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棚户区改造近一月补偿协议签订后别急着购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4:55:31 444 人看过

备受市民关注的宁波棚户区改造工作,正式启动已有近一个月。记者了解到,宁波市民,尤其是一些老旧住宅居民,一直关注涉及成片危旧住房改造中的货币补偿、自选购房补助、产权调换等问题。对此,宁波市棚改办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意愿越集中的区块越可能优先进行改造

按照流程,成片危旧住宅区房屋征收计划,先由各县(市、区)对本区域内成片危旧住宅区情况进行摸底、了解群众征收改造的初步意愿,再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下年度危改项目征收计划并上报。

市棚改办的负责人说,由于成片危旧住宅区房屋征收计划的实施需要统筹地方财力、区块实际、群众意愿等因素。一般来说,在地方财力允许,区块实施条件成熟的基础上,群众意愿越集中的区块实施征收的可能性越高。

业主如果想了解成片危旧住宅区房屋征收计划情况,可以与属地县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旧城改造办公室了解。

补偿协议生效有条件,签订后别急着购房

成片危旧住宅区房屋征收是否成功,有两条基准线:愿意成片危旧住宅区采取房屋征收方式改造的,应经所涉及房屋总户数90%以上所有权人同意后,向属地政府申请,人民政府可视情决定是否实施征收;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到80%以上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否则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市棚改办相关负责人举了个例子,如果你所住的小区属于成片危旧住宅区首批试点改造,尽管你同意实施征收并签订了相关的补偿协议,但规定时间内总户数的征收改造意愿或签约比例没有达到规定,那么小区原则上五年内不再启动项目的房屋征收,这份补偿协议并不生效。

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签订后不必要急着马上购房,防止出现房屋征收协议效力终止的情况,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该负责人提醒。

24个月自选购房可获评估价10%的补贴

根据相关办法,危改房被征收人用货币补偿资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选购产权调换房屋,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至日内起24个月内购房作为产权调换用房,并完成交易过户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10%的比例给予购房补助,逾期不予补助。需要注意的是,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按契税证记载的购房资金计算。

但如果被征收人选择征收部门提供的安置房进行产权调换,征收部门提供不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可安置面积按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除以安置房屋评估比准价格为基数,向最接近面积的套型上靠确定,双方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的市场评估价结清差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旧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是一样的吗,应当如何补偿
    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专家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旧房改造应当如何补偿对危旧房屋进行改造的,补偿的标准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
    2023-06-15
    90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是指危房、旧房改造,拆迁补偿有什么不一样
    棚户区改造是属于旧城改造的一部分,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与正常房屋拆迁补偿项目和程序基本是一致的,只是补偿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比正常拆迁要低一些。《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二、全面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一)城市棚户区改造。2013年至2017年五年改造城市棚户区8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232万户。在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各地区要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稳步、有序推进。市、县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城市棚户区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要加快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完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在改造中可建设一定数量的租赁型保障房,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
    2023-06-12
    442人看过
  • 伊宁市市棚户区改造条例
    棚户区改造范围以市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项目范围为基础。伊宁县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可由伊宁县人民政府指定,也可通过公开招标、招标、招商引资等方式确定。社会资金参与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必须按照县政府制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经政府审核后,方可立项。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棚户区改造补偿应该按照征收面积和征收户数结合财政情况进行分配。《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二、棚户区改造可以强制执行吗棚户区改造可以强制执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
    2023-08-18
    377人看过
  • 河南商丘宁陵棚户区改造房屋赔偿标准
    补偿范围是确定拆迁活动造成的损害中,哪些财产利益是应依法给予补偿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所谓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①所有权人合法所有;②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依附于房屋而存在;②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③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④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3)收益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以下特征:①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
    2023-05-04
    166人看过
  • 改造农村棚户区的补偿方案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用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主要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当然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无论选择哪种方式,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是被征收人应当牢记的一个补偿原则。目前整体方向来看,各地棚改更加侧重产权置换原地回迁,也就是倾向于以房换房,一般至少都是拆一换一,有些地方可能会通过提高此基础性比例来鼓励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农村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农村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1、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补助标准暂定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6万元;(2)其他非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
    2023-07-05
    82人看过
  • 上海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上海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契机,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改善民生,积极探索适合特大型城市发展规律的旧区改造机制,突出旧区改造公益性性质,把解决群众的居住困难作为旧区改造的根本目的,重点加快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使市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旧区改造涉及面广、公益性强,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组织引导的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改造。旧区改造要把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重要目标。确定改造地块和制订补偿安置方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让群众得到
    2023-06-02
    60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在补偿上的原则:
    对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条件,不能低于一般情况下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总体上,要做到公平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应低于征收决定作出时的、同地段相同条件商品房的市场价格,而安置房购买价格,不应高于相同时点的商品房市场价格。(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因棚户区、城中村,一般是为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所以,原则上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三)各地区,如存在着,已出台有更利于被征迁人的优惠补偿、安置政策,则仍然应继续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过渡期为多久城市房屋拆迁过渡期为多久要看合同约定,一般是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因为要看回迁房的建设周期。如果超过了期限,拆迁方会按照超期时间,另外给你临时安置费。过渡期限是拆迁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对于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都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必须
    2023-08-17
    360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与棚户区改造的差异
    一、土地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二、法律适用不同。房屋拆迁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棚改区,因为其属于国有土地,所以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三、补偿标准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了改造城镇内的危旧住房推出的一项工程,补偿的费用通常比较低;而商品房拆迁赔偿是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所给予的补偿,补偿费用比较高,通常补偿额度等同于所拆迁房的市场价值。商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吗?安置房和商品房存在土地来源、房屋产权、房屋质量、房屋所享受的权利、交易时间限制、交易限制等多方面的区别。很多安置房是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
    2023-07-20
    412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
    一、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城中村房屋拆迁的特殊性是因为其具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特征。房屋建筑占有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但是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却很高。如果是依据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成本价拆迁补偿,那补偿结果对被拆迁户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很可能就是降低原有的居住、生活水平,这是违背拆迁补偿原则的。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六条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通俗的来讲,就是地段一样,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棚户区指的大都是设施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的房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可知,经过棚户区改造后,当地群众的住房条件会得到改善,大家可以住到配套设施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房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棚户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实物安置指
    2023-05-24
    231人看过
  • 拆迁补偿和棚户区改造谁赔偿多?
    一、拆迁补偿和棚户区改造谁赔偿多?1、拆迁补偿和棚户区改造,可能前者的赔偿更多,也有可能后者的赔偿更多。房屋拆迁和棚户区改造哪一个补偿标准更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房屋补偿标准需要根据房屋的用途来确定,而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政策等进行确定的。2、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需要满足的条件:(1)符合申报项目计划的基本条件。(2)改造意向和改造方式已征求全体村民意见,80%以上村民同意启动全面改造,意愿表决比例高优先;已开展数据摸查改造,已完成的优先;可提供项目实施初步方案的优先。(3)收件资料:区政府或授权区域城市更新部门、空港委关报送城市更新年度计划项目的申请复函、年度计划申请总表、城市更新项目申请表(旧村)、村民对改造方式的意愿及证明材料、初步方案、项目范围矢量文件、项目实施计划表、数码档案各1份。二、棚户区改造有人头费吗?1、棚户区改造不一定有人头费,若是按照被改造方的家庭人口数量确定补偿
    2023-06-15
    101人看过
  • 补偿标准的比较: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
    旧城改造补偿标准:(一)永久性建筑按照拆除一平方米补偿一平方米住宅以此进行产权转换。(二)(国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7平方米新建筑。(三)(村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65平方米新建。(四)如果上述情况的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5平方米新建筑。(五)瓦房补偿标准按照拆1平方住宅补偿1.5平方住宅进行产权转换补偿。(六)临时建筑补偿标准楼顶砖墙铁皮顶按每平方300元进行补偿,而楼顶钢架铁皮顶按每平方200元进行补偿。过渡期租金补助标准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你说的1: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
    2023-07-05
    47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强拆分期几年补偿
    (1)货币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住宅价值补偿的转移费用,临时设置费用停止停业损失补偿费用转移补助费用(2)住宅所有权交换1、所有权交换住宅本项目所有权交换住宅位于北辛安住宅区。产权交换房屋为期待房间,临时配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额补偿补助总额=被征收住宅价值补偿转移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其他补助费3、产权交换住宅面积被征收者选择的产权交换住宅面积为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0.2倍为10建筑平方米,其中(1)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0.2倍为10平方米以下的,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妇有2处以上住宅的,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的合并计算,10建筑面积的部分为10平方米以下的,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妇有2处以上住宅建筑面积的,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
    2023-08-05
    127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与补偿,你值得拥有!
    一、棚户区的概念对于棚户区是什么,想必看过《安居》的人们都不陌生,对于棚户区的概念,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大致的可以理解为,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方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棚户区的改造范围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建制镇,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将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也纳入了棚户区改造范围。二、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程序在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程序中,我们要区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置要件1.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2.“四规划一计划”即各项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2023-05-22
    332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补偿的经验与启示
    棚户区改造补偿。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棚户区改造补偿,应该按照征收面积和征收户数,结合财政情况进行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面积,以及征收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棚户区改造的原则是什么1、完善安置住房选点布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动居住与商业、办公、生态空间、交通站点的空间融合及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鼓励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在场
    2023-07-08
    19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棚湖区改造补偿协议由那级政府给签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5
      拆迁补偿协议如果是集体拆迁的话,不可能是只有拆迁单位1份的,正规的拆迁合同是一式三份的,你们因为是村拆迁所以应该是拆迁办一份,村集体,个人一份,个人的应该是分签的,可能是拆迁办来签,也可能是村干部来签,这个要看你们那边的情况了,你们手里没有的话,你要去看看村里干部负责这个部分的手里有没有,并且要求和你们分签合同。
    • 延安棚户区改造改建棚户改造大棚房补偿多少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31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 棚户区改造签了补偿协议,反悔了,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第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
    • 棚户区改造这一天签了正式的补偿协议可以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第二、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
    •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已有一套住房,补偿会有区别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
      没有区别。补偿的计算基础是以征收拆迁的房屋和土地面积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