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共同侵权行为怎样才能追究侵权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3 03:46:38 134 人看过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要件:

一是主体的复数性。

必须是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

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共同侵权责任的种类有哪些,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特点
    共同侵权责任的种类包括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以及团伙成员。共同侵权行为特点包括主体的复数性、过错的共同性、结果的同一性以及责任的连带性。一、共同侵权责任的种类有哪些共同侵权责任的种类包括: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2.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我曾经将其叫做视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各自的行为相互结合,共同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3.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的准共同侵权行为。4.团伙成员二、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特点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
    2023-07-21
    317人看过
  • 夫妻之间能否追究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是对别人正当权利进行侵犯并因此予以相应赔偿的行为。侵权行为不仅可能发生在不认识的人之间,而且也可能发生在夫妻之间。通常人们认为夫妻“床头打,床尾和”,哪用计较那么清楚,至于夫妻之间的赔偿更是没有必要。其实不然,夫妻之间也可能发生侵权行为。既然对一方的权利造成了损害,就应当予以赔偿。当然如果是为了家庭的和睦而不予追究,这也是受害人的权利。但是如果要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即使是夫妻之间,受害人也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侵权责任是否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对外侵权之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侵权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应当被认为个人债务:1、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的借款,也就是说这种债务是属于一个人的,配偶没有义务为其承担。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婚后生活的除外;2、在婚后发生的债务,但夫妻
    2023-03-20
    347人看过
  • 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关系
    一、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区别:1.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是因果关系,只有先发生侵权行为。才需要负侵权责任。2.侵权行为是行为动作,而侵权责任是一个名词,是需要负的责任的称谓。3.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依民法典和有关民事法规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4.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5.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二、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关系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有侵权行为,不是必
    2023-04-14
    339人看过
  • 高空抛物等侵权责任是否为共同侵权责任
    一、高空抛物等侵权责任是否为共同侵权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中,行为人都实施了行为,但无法辨别究竟是谁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属于因果关系的推定问题。高空抛物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的区别显而易见:后者是二人以上共同侵权,而前者为一人侵权。吊诡的是,有学者提出:将共同危险行为分为显形与隐蔽的,前者是典型的危险行为,后一种是隐蔽的危险行为,由于住在高楼上本就处于危险的条件提供阶段,在此情境下从危险的高楼上向下抛物,更为隐蔽,更具危险性,因此如把高空抛物称为隐蔽的危险行为就比较好解释了。对此观点,笔者认为有以下不妥:首先,共同危险是因果关系推定问题,而高空抛物属侵权人推定的范畴;其次,从责任承担上看,实务界即使作肯定判决也是确定为按份责任之债,而共同危险为连带责任之债;最后,共同危险立法目的是为了在确定危险人范围的前提下保护被侵害人的弱者利益,共同危险人因共同的行为才被严格划定为一个范畴,如不依靠共同的
    2023-05-03
    183人看过
  • 追究劳动者侵权责任是合理的行为吗
    是合理的行为。劳务侵权责任的认定,应该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就责任问题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一、责任侵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某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3、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
    2023-03-18
    184人看过
  • 如何保护个人名誉权并追究侵权行为的责任
    一、如何保护个人名誉权并追究侵权行为的责任保护个人名誉权并追究侵权行为的责任:1.要明确名誉权包括的内容:(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2)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2.要掌握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被侵权人一定要保存被侵权的证据,必要时要通过公证、鉴定等方式对证据予以固定。3.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可以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诉讼。二、有哪些方法可以确定名誉侵权的责任可以确定名誉侵权的责任的方法是:1.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2.行为具有违法性;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
    2023-12-23
    78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会被追究哪些责任
    一、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会被追究哪些责任任何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侵犯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所应当承担的刑法范围内的责任。民事责任是指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侵权,责令被告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指依照我国行政主管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规定,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责令其承担的责任。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一般判几年行为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
    2023-10-27
    390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特征
    一、共同侵权行为的定义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单独侵权行为中,加害人只有一个,因此过错和责任的认定相对简单。在共同侵权行为中,由于主体的复合性,即加害人是多数人,对共同过错的认定就比较复杂,需要从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多方面加以综合考察,在单独侵权行为当中,只存在一种法律关系,即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而在共同侵权行为中实际上存在着内外两种法律关系,就外部而言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发生了一种法律关系,而与此同时,在加害人内部即加害人之间也因共同加害行为产生了一种法律关系。正是因为共同侵权行为存在着两种法律关系,其纠纷的解决相对于单独侵权行为所引发的纠纷的解决而言更复杂,更困难。正是基于此,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后者区分了两种诉讼:一种是由受害人向一个或多个共同侵权人提起的诉讼,称为主诉;另一种是向受害人支付全部赔偿费
    2023-02-04
    448人看过
  •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可以同时追究吗
    侵权和违约责任不可以同时承担。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适用其中之一。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或者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起诉,基于所有权向对方主张权利,请求排除妨碍、损害赔偿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买房纠纷该找哪个部门呢?买卖纠纷可以找村委会或居委会、基层人民政府、仲裁庭、法院。因为买卖纠纷发生后,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起诉等方式解决争议,解决争议的主持机构就是以上列举的机构。 二、知识产权维权的方式有哪些(1)与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如果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正在被他人实施或即将实施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通知对方,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也可以与对方取得联系以协商通过正规途径合作许可事宜。(2)行政途径,权利人向专利行政机关申诉。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或市级的知识产权局处理相关问题,居中调解
    2023-03-13
    370人看过
  • 行为责任之侵权行为
    又称客观责任之侵权行为、结果责任之侵权行为,意思责任之侵权行为的对称。大陆法系德国等国学者对侵权行为依归类依据进行分类,以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作为归责依据的侵权行为,即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从事法律所规定的某种行为,即须对该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这类侵权行为通常都是一些特殊的侵权行为。按行为的危险性的大小,又可将其分为结果责任之侵权行为和客观责任之侵权行为。凡危险性大的行为即应负结果责任,在这种侵权行为中,行为人即使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已作了客观且适当的防止,但仍未能避免损害结果发生的,仍应对被害人负损害赔偿的责任。学说上一般认为产品责任和公害损害赔偿责任等均应属于结果责任。凡危险性较小的行为可适用客观责任。即只要行为人如果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作了客观且适当的防止,就可免除责任,学者们认为,医生所为的治疗行为或汽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等均应属于客观责任之侵权行为。
    2023-06-07
    178人看过
  • 怎样才能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是: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2023-08-01
    443人看过
  • 追究侵权责任是什么意思
    一、追究侵权责任是什么意思追究侵权责任的意思是: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二、夫妻之间能否追究侵权责任夫妻之间能追究侵权责任。虽然结为夫妻但双方依然是两个不同的自然人,婚姻关系虽然绑定了财产关系以及人身关系,但并不是全部人身财产关系。当另一方有损害权利的行为依然可以要求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
    2023-06-04
    80人看过
  •  能否对民事侵占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侵占的数额较大且对方拒绝归还时,可以通过刑事自诉寻求法律救济。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最终判决结果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民事侵占的数额较大,且对方拒绝归还,那么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来寻求法律救济。但最终的判决结果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023-10-02
    85人看过
  • 如何对名誉权共同侵权追加责任?
    (一)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他有权向其他未承担责任的共同加害人追偿,请求偿付其承担应当的赔偿份额。(二)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旦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赔偿了全部损害,也就履行了全部义务,则免除其他共同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受害人不得再对其他加害人提出请求。反之,如果受害人的请求没有得到实现或没有完全得到实现,他则可以向其他加害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害或者赔偿剩余的部分损害。一、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一)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2023-03-21
    3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叫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如何追究侵权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5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要件: 一是主体的复数性。必须是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 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偷拍算侵权吗?侵权行为能否追究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2
      未经允许偷拍构成侵权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企业侵权刑事责任吗?怎样的侵权行为才算刑事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3
      刑事责任也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也是开始于刑法的公布施行,国家作为责任要求者,通过制订、颁布刑法规范向一切主体即责任者提出要求,不得触犯刑 法,不得实施法律所禁止的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意志的刑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保证其执行的命令规范。它的公布施行,意味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接受这种 命令的要求,因而也就意味着国家和任何组织、个人之间的责任关系的建立。这是事先的责任。 这种责任关系一旦建立,
    • 侵权责任中怎样行使追偿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4
      如果当事人要行使侵权责任中的追偿权,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而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依法立案,并及时审理、作出相应的判决。
    • 名誉权共同侵权怎么追加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9
      如果是多人对受害者的名誉权进行侵害的话,受害者可以要求共同侵权人是一个连带责任主体。受害人可以同时向侵权人进行要求索赔。如果只有一人承担了责任的话受害者有权向其他的侵权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