    2023-07-03
    373人看过
  • 人工授精子女的法律认定问题
    第一,精子与卵子来源于夫妻双方,只是采用辅助生殖技术使之结合怀孕所生的,该子女与父母双方均有血缘关系,是夫妻双方的亲生子女,其法律地位无可质疑。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事先经过丈夫同意或事后丈夫明确表示无异议(事后不得反悔),妻子采用人工授精技术怀孕,精子非丈夫提供的,尽管子女与丈夫没有血缘关系,但丈夫应视为该子女法律意义上的父亲。第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妻子未经丈夫同意,擅自采用他人精子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子女与丈夫没有法律上的父子关系,丈夫不承担抚养义务,精子提供者也不承担抚养义务。实施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无需再提供生育证明即日起,做试管婴儿无需再提供生育证明!9月21日,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医三院等市内医院生殖医学科了解到,国家卫计委日前发文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时生育证明的查验程序,多家医院率先响应,凡在上述医院实施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的患
    2023-07-06
    422人看过
  • 关于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
    人工生育子女是指运用现代医学技术,采取非传统的生殖办法,使得夫妻双方可以生育他们认可的子女。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可见,同质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视为婚生子女,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二婚生孩子该不该管理再婚后,有义务管前任的孩子。继父或继母是指子女对母亲的后夫或父亲的后妻的称呼;继子女是对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的称呼。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主要体现在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即使未负担全部或部分费用,但对继子女
    2023-04-06
    362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怎么认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06
      人工生育子女是指运用现代医学技术,采取非传统的生殖办法,使得夫妻双方可以生育他们认可的子女。 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可见,同质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视为婚生子女,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8
      本人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实施人工授精,不问精子或卵子的提供的渠道是来自于夫妻双方或第三人,该子女为夫妻的婚生子女,夫妻任何一方不得就此行使否认权。但夫妻一方隐瞒对方,实施异质人工授精,那么,该子女是非婚生子女,非实施人工授精的一方有权行使否认权。
    • 人工生育子女后的法律地位如何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8
      人工生育子女是指运用现代医学技术,采取非传统的生殖办法,使得夫妻双方可以生育他们认可的子女。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可见,同质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视为婚生子女,适用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关于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怎么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30
      本人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实施人工授精,不问精子或卵子的提供的渠道是来自于夫妻双方或第三人,该子女为夫妻的婚生子女,夫妻任何一方不得就此行使否认权。但夫妻一方隐瞒对方,实施异质人工授精,那么,该子女是非婚生子女,非实施人工授精的一方有权行使否认权。
    • 法律相关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2
      如果是女方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家属不能继承,只有女方继承人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