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认定为缔约过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10:05:24 269 人看过

下列情况构成缔约过失: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中,构成缔约过失的一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情形

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阶段,可将缔约过失责任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形及类型:

1、合同不成立之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中,造成合同不成立时之缔约上过失责任有多种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蹉商;

(2)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3)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即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撤回要约;

(4)悬赏广告不成立或悬赏人撤销悬赏广告,致使相对人利益受损害;

(5)违反意向书、备忘录等初步协议中规定的义务;

(6)在缔约磋商过程中,因一方的不作为行为致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7)实践合同当事人不交付标的物致合同不成立之缔约上过失责任等。

2、合同无效时之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后,会因为各种原因归于无效。当造成合同无效的原因在合同订立时就已存在,并含有当事人过错因素时,缔约上过失责任便有了产生可能。这种情形主要类型有:

(1)因一方缔约过失致使合同不具备法定或约定的形式要件而被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未成立确认合同无效

(2)依法需经批准、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因未被批准、登记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无过错一方在合同成立后为准备履行而受到损失;

(3)效力待定合同未获追认权人追认,致使相对人利益受到损害。

3、合同被撤销之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生效后,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被撤销,这主要指重大误解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造成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一般来说,撤销权总是赋予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以维护其利益。这种情形主要类型有:

(1)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未尽必要的通知、告知义务或者疏于照顾,致使对方当事人对合同性质或条款产生重大误解而被撤销;

(3)缔约一方歪曲事实致使对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为缔约行为;

(4)缔约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因一方过错使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致使合同成立后被确认无效。

确定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时应注意什么

对缔约过失责任损失的确定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有的甚至难以确定,尤其是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更难把握。因此,在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

1、须有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是构成缔约过失的责任的重要条件,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实际信赖利益的损失,即使合同未成立、无效、被撤销,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实行完全赔偿原则,即受损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缔约过失方予以赔偿。但该原则受到“可预见规则”的限制,即除受损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所遭受的损失应予全部赔偿外,其他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额则应限于缔约过失方可预见的范围内,最高不得超过合同实际履行时可以预期得到的平均利润。

3、有因果关系,信赖利益的损失必须是对方过错造成的,也就是说必须有因果关系,如果不是对方造成的,即使有损失对方也不承担责任。

4、因一方缔约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受损失的一方有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但其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则应由缔约过失方来承担。

5、在特殊情况下应当考虑超出履行利益的损失部分,但应严格掌握必要的、合理的支出费用。

6、原则上精神损失不予考虑,对精神损失受害人可以适用侵权行为责任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9日 0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情形
    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阶段,可将缔约过失责任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形及类型:1、合同不成立之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中,造成合同不成立时之缔约上过失责任有多种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蹉商;(2)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3)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即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撤回要约;(4)悬赏广告不成立或悬赏人撤销悬赏广告,致使相对人利益受损害;(5)违反意向书、备忘录等初步协议中规定的义务;(6)在缔约磋商过程中,因一方的不作为行为致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7)实践合同当事人不交付标的物致合同不成立之缔约上过失责任等。2、合同无效时之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后,会因为各种原因归于无效。当造成合同无效的原因在合同订立时就已存在,并含有当事人过错因素时,缔约上过失责任便有了产生可能。这种情形主要类型有:(1)因一方缔约过失致使合同不具备法定或约定的形式要件而被
    2023-06-18
    148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情形
    按照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的阶段,可将缔约过失责任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形及类型:1、合同不成立之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中,造成合同不成立时之缔约上过失责任有多种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蹉商;(2)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3)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即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撤回要约;(4)悬赏广告不成立或悬赏人撤销悬赏广告,致使相对人利益受损害;(5)违反意向书、备忘录等初步协议中规定的义务;(6)在缔约磋商过程中,因一方的不作为行为致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7)实践合同当事人不交付标的物致合同不成立之缔约上过失责任等。2、合同无效时之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后,会因为各种原因归于无效。当造成合同无效的原因在合同订立时就已存在,并含有当事人过错因素时,缔约上过失责任便有了产生可能。这种情形主要类型有:(1)因一方缔约过失致使合同不具备法定或约定的形式要件而被
    2023-02-27
    343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情形
    一、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这类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通常有以下情形:(1)、未尽通知、协助等义务,增加了相对方的缔约成本而造成损失。(2)、未尽告知义务。(3)、未尽照顾、保护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人身、财产的损害。二、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由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到一种特殊的关系(即信赖关系),双方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互负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之为附随义务,即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告知、互相诚实等义务。若当事人违背了其所负有的附随义务,并破坏了缔约关系,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才有可能承担责任。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
    2023-06-16
    329人看过
  • 合同缔约过失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采用列举式和归纳式对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它包括: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磋商,是指一方没有订立合同的诚意,假借订立合同与对方磋商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行为。如甲企业知悉自己竞争对手在收买乙企业,为了与对手竞争,遂与乙企业谈判购买事宜,在谈判中故意拖延时间,使竞争对手失去收购机会,之后即宣布谈判终止,致使乙企业遭受重大损害。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是指对涉及合同成立与否的事实予以隐瞒或者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而引诱对方订立合同的行为。如代理人隐瞒无权代理这一事实而与相对人进行磋商;没有得到进(出)口配额而谎称获得;故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等等。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应理解为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023-06-27
    260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情形?
    1、合同不成立之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中,造成合同不成立时之缔约上过失责任有多种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蹉商;(2)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3)要约人违反有效要约,即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撤回要约;(4)悬赏广告不成立或悬赏人撤销悬赏广告,致使相对人利益受损害;(5)违反意向书、备忘录等初步协议中规定的义务;(6)在缔约磋商过程中,因一方的不作为行为致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7)实践合同当事人不交付标的物致合同不成立之缔约上过失责任等。2、合同无效时之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后,会因为各种原因归于无效。当造成合同无效的原因在合同订立时就已存在,并含有当事人过错因素时,缔约上过失责任便有了产生可能。这种情形主要类型有:(1)因一方缔约过失致使合同不具备法定或约定的形式要件而被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未成立或确认合同无效;(2)依法需经批准、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
    2023-04-16
    392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属于缔约过失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在此情形中,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而是以与对方进行谈判为借口,恶意磋商,以达到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的目的。二、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失的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欺诈行为都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1)欺诈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2)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
    2023-04-27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那些情形下认定为缔约过失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9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以下情况构成合同过失 (一)签订合同,恶意协商 (二)故意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违反诚实原则的行为。 如果构成合同过错方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 什么情形下认定为缔约过失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3
      认定为缔约过失的情形分别有以下几种情况: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情形。缔约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进行赔偿。
    • 缔约过失行为有哪些情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4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在此情形中,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而是以与对方进行谈判为借口,恶意磋商,以达到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的目的。 例如,甲知道乙需要转卖自己的工厂,而自己的竞争对手丙正有意愿购买工厂用于扩大生产。虽然甲并没有购买工厂的真实意愿,但是为了阻止丙成功购买乙的工厂,甲提出了更高的购买价位,假意与乙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谈判。在得知丙放弃购买后,甲中断了谈判,最后迫使乙
    • 缔约过失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19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以下情况构成合同过失 (一)签订合同,恶意协商 (二)故意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违反诚实原则的行为。 如果构成合同过错方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 哪些情形属于缔约过失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属于缔约过失: 1、恶意进行磋商,导致合同不成立;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即订约欺诈,导致合同不成立的; 3、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4、恶意不办理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的登记、批准手续致使合同不能生效的; 5、因一方过失致合同无效的; 6、因一方过失致合同被撤销的; 7、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过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