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确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8: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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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5年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通过以下有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而且,对上述规定中的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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