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程序原则的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9 10:21:35 242 人看过

一、正当程序原则的原则

在行政法律规范中,程序性规范占据着极大比例,因此程序正当也是法律上对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程序正当的具体内容也可以被分解为几个方面:

1、信息公开,又称情报公开,指的是行政机关应向社会大众公开其活动的依据、过程以及结果,当然,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在公开之列。

2、参与原则:作出行政行为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相对人权利;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为,应当听取相对人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为时,须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

3、回避原则:行政公务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二、司法鉴定程序与原则

司法鉴定的四大原则分别是合法性原则,独立原则,客观原则和公正原则,合法原则就要求司法鉴定的程序、内容都必须是合法的,而独立性原则是,司法鉴定机构不能因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压力就随意更改鉴定结论,而且,鉴定的过程中也不能徇私枉法。

司法鉴定程序: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举行听证会;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出具鉴定文书。

三、轻伤申请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人体轻伤鉴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担任鉴定人。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多种损伤均未达标准的,不能简单相加作为轻伤。若有三种(类)损伤均接近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担任。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有权了解有关案情、现场勘查情况和调阅病历档案。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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