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发包有什么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02:39 242 人看过

《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长、建设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因此,我国《民法典》、《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此明确予以禁止。法律的这些规定为强制性规定,凡是属于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均应认定为发包合同无效。

上述资料当中,对于建筑工程发包人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已经为大家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可以得知,建筑工程发包人就是指对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有能力支付工程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建筑工程修建时,一般会由发包方进行发包,承包单位进行承包,双方共同努力下,才会保障工程的质量。

建筑法的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发包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有什么
    凡是具有独立财产,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包方,包括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联营体等。建设工程发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具有筹建许可证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57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筹建登记的企业,在核准登记后核发《筹建许可证》。一般认为,未领取筹建许可证的,不具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必须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发包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其对外发包的基本条件。3、必须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7条规定:在城市、镇
    2023-02-18
    424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发包要遵守的规定
    建筑工程的发包,是指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任务(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全部或一部分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交付给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完成,并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行为。建筑工程的承包,即建筑工程发包的对称,是指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承揽建筑工程任务,并按约定取得报酬的行为。一、公路工程合同的类型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称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或通过招标投标确定的建筑工程安装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甲方
    2023-06-27
    38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建设发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直接取得的权利。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发包人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该项目。建设项目价格优先支付项目折价或拍卖价格。其法律要件包括: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2、限于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的工程价款。3、优先对象必须是承包商承包的建设项目,但不需要以建设项目竣工为条件。优先对象必须不属于不适合折价、拍卖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能对抗房屋买受人吗?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不能对抗房屋买受人。法律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因此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不能对抗房屋买受人。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并不一定能对抗房屋买受人,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
    2023-08-09
    224人看过
  •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具体规定
    根据问题,需要提取一个简短的摘要,字数在70-100字间。根据分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包括:(1)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根据问题,需要改写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根据分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因此,我们可以将原句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改为“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这样,我们就得到了新的规定。(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单
    2023-11-10
    351人看过
  • 建筑工程分包开票如何开具建筑安装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总包方应按向建设方收取得价款全额开具建安发票。分包方按向总包方收取的价款向总包方开具建安发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一)支付给境内
    2023-06-15
    48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呢
    一、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呢(一)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二)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三)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二)(三)条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咨询单位等代理。二、建筑工程承发包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
    2023-04-21
    54人看过
  • 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建筑工程承包的规则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是以建筑工程为标的的协议书,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建筑工程勘察协议书、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是很复杂的协议书。涉及到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的监督检查、施工期限等问题,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很多。因此,在签订工厂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时,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力求做到准确、明确和正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别是不同工程的技术术语、语词涵义往往都不相同,因此,更需要在签订协议书时明确应当适用的法律和技术标准及其语词涵义。二、建筑工程承包的规则建筑工程承包规则是:1.发包和承包双方应当订立合同。这是通行的规则,所采用的应是书面形式。2.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中的一种交易方式,建筑市场中应当积极推行,买方设定标的,招请卖方通过投标报价进行竞争,然后择优选定承包单位,这个过程中应当是透
    2023-06-20
    147人看过
  • 建筑分包有什么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由其选定的承包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原则上说,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义务,都应当由承包方自行完成。但是,对一些大中型建筑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来说,实行总承包与分包相结合的方式,允许承包方在遵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将自己总承包工程项目中的部分劳务工程或者自己不擅长的专业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承包商,以扬长避短,发挥各自的优势、这对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及缩短工期,都是有好处的。本条对分包行为规定的限制条件是:(1)总承包单位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为防止总承包单位擅自将应当由自己完成的工程分包出去或者将工程分包给建设单位所不信任的承包单位,本条规定,分包的工程必须是总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包的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须经建设单位认可;(3)为防止某些承包单位在拿到工程项目后以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破坏建筑市场秩序。一、
    2023-06-22
    45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如何发包?
    发包建筑工程的方式是:1、招标发包,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的方式;2、直接发包,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一、签订承包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必要时要做详尽的调查。第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第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第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第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
    2023-06-26
    38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具体验收程序
    1、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验收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3、单位工程验收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4、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5、试运行6、竣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一、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情况如下:1、结算请求权
    2023-04-11
    30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发包承包需要哪些条件,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建筑工程发包的要求如下:一、发包方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二、发包方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三、发包方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工程承包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承包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二、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三、承包人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024-05-18
    156人看过
  • 建筑施工中应该注意什么?建筑施工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建筑施工中应该注意什么?1、坚决执行合同条款。2、按图纸施工。3、注意安全工作。4、严格执行复检制度,如验线、复试钢筋注意E钢筋等等4、注意签证问题,要实是求是,透明操作。5、严格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工作。6、严格执行程序、按规障制度办事,多请求多汇报工作。7、施工资料要同步。二、建筑施工具体流程是什么1、先场外、后场内对于与场内外有联系的一些工程,如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等,其施工应从场外开始,然后再逐步向场内延伸。这样完工一部分就有一部分可以利用,对施工就极其方便。正确的施工顺序,使修建道路所需的器材可以直接通过干道运抵施工地点,随着道路向场内延伸,修建好的部分道路即可加以利用,从而保证现场所需器材的顺利供应,既能充分发挥新建工程的效益,又能经济地解决运输问题,争取施工的时间。2、先全场、后单项是说应该先完成全场性的工程,然后再完成各独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所谓全场性工程,
    2023-02-09
    408人看过
  • 建设工程纠纷具体包括哪些
    建设工程纠纷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合同效力纠纷;结算纠纷;黑白合同纠纷;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纠纷。一、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有哪些责任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有如下责任: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负责;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根据规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二、企业资质种类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类型包括以下:1、建筑业
    2023-06-24
    134人看过
  • 建筑工程索赔条件有哪具体规定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索赔条件有哪具体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索赔要具备的条件有: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末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3.合同变化;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变化等;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二、建筑工程索赔涉及哪些方面建筑工程索赔涉及以下方面:1.人工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而言,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2.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
    2023-10-06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更多>

    #工程发包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建设工程发包,建设工程发包有什么方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7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委托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为其完成某一建筑工程工程的全部或部分的交易行为。建筑工程发包,是相对于建筑工程承包而言的,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任务(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全部或一部分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交付给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完成,并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行为。建筑工程承包,是相对于建筑工程发包而言的,是指具有从事
    • 2022年建设工程如何发包及工程建筑发包方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8
      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 《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 发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对于施工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5
      发包人不只是包括建设单位,发包单位和建设单位他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但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需要建设项目,并且已经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后,通过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或者自行进行招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等,与中标的单位签订合同,这时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注意这里的施工单位是总承包单位,在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中,建
    • 建筑工程发包的两种方式是什么?建设工程发包与直接发包有什么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有两种: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一、招标发包: 1、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2、招标发包是建筑工程发包的主要形式。建筑工程的发包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供求关系、价值规律和竞争机制。在正常情况下通过招投标可以发挥两个积极作用:建设单位可以避免或减轻发包工程的风险,
    • 城市建设工程对高层建筑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高层低于2.2米的夹层、技术层、地下室、架空层;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做顶盖建造的房屋;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伸缩缝;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层高在2.2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层高小于2.2米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屋顶为斜面结构房屋,层高在2.2米以上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