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的股东代表诉讼的特殊程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3 10:14:39 275 人看过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为,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接到该请求,怠于行使职权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责任时,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确立

根据新《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款)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款)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款)

而新《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公司法》第152条的上述规定,在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对于该制度的最新规定,我们从几个方面进行解读如下:

(一)诉讼主体作为一种诉讼制度安排,诉讼主体自然是诉讼安排的首要问题,因为任何诉讼均是在人(广义上的人)与人之间进行的,而主体是否适格又是诉讼能否继续进行的根本。

1、原告

原告作为诉讼的发动者,自然是不可或缺的诉讼主体。但是在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中,是不是所有的股东均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对此,各国法律规定的并不一致。我国新《公司法》第152条对公司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资格,根据公司类别的不同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任何股东均可以作为合格原告提出相应的代表诉讼,而不考虑持股比例;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只有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能作为适格原告提起代表诉讼。

据此我们可以确认,作为原告既可以是单独的一位股东,也可以是数位、数百位甚至还多(理论上)位股东,只要满足新《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上述条件,就可以单独或联合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2、被告

根据新《公司法》152条规定,作为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监事;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第三人。

(二)诉讼条件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告时的条件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从事了相关行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程)行为与公司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2、第三人作为被告时的条件

(1)第三人侵犯了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3)第三人的侵害行为与公司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诉讼程序

1、前置程序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告时

符合条件的股东提起代表诉讼,首先要书面向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出请求,要求监事会或监事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在监事会或监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提出请求的股东才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2)公司监事作为被告时

符合条件的股东提起代表诉讼,首先要书面向公司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出请求,要求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以监事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监事的损害赔偿责任。在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提出请求的股东才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3)第三人作为被告

符合条件的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同样要有相应的前置程序,但是新《公司法》规定的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容易产生歧义。根据一般的理解,股东既可以向公司监事会或监事,也可以向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提出书面请求,在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提出请求的股东才可以提起代表诉讼。

2、前置程序的例外

如果在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不经前置程序,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在此种情况下,就需要原告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并说服法官认可其证据的真实性。由于对于情况是否紧急,是否不立即提起诉讼就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认定权属于人民法院,具体说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如果不对此作出一定的限制,将有可能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因此,对于该款规定,需要相应的有权解释予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代表诉讼相关文章
  • 股东代表诉讼特征程序
    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一般来说,直接诉讼的原告是最终受益者,而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只是享有名义上的诉权,胜诉后利益归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只是由于拥有股份而间接受益。各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都设有特殊的要求和限制,这也是它有别于直接诉讼的特征之一。一、股东可以起诉自己的公司吗可以起诉自己的公司,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原告是被侵犯利益的股东,被告是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公司法也赋予了股东起诉公司的权利。股东权利除分红权、表决权、异议回购权、之外,股东还享有撤销权。股东的撤销权具体表现为针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事宜以及董事会的相关行为侵犯了股权权益或违背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时,股东可以直接
    2023-04-11
    80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如下:1、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2、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3、法院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一、如何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中小股东权利的方式有:1、符合情形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2、中小股东可以行使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3、中小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二、派生诉讼与直接诉讼有哪些区别股东派生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1、产生原因不同。简单的讲,股东派生诉讼是在公司本身权利遭受侵犯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诉讼性质不同。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是股东监督、纠正公司不适或违法行为的一种权利,应为共益权,而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该诉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自益权。3、
    2023-06-23
    51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征有哪些
    股东代表诉讼,也称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利益受到他人侵害,尤其是受到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侵害,而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监事怠于或者拒绝行使诉权时,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公司利益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保护公司权利的法律制度。股东代表诉讼的特征:(一)股东代表诉讼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产生。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二)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须是公司的股东。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联合提起诉讼均可,但是并非只要公司的股东就可以提出诉讼,不同的国家对此均有限制,以防某些恶意的股东进行滥诉。(三)判决结果直接归于公司承担。股东只是作为名义上的诉讼方,股东没有任何权利、资格或权益。也就是说原告股东并不能取得任何权益,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3-06-05
    378人看过
  • 涉及到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的前置程序有哪些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的前置程序有:股东应当先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怠于行使职权的,股东可以提起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有哪些解释《公司法解释(四)》第23条至第26条用四个条文对股东代表诉讼进行了规定。该部分主要完善了股东代表诉讼机制,细化了当事人地位、胜诉利益归属、诉讼费用负担等规则。同时,也对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进行了具体解释,明确了《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涉及的两类不同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是一种代位诉讼,是对原公司内部监督体制失灵设计的补充救济。因此,其适用的前提是穷尽公司内部救济手段。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必须经过前置程序:(1)原告股东需首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时)向法院起诉;如果是监事侵害公司权益,则向董事会或
    2023-07-27
    231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有哪些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的、司人员以外的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程序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是有前置程序的,并不可以由股东直接诉讼:股东应当先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怠于行使职权的,股东可以提起代表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
    2023-07-26
    318人看过
  •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
    股东代表诉讼指的是在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获取的赔偿由公司所有的诉讼类型。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股东代表诉讼可以适用仲裁程序吗对于股东代表诉讼是否可以适用仲裁程序,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与股东代表诉讼事项相关的协议中有仲裁条款或有仲裁协议的,则可以适用仲裁程序;没有的,当事人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2023-03-21
    314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并非只要是... 更多>

    #股东代表诉讼
    相关咨询
    •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是指公司利益受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侵害,而公司拒绝或者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的法律责任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 股东代表诉讼程序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1
      股东代表诉讼其实就是股东代表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我国法律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征如下: 1、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 2、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 3、法院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 法院判决的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原告股东不能取得任何权益,法院对该案的判决结果都直接归结于公司承担。 4、怠于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况。 股东能代表公司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
    •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6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为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接到该请求,怠于行使职权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责任时,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分为三类: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的,前述符
    • 股东代表代表诉讼程序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程序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7
      股东代理诉讼一般是指公司在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的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持公司的利益,追究这些成员的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的目的,根据法定手续代理公司的诉讼。为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义务后被追究,更有力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股东代表诉讼程序有两种: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诉讼程序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