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罪判决标准中的特殊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5:22:14 306 人看过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分子若其具有悔罪态度、且犯罪情节不严重的,一般可以不判死刑。犯罪分子若为未成年人、怀孕妇女或者七十五周岁的老人,一般也不会被判死刑。《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且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也不适用死刑。

杀人能判死刑吗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15: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犯罪中止特殊情况有哪些
    犯罪中止特殊情况包括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以后,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犯罪分子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最终没有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一、犯罪中止认定要注意什么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后放弃了着手实行的,应当认定
    2023-02-28
    433人看过
  • 犯罪中止特殊情况有哪些?
    一、犯罪中止特殊情况有哪些?犯罪中止特殊情况包括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以后,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犯罪分子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最终没有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二、犯罪中止认定要注意什么1、在进行了犯罪准备,而
    2023-04-28
    138人看过
  • 过失杀人罪的判决标准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1、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者已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别人死亡,剥夺别人生命权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求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有过失心理态度。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既遂犯罪行为人,进行判刑处罚应当依据的具体标准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是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7-02
    246人看过
  •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的特殊情况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的特殊情况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二、判决小孩抚养权法院流程有哪些判决小孩抚养权法院流程如下:(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
    2023-04-23
    464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特殊情况
    数罪并罚是我国刑罚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刑法》具体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刑期计算方法以及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情况。但笔者认为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尚有不完善之处,值得探讨。一、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罪犯既有漏罪又重新犯罪应如何并罚?《刑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罪犯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既有漏罪又犯新罪的情况应如何处理没有规定,对此人们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先对漏罪作出判决,把所判的刑罚与前罪判决的刑罚实行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再对新罪作出判决,把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上述决定执行的刑罚重新实行并罚,最后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对漏罪和新罪分别判刑实行并罚,然后再将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与前罪判决没有执行的刑罚重新实行并罚,最后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笔者认为,第一种意见更符合立法原意。二、
    2023-04-22
    108人看过
  • 受要约人的特殊情况
    在理论上,所有股东均得充当受要约人。《证券法》对受要约人的资格问题,也未作限制。《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虽然坚持股权平等原则,但由于股东身份存在差异且股票类型的多样化特点,从而使得上市公司的股票类别相当复杂,股东身份也有较大差异。须注意以下特殊问题。(一)场内交易的受要约人。我国上市公司具有特殊的股本结构,公司发行的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得上市流通,公司流通股才可上市交易。《证券法》第32条规定,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据此,证券交易所是社会公众股的惟一流通场所。收购人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其他股东收购其所持社会公众股。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中,惟有社会公众股股东才可充当受要约人。根据法律,收购人不得通过场外交易市场,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收购其所持流通股股票。(二)场外交易的受要约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股和法人股属限制流通股。上市公司发行的国家股
    2023-03-19
    17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特殊杀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7
      首先要看是否使用了特别残忍手段?--如果使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6级以上伤残,量刑起点就是11年,否则是3年半。 最终如何判决--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但是,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等最终处理结果上的预测-
    • 几种特殊情况的中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几种特殊情况的中止的认定1、共同犯罪之中止
    • 人的征收的特殊情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的特殊情况就是月销售额在3万元或季销售额在9万元以下免交增值税。
    • 遗弃伤病军人罪有何特殊判决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5
      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债权人的特殊情况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5
      三、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的特殊情形1.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2.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共有份额或相应的财产权利债务人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