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的起源及成立时间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0:14:48 208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但特殊情况是: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的含义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行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其收养类型主要有: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生前收养和遗嘱收养。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多长时间成立抚养关系
    我国法律对于形成抚养关系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如属于亲生父母的,则自出生即形成抚养关系,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继父母对于继子女尽抚养教育权利义务后,则形成抚养关系。一、继子有没有赡养义务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受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
    2023-03-09
    16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及有效方式研究
    民间借贷关系的合法有效方式有以下几种:1、借贷要合法才能受到法律保护;2、注意调查借款人的声誉和偿还能力;3、利率应合法借贷双方可根据借款目的和收益共同约定合理利率;4、对于大量或有风险的贷款,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方担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地产等个人财产为抵押,并签订书面贷款协议。部分财产抵押,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样,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就可以向担保人索要贷款或合法地用抵押品偿还贷款;5、及时催收到期贷款;6、利用法律追偿欠款。哪些民间借贷关系是无效的(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2023-07-03
    422人看过
  • 收养关系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但特殊情况是:(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一、外国人在国内可以收养子女吗?外国人也可以在我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
    2023-06-29
    470人看过
  • 事实收养关系成立吗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事实收养关系不成立。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1)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5)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解除收养关系的具体手续有哪些1、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因为收养关系是一种关系着收养人,特别是被收养人切身利益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收养协议和解除收养协议都应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
    2023-03-30
    294人看过
  • 研究劳动关系的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和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要注意什么(一)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均有专门条款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形,这是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然,企业也可与员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注意不能与上述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二)解除合同应有正式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上面应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及参照依据等,内容应客观真实,理由应充分,应有企业的盖章和通知日期。重要的是,通知应以送达当事人时为准,如未送达并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因为解除合同是重大的法律行为,会产生重大的法律后果,如草率为之或马虎从事,日后可能
    2023-07-05
    453人看过
  • 抚养费与抚养权争取的关系研究
    不给抚养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对于未满2周岁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抚养权是归母亲;对于已满2周岁的孩子,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谁的情况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抚养权就归谁;对于已满8周岁的孩子,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因此不给抚养费,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太大的关系,抚养权是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吸毒的人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吸毒的人会丧失对子女的抚养权,但是一方有吸毒的恶习这种情况下,子女如果由吸毒的一方来抚养,明显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会影响子女的成长。同时往往吸毒的一方对于家庭也缺少责任感,对于子女也不能够很好地尽到抚养义务。所以这种情况下吸毒的一方很难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抚养权都会判给另外一方。有吸毒恶习的一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尽量改掉自己吸毒的恶习。向法院证明自己已经改过自新,否则很难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1
    240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是多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9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成立收养关系的时间范围为多长时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2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收养关系自什么时候起成立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8
      收养人想要收养子女,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收养关系才能成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 收养关系由什么时候起成立?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5
      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但特殊情况是: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2022年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是多久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