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要对总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04:57:54 26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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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公司法》

第14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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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2日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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