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挂靠关系承担的法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8 00:36:17 288 人看过

1、挂靠人为实际施工人,其有权向工程发包人(建设方)与被挂靠人(转包方)主张工程款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如果工程建设方(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实际施工人)就可以直接向工程建设方索要工程款;如果工程建设方已经将工程款支付给被挂靠人,那么挂靠人就可以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

2、法院有权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

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收缴非法所得。具体收缴的对象为:

(1)对于挂靠人而言,其非法所得应当为扣除实际施工成本以外已经实际取得的工程利润。

(2)对于被挂靠人而言,其收取的工程管理费应当被收缴。

3、被挂靠人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贵公司还将受到罚款、降低资质,甚至是吊销资质的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挂靠关系到底该如何去承担责任呢?
    挂靠关系应将违法收取的管理费退还关联方,挂靠方对挂靠协议涉及建设项目形成的债权债务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已缴纳的税款为所属项目的应纳税额,已实际缴纳,不予退还。另外,如果双方都有过错,还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共同承担责任。“挂靠关系”公司法院在执行实践中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有案外人提出异议,称该财产不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而是异议人的财产,并提供挂靠协议证明自己是挂靠在被执行人名下,以被执行人名义对外经营的。而法院在审查异议时很难判断此财产是否真属于挂靠者,也无法排除被执行人与挂靠者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
    2023-07-31
    231人看过
  • 研究挂靠关系中如何明确责任承担
    挂靠关系承担责任的方法如下:1、关联方将管理费返还给关联方;关联方对关联协议涉及的建设项目形成的债权债务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为关联经营违反了建筑业特许经营的规定,关联方借用资质等级的权利,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所以关联协议无效;2、合同无效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4、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关联方应将非法收取的管理费返还给关联方,关联方应享有关联方协议涉及的建设项目形成的债权债务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已缴纳的税款,关联方应缴纳税款,并实际缴纳,因此不予返还。挂靠关系是否等同于劳动关系在车辆挂靠经营的情况下,被挂靠单位并非车辆实际所有人,其实际并不享有机动车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任何一项权能;并且关键在于被挂靠单位并不参与车辆的实际经营和管理,挂靠人作为车辆所有人实际支配车辆并独立
    2023-07-07
    488人看过
  • 建筑工程保修责任与赔偿责任的关系
    二者区别有:1、保修责任属于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当施工人原因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则属于违约与侵权两种责任的竞合。2、保修期内发现任何质量缺陷,施工人必须维修,不以损害发生为要件;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事实。3、保修义务人是施工人,费用承担者是责任人;赔偿责任的承担者一律是责任人。4、保修责任期限对地基主体与普通部位区别规定,地基主体的保修期是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内;赔偿责任期限不分主次部位,全部是合理使用期内。二者联系有:1、建筑物地基主体的保修与赔偿的责任期限相同,都是合理使用期内。2、质量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在保修责任基础上加重为赔偿责任。3、因使用不当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和损害后果,责任人不承担保修和赔偿责任。
    2023-04-24
    30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法律后果有哪些?
    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2、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应当由挂靠人承担责任。什么是指建筑工程挂靠根据我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挂靠,指的是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又或者是个人,以某一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又或者是个人的名义,来承揽施工任务,最终完成施工任务的行为。建筑工程挂靠,需要以赢利为目的。挂靠,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五条施工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筑工程合同被起诉的,应将施工人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承
    2023-07-27
    11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的表述
    建设工程挂靠指的是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施工资质的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向该被挂靠的施工单位交纳管理费,以该施工单位名义参与施工等一系列活动,对工程进行独立核算,但被挂靠单位在工程中不承担具体施工及实质管理义务。挂靠本质上属于借名经营,双方之间签订的挂靠协议无效,被挂靠的单位与发包方所订立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筑工程挂靠协议哪些情形会无效工程挂靠协议无效根据建筑法规定,凡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这是所有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最核心的内容,也是当事人签订挂靠协议的最主要目的。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挂靠行为有: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
    2023-06-30
    135人看过
  • 挂靠经营工程质量责任法律承担方式解析
    一、挂靠经营工程质量责任法律承担方式解析挂靠经营工程质量责任法律承担方式: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2.挂靠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3.施工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是承揽工程和签订承包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对于建设工程竣工前施工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由于承包合同违法性的瑕疵不能弥补,应确认为无效。二、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定了什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
    2023-07-26
    39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的责任:(一)对上游发包方民事责任的承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逾期交付工程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生纠纷,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二)对下游第三方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谁的行为,谁负责”的民法基本理论,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引起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挂靠人承担。但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的履行能力一般强于挂靠人,挂靠人对外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时情况较为复杂,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外如何承担责任,要根据挂靠经营的情况不同区别对待。一、资质挂靠如何举报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可以去建筑工程部门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二、挂靠车
    2023-06-25
    243人看过
  • 建设工程挂靠施工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是什么
    挂靠施工中承担对外民事责任的规定是:一般由挂靠人对外承担。挂靠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是挂靠人,对挂靠施工经营纠纷中的对外民事责任。被挂靠人承担责任的能力强于挂靠人的、挂靠人下落不明的,相关权利人可以向被挂靠人主张权利,要求被挂靠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挂靠施工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是什么的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三节 承 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n禁止建筑施工
    2022-06-28
    57人看过
  • 各地法院审理建筑工程合同关于挂靠责任的特别规定
    1.挂靠行为是施工行业普遍现象,责任如何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以下简称14号解释)不是很明确具体。该解释没有使用挂靠术语,第四条使用了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表述。2.挂靠行为责任包括:行政、民事、刑事等责任。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以及大量的对外采购、租赁、借贷等商事责任等。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担,14号解释第25条规定明确,总包、分包和实际施工人共同承担。3.关于挂靠的其他商事责任。北京高院规定:合同相对人不知道是挂靠的,被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但可以追偿;合同相对人知道是挂靠的,挂靠人承担责任,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江苏高院和杭州中院规定: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履行该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南通中院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履行合同的,
    2023-06-09
    475人看过
  • 违法建筑建设相关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对违法建筑承担的责任是:建设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建设相关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进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建设相关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
    2022-06-12
    133人看过
  • 个人能否承担建筑工程承包责任
    一、个人能否承担建筑工程承包责任个人不可以承包建筑工程。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也就是承包建筑工程的是一个单位而非个人。2.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工程承包合同的诉讼期为多久工程承包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纠纷产生时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
    2023-11-02
    494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建筑工程挂靠是指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有资质施工单位或个人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挂靠旨在获取利润,属于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挂靠,指的是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又或者是个人,以某一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又或者是个人的名义,来承揽施工任务,最终完成施工任务的行为。建筑工程挂靠,需要以赢利为目的。挂靠,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建筑工程挂靠如何防范风险挂靠建筑工程时挂靠人防范风险如下:1、要狠把质量关,守住生命线,由于工程验收合格是挂靠人主张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所以挂靠人必须格外重视工程质量问题;2、善于运用司法解释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挂靠人既可以起诉被挂靠企业索要工程款,也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要求其偿还。《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
    2023-06-30
    5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总、分包单位的责任承担
    建设工程一般是建设方和工程施工的总包方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毫无疑问,总包方应当对其总包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规定来承担自己作为总包人的法律责任,经建设方同意总包方可以将部分分包工程承包给分包企业进行分包,总包方应当对分包方的分包工程向建设方承担责任,不能因为分包方和总包方有合同的约定而免除总承包方向建设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总承包方履行了总包的责任以后,如果是分包单位造成了责任,总包单位可以依靠分包合同约定向分包方进行追偿。现在的法律也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总包方应当对其分包的工程,与分包单位一起对总包承担连带责任。确定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建设方承担连带责任,有助于促进总包和分包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工程质量、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一、注意审查发包、总包、分包人的关系约定分包人、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的关系(1)发包人与分包人是本分包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发包人负有支付分包工程价款义务和取得分包工
    2023-06-20
    373人看过
  • 建造违法建筑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建造违法建筑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改正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违法建筑的处罚方式1、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
    2023-08-13
    1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挂靠公司应否对挂靠者承担连带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挂靠即属于这种情形,规避了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了不合法目的, 而且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挂靠人不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资质是明知的,是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而串通在一起的。双方的行为也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由此产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责任
    •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挂靠问题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3
      工程挂靠关系的法律责任: 1、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的,发包人将起诉挂靠人和挂靠人; 2、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人、施工队支付货款和工资,挂靠人应承担责任。
    • 建筑施工中挂靠关系,与挂靠人签订合同,被挂靠人要承担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当然要承担责任了,《建筑法》中明文禁止挂靠和允许别人挂靠,这两种行为都是违法的,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
    •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施工连带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5条规定,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筑工程合同而被起诉的,应将施工人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
    • 二级建筑证书挂靠责任哪担?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挂靠是指为进行工程建设而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人员借用有资质的施工公司的资质、公章、财务凭证,向挂靠人支付管理费、承包和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挂靠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企业以自己或者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当以挂靠经营者和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者应诉。二.挂靠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挂靠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三.根据《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附属施工企业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