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能否免除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0:11:48 250 人看过

1、恶意串通的,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双方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欺诈、胁迫的,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的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部分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意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债务增加的,保证人对增加的部分不承担责任。一般担保的,担保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免除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满债权人不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财产不能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向债务人提供可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在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恶意串通的例子
    法律综合知识
    恶意串通的例子包括:1、双方当事人恶意逃避债务而串通,即债务人与第三人以低价或无价的方式转让财产而逃避债务;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4、股权的双重转让等。恶意串通的例子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2-06-24
    155人看过
  • 竞买人恶意串通造成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由竞买人承担赔偿的责任,并且由工商管理部门对竞买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拍卖人的权利与义务(一)拍卖人的权利1、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2、认为需要时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3、有权要求竞买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以确定其竞买资格。4、有权指定拍卖师。5、依法主持拍卖活动,不受他人干涉。(二)拍卖人的义务1、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2、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3、对委托人交付拍卖的物
    2023-08-17
    151人看过
  • 恶意磋商会不会免除缔约过失责任
    恶意磋商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法律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包括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一、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通常指的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具体情形有: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二、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为二者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约过程中,而违约责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合同缔结过程中的信赖利益,而违约责任则是合同成立后的期待利益。缔约过失发生的情形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违约责任发生的
    2023-03-14
    203人看过
  • 合同中是如何区分恶意串通构成合同恶意串通
    恶意串通,是指为牟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合同无效中的恶意串通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第二,串通行为:指上述的恶意以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的方式作出,表现为行为人之间为实现非法目的,从而相互通谋损害第三方利益。恶意串通在主观上的要件包含了意思表示不一致与加害第三人意图,客观上则需达到串通行为构成了对第三人的侵害。在认定上则须结合行为构成上的“过错、违法性”等诸多要素去综合评价。一、恶意串通的司法解释恶意串通使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2、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又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串通,压低标价。在买卖
    2023-03-21
    363人看过
  • 被告和案外人恶意串通提供假证据能追究责任吗
    被告和案外人恶意串通提供假证据可以追究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会员工怎么举证辞退纠纷诉讼中员工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例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二、民法典规定离婚条件中夫妻分居2年应该怎么举证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般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分居文书、亲戚、
    2023-02-21
    240人看过
  • 拍卖如何避免竞买人相互恶意串通
    ■拍卖过程某拍卖公司受委托拍卖部分债券,参考价为80万元。截止拍卖前一天,共有4位竞买人交纳了保证金并办理了竞买手续。拍卖会开始后,委托方告知拍卖公司该标的底价为85万元,高于参考价。因为有4位竞买人参拍,拍卖公司凭以往的经验认为拍卖会必定会有一番龙争虎斗,因此以80万元的参考价为起拍价,谁料只有8号竞买人一人举牌应价。此时,拍卖公司意识到竞买人有恶意串通的行为,但却没有确凿的证据,只好报出下一个价位82万元,但经多次叫价仍无人应价。拍卖师提醒竞买人如无应价,将因竞买人应价未达到保留价而宣布流拍,8号再次举牌应价。随后,拍卖师又报出85万元价位,但无人应价。拍卖师又再次提示该标的应价未达到保留价将不能成交,8号再次举牌。此后,拍卖师又喊出下一个价位87万元,经多次叫价后无人应价,最后由8号竞买人以85万元拍得该标的。■疑问2.如果怀疑竞买人有恶意串通行为,却因没有确凿证据指证怎么办?■专家
    2023-06-08
    238人看过
  • 能否提前免除侵权责任
    法律综合知识
    侵权责任是不能被提前免除的,若行为人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有规定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能否提前免除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022-06-25
    395人看过
  • 如何防止“恶意串通”?
    拍卖经过某拍卖公司受银行委托,对位于吉林四平市中心地段的21个车库整体进行公开拍卖。接受委托后,与委托人商定,为能吸引更多竞买人参与竞买,决定公开拍卖底价,并在拍卖公告中公布该拍卖标的拍卖参考价为40万元。拍卖公告发布后,咨询竞买十分踊跃,有的竞买人心理价位高出50万元,有的势在必得,拍卖日前有10人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但正式拍卖时,出现了意想不到的结果,拍卖师报出该标的起拍价40万元后,只有1人举牌应价,其他人再无加价,最后以底价成交。该标的既有房屋所有权证,又有土地使用权证,位置较佳,底价偏低,有10人参加竞买,为什么没有竞价的场面呢?结论是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专家建议我国的拍卖业处在发展时期,人们对拍卖活动的法律、法规缺乏全面了解,利益驱动促使一些人在拍卖市场中欺行霸市或串通贿赂,实现压低成交价的目的。防止竞买人恶意串通,拍卖人必须有相应的对策。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之
    2023-06-08
    145人看过
  • "撤销权与恶意串通"
    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串通掩盖事实真相,在应价过程中串通一气,有意压价,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恶意转让股权可以打撤销权官司吗股权恶意转让后,可以打撤销权纠纷官司。股权恶意转让后,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股权转让行为后,应当办理撤销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
    2023-07-10
    131人看过
  • 根据规定恶意串通是否犯罪?
    一、根据规定恶意串通是否犯罪?1、恶意串通不一定会构成犯罪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犯罪的动机有哪些?1、犯罪的动机包括政治动机、财物动机、报复动机等。(1)政治动机,指出于一种反社会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2)财物动机,指为了满足衣、食、住、行等方面物质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3)性动机,指为了满足性本能的需要而产生的犯罪动机;(4)报复动机,指基于报复而产生的犯罪动机;(5)自尊动机,指为了满足某种变了形的自尊的需要而引发的犯罪动机;(6)友情动机,指为了满足某种非社会化友情需要而导致的犯罪动机;(7)妒忌动机,指因妒忌而产生的犯罪动机;(8)戏谑动机,指出于追求刺激而
    2024-01-25
    138人看过
  • 恶狗咬人责任可以免除吗
    不可以,恶狗咬人狗主人应负责任,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确实是属于存在挑逗狗或者是存在着故意等相关的情况导致受到伤害的,那么是减轻对方的责任。毕竟在这种情况之下,受害者也是存在着过错的。被恶狗咬伤狗主人要负赔偿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一、动物致人损害的抗辩理由是什么?1、受害人过错,如果动物造成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则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是否有过错,应当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举证责任。2、第三人的过错。3、
    2023-02-17
    217人看过
  • 一房二卖恶意串通取证如何界定法律责任
    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如若卖方在已经与买方签署了买卖合同之际,仍然与第三方进行掩盖真实情况的不正当勾结行为,那么作为买方,便有权向司法机关请求裁定其与作为卖方的被告以及作为第三方的被告之间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为无效协议,并且要求卖方严格履行其在原有商品房购买合同中所作出的承诺。倘若卖方在成功出售房地产后,再度与第三方进行不法勾结,秘密设立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将已售出的房地产实际交付给第三方使用,导致原购房者无法实现其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愿望,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应坚决认定卖方与其第三方所涉及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为无效。在契约被判定为无效之后,往往会牵涉到恢复原状、不动产折现以及赔偿损失等众多民事责任问题。同时,买方还有权对卖方提出违约责任的索赔,因为卖方和第三方的不法勾结行为无疑会对买方的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
    2024-05-09
    325人看过
  • 交通意外事故不能免除旅客安全责任
    年过六旬的王老伯乘坐从化某路公交车打算去逛公园,不料却在公交车刹车时从座位冲出,当场昏迷。王老伯送到医院接受了近一个月的治疗,终因医治无效而死亡。近日,广州从化法院审理了这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最后,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67万余元给老人家属。(6月24日《信息时报》)对这样的判决,公交公司可能“很委屈”,因为庭审中,其并不认可王老伯亲属的死亡赔偿请求,根据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一起交通意外事故,公交公司没有交通事故责任,不存在过错,所以辨称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公交公司的抗辩,有道理,也没有道理。因为在交通事故之外,公交公司与王老伯还存在公路旅客运输民法典律关系。交通意外事故,并不当然免除旅客安全责任。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王老伯人身损害乃至死亡,构成人身损害侵权;由于公交公司没有履行好客运合同义务,将王老伯安全送达目的地,构成客运合同违约。所以作为原告,具有诉讼选择权,既可
    2023-04-30
    147人看过
  • 解释恶意串通的含义
    恶意串通指的是为了谋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表达虚假意思的行为。合同无效中的恶意串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恶意;2、串通:指上述恶意以行为人与对方串通的方式进行,表现为行为人之间的非法目的,从而相互寻求损害第三方利益。恶意串通的主观要素包括意义表达不一致和伤害第三方的意图,客观上需要实现串通,构成对第三方的侵害。在认定上,要综合评价行为构成上的过错、违法等诸多要素。恶意串通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恶意串通的代理行为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相互勾结实施的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行为,行为结果客观上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7-04
    44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能否认定民事恶意串通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7
      1、恶意串通首先需要有双方损害第三人的恶意,恶意是相对于善意而言的,即明知或应知一种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损害,而故意为之。如果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不知或不应知道其行为的损害后果,不构成恶意。 2、恶意串通需要恶意串通的双方事先存在着通谋,这首先是指当事人具有共同的目的,即串通的双方都希望通过实施一种行为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的利益,共同的目的可以表现为当事人事先达成一致的协议,也可以
    • 恶意串通的举证责任包括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14
      恶意串通的举证责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分配举证责任。恶意串通,必须同时具备主观恶意和客观实际损害利益两个方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
    • 恶意串通应承担什么举证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13
      恶意串通的举证责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分配举证责任。恶意串通,必须同时具备主观恶意和客观实际损害利益两个方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
    • 打算回国发展。问恶意串通能负刑事责任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2
      恶意诉讼的法律依据是恶意诉讼者捏造事实,虚构法律关系,篡改情节,伪造证据,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滥用诉讼权利而进行恶意诉讼,对于相对方的当事人而言,不仅是程序权益的受损,使其不堪其扰,而很多时候,同样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妨害了其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如仅依据诉讼标的而进行的财产保全。所以,在不轻易限制当事人起诉权的同时,对其诉讼中的程序性权利,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预防其诉权滥用可能导致的严重
    • 恶意串通逃避债务连带责任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0
      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对于恶意串通逃避债务连带责任对于它是有如上明确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