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人违约应负哪些责任,什么叫工程发包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06:20:21 75 人看过

一、工程发包人违约应负哪些责任

工程发包人违约应负的责任有:

1.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

2.与承包人相互配合,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及时采取弥补措施以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和费用。

3.组织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对及时检查,没有及时检查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4.接受建设工程并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筑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当及时接受并支付工程价款。

二、什么叫工程发包人

工程发包人是发放工程建设项目的人员,发包人必须具备工程发包的相关资格,一般还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在政府的相关行政部门备案,以使得发包人所发行的相关数据具备法律效应。

三、建设工程发包有哪些方式

建设工程发包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工程总包的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

2.工程总承包管理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在该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管理下,发包人另向其他施工单位发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21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发包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施工什么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的;(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一、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怎么起算工程款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情况如下:1、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该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具体表现为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违约行为成立之时。当事人约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发包人怠于履行该结算义务时,承包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履行,其诉讼请求的时效期间起算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当事人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文件,发包人在接到结算文件的合约定期限内予以审核并作出答复的;发包人应当在该期限内确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该结算结果,表示不同意的,应及时配合承包人重新结算。3、发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答复,则答复期限届满可
    2023-04-11
    43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有哪些发包方式,建筑工程发包方违约怎么办
    建设工程有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种发包方式。其中招标发包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告并提供招标工程的相应文件资料。建筑工程发包方违约可以主张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承包人有权主张解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建设工程有哪些发包方式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如下:1.招标发包,即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单位的发包方式;2.直接发包,即发包方直接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2022-07-05
    159人看过
  • 工程监理施工合同违约人应负什么责任
    工程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有: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而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因承包人过错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该怎么办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办法有:1、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拒绝修复,在合理期限内不能修复,或者发包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委托别人承担合理的修复费用的,应当予以支持;2、如果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由承包人修复,并委托别人单独修复,承包人承担的修复费用仅限于自行修复所需的合理费用。二、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谁承担责任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1、违约责任,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
    2023-06-26
    493人看过
  • 承包方违约多次转包致使工程误期,应负违约责任
    申请人:某市供销社被申请人:某市国营建筑公司某市供销社(以下简称发包方)与某市国营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于1985年5月30日签订一份建筑一栋六层营业、办公两用楼的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建筑面积2600m2;工程造价,每平方米275元,总计工程款为70万元;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开工时间,1985年6月10日;竣工时间,1985年12月20日。经双方和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因建筑工程未能按期竣工而发生纠纷,发包方于1986年2月25日向某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包方诉称;承包方在施工中,没有使用自己的施工队伍,多次转包,影响工程进度,延误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给我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10000元,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方答辩称:由于发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图纸,延误了开工时间;在施工中,我方使用农民建筑队施工,属于雇用劳力,不是转包。发包方未按约定支
    2023-06-07
    199人看过
  • 能否将工程发包任务分配给个人负责?
    建设单位是不可以将工程发包或者转包给个人,这属于违法行为。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但不能给个人。法律明确规定对违法工程分包、转包及相应处罚明确。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应处罚款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违法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对违法工程转包、分包等行为及相应处罚进行了明确,将工程发包
    2023-06-30
    93人看过
  • 转包工程发生工伤事故责任谁负责
    一、转包工程发生工伤事故责任谁负责转包工程发生工伤事故责任负责如下: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或者转包单位提出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转包后造成工伤事故的,承包人是经过合法注册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由承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承包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转包工程发生工伤事故赔偿哪些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2024-03-05
    454人看过
  • 工程发包人违约要怎么样处理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建筑法》的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进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而总承包人可以分包部分工程给分包单位。
    2024-01-21
    246人看过
  • 违约的工程发包方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违约的工程发包方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违约的工程发包方应该承担的责任是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二、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几种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两种,分别是:1.招标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单位的一种发包方式。具体的适用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按照国家
    2023-07-16
    151人看过
  • 违法转包工程发生工伤,发包方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吗?
    一、违法转包工程发生工伤,发包方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吗?违法转包后发生的工伤事故应当由用工单位也就是建设单位承担主要的责任的,在包工头不具备用人资格的情况下,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说,转包的整个操作流程虽然是不正规的,但是并不会因此影响到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2024-03-08
    474人看过
  • 什么是发包人?开发包人的责任有哪些?
    发包人的法定责任是:下达指令;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施工条件;履行各种批准手续、做出认可、答复请示;以及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验收竣工工程等。一、我国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二、发包人代表的行为导致了索赔有哪些发包人代表的行为引起的索赔主要包括:1、发包人代表委派的具体管理人员没有
    2023-04-11
    282人看过
  • 违法发包工程导致工伤,责任方应赔偿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平民终三字第11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平顶山市胜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法定代表人陈清江,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张海涛,男,1957年2月20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郭念欣,男,1972年5月13日出生。委托代理人耿新民,河南湛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平顶山胜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郭念欣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新华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11日作出(2008)新民初字第5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新华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4日将本案移送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平顶山市胜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海涛、被上诉人郭念欣的委托代理人耿新民到庭参加了诉讼。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19日上午8时许被告在原告公司承建的新城区翠林蓝湾小区B
    2023-07-02
    284人看过
  • 工程合同发包中,如何确定违约责任?
    工程合同发包违约责任包括办证责任、工程定点责任、三通一平责任、物资保证责任、经费保证责任、施工监督责任、误工赔偿责任和验收结算责任等等。其中办证责任指的是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的范围之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合同承发包双方有哪些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三)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2023-07-01
    442人看过
  • 发包人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对工程质量负责?
    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的主要情形有:1、发包方提供有缺陷的设计文件、勘察数据、施工图纸以及说明书等资料;2、发包方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肢解发包建设工程;4、直接指定分包人或指定专业分包。什么是工程发包人要承担的责任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
    2023-08-15
    390人看过
  • 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应该具备哪些能力?
    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作为合格的发包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对外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发包工程时需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劳务分包合同中发包人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包括哪些劳务报酬(由人工费、简易机械设备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
    2023-07-20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更多>

    #工程发包
    相关咨询
    • 分包工程发包人负责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承包人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
    • 发包人造成工程停建的责任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0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工程合同发包有几种违约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工程转包发生工伤赔偿,发包人承担任何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8
      具有用人单位资格的承包人或者转包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工程分包后发生工伤事故的,承包人是合法注册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用人单位资格的,由承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承包人不具备法定用人单位资格的,由具有用人单位资格的分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具有用人单位资格的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 发包方负不负违约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01
      发包方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