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能否继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09:04:35 66 人看过

土地征地补偿费一般不能继承。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故不能继承。

土地补偿费标准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三年均产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各地方参照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一般为该地被征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三至五倍。土地补偿费属于专用款项,依法应由被征地单位统一掌握,主要用于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用。土地补偿费等于被征地亩数乘以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范围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补偿款能否作继承
    一、农村土地补偿款能否作继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承包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承包户其中某一家庭成员死亡的,其承包地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承包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
    2023-05-06
    48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
    国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意征收土地的,根据《宪法》第10条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国家只有在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才可以征收土地。所谓的公共利益目的一般是指国家的建设需要,从狭义上讲是指直接的国家建设需要或公共利益的需要,例如进行国防工程;建设、公用电讯事业建设、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大型水利工程等等,都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建设话动。广义的范围上述包括其它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加强的建设目的,如建立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集体企业、招商引资用地或其他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建设活动,都可以视为广义的公共利益的目的,从而都可以作为国家征收土地的理由。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能够批准征收土地的只有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因此在具体的征收行为中,应当由这些主体遵循比例原则
    2023-04-22
    95人看过
  • 宅基地补偿费能否被继承?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宅基地继承可以吗宅基地继承不可以。《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根据以上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
    2023-07-05
    241人看过
  • 征地补偿能否继承
    我们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土地补偿分配前死亡的,补偿收入份额才能保留和继承,虽然在结算方案确定前死亡的人不能保留补偿收入的份额,如果有资格的人在发放补偿后死亡,补偿安置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但不会出现股份保留问题。原因如下: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征地前死亡的,其有关权利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征地期间的土地补偿分配权由继承人享有,死者不再享有相应的权利份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因其在确定安置方案时具有成员资格,享有当时的分配权。事后实际分配补偿费只是实现权利的途径。公民生前合法拥有的权利,应当作为个人遗产继承,因此应当分为两类:保留权利份额和由继承人继承。3。安置补偿方案确定后,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在补偿分配后死亡的,实际取得了补偿,实现了分配权。他们获得的补偿自然包括在个人财产中,由继承人继承。当然,保留权利份额没有
    2023-05-02
    172人看过
  • 土地补偿费可以继承吗
    征地补偿标准
    我们认为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保留和继承,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补偿费分配后死亡的也不发生份额保留的问题。一、征地补偿安置程序征地补偿安置程序:一、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程序: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
    2023-04-10
    438人看过
  • 土地征地补偿费可以继承吗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保留和继承,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补偿费分配后死亡的也不发生份额保留的问题。1、在土地征用前死亡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有关权利已经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在土地征用时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权利应由其继承人享有,死者本人不再有相关权利份额保留。2、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因其在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成员资格,当时就开始享有分配权利,事后的补偿费实际分配仅是权利的实现方式,公民生前合法拥有的权利应作为个人遗产继承,因而应在分配时应保留其权利份额并由其继承人继承。3、在安置补偿方案确定时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在补偿费分配后死亡的人员,因其已经实际取得补偿费,实现了分配权利
    2023-05-31
    35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以下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更多>

    #遗产范围
    相关咨询
    • 土地征地的补偿费能否继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8
      1、土地征地补偿费一般不能继承。 2、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 3、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故不能继承。
    • 家庭土地征地补偿费能否继承?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2
      土地征地补偿费一般不能继承。征地补偿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失去承包土地的承包农民家庭,用于补偿和安置失去土地的农民的预期损失。征地补偿本质上不属于承包收入,不能纳入遗产范围,不能继承。
    • 被征地的土地补偿费能否继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1
      1、土地征地补偿费一般不能继承。 2、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 3、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故不能继承。 4、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
    • 土地补偿费能继承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2
      我们认为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保留和继承,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补偿费分配后死亡的也不发生份额保留的问题。 1、在土地征用前死亡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有关权利已经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在土地征用时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权利应由其继承人享有,
    • 土地补偿费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9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 而土地补偿费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收益。因而,本案争议的土地补偿费不是遗产。 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继承,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