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下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1、下列情形下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二、优先购买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制度确实能够带来巨大的社会利益。但优先购买权制度毕竟触动了私法制度的根基——意思自治和交易安全制度,若对其适用不加以严格限定,则会使出卖人和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关系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就会挫伤第三人投资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经济秩序稳定。因而法律应对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和行使条件做出严格规定,在出卖人、第三人、先买权人之间寻求利益上的平衡点,使其真正能够发挥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增进交易效率、保护弱势群体的作用。
1、从客体上看,无论是大陆法或英美法,优先购买权一般都以不动产作为客体。但依中国现行法,优先购买权客体亦及于共有的动产。因而对于一些无偿使用或者在动产上形成的物的用益关系,或因其为无偿使用,或因其标的为动产,价值较低,市场上较易获得,故无赋予其优先购买权的必要。
2、从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看,法律应从上述价值目标出发,对优先购买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予以明确限定。
3、对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法律上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其行使的“同等条件”及“行使期限”法律上应做出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从而减少因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产生的纠纷。
4、只有这样,优先购买权制度才能使保护先买权人特殊利益与鼓励交易、促进交易安全的价值目标同时实现,才能真正实现立法者对稳定秩序、增进效率、维护公平的追求。
-
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有哪些情况?
386人看过
-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主要在哪些情形下受到限制?
66人看过
-
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有几种
148人看过
-
共有权人与承租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谁的权利更优先
235人看过
-
多个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时谁能优先购买
76人看过
-
房屋共有人与承租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怎么办
492人看过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有哪些情形?哪些情形下承租人不能购买房屋呢?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不是没有任何条件和限制的,它不能损害出卖人的实体利益,而且也不是绝对地剥夺其他人的购买机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主要在下列情形受到限制:(一)共有人优先购买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因共有人对房屋拥有的是所有权,即使是按份共有,对外而言,每个共有人也都是所有权人。(二)出租人基于特
-
承租人在哪些情况下不能优先购买承租人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0承租人在如下情况下不能优先购买: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购买房屋的第三人出于善意并已办理登记手续的;出租人履行告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愿意购买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哪些情况下承租人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哪些情况下承租人不能行使?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
-
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3(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
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房屋或者存在其他侵害优先购买权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