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效力的认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09:03:06 77 人看过

债权转让协议效力的认定如下:

1、内部效力,即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效力。对于债权人和受让人来说,债权转让的实现意味着债权转让人退出了原债权债务关系,其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由受让人承担;

2、对外效力,即债权对债务或第三人的效力。在达成转让协议并通知债务人后,债权的所有权由债务人确定。债务人可以根据通知清偿债务,也可以根据通知履行抗辩权。

一、债权不可以转让的情况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

(二)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该转让的方式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二、债权转让可以直接去法院打通知书吗

必须在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的前提下,债权的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才可以视为是债权转让的一种通知方式。

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力,但并未规定通知的形式。故以起诉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并无不可。但是通知的本意是债权转让须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力,而非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故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能视为受让人向债务人通知债权转让,还不能简单地视同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债权转让。除非:

受让人向法院提供债权转让的文件,且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庭作证证实债权转让的真实性。

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债权转让已经通过起诉的方式由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至少在债权人出庭的这天,债权人明明白白地告诉了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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