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能否作为司法会计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50:27 64 人看过

在司法会计实践中,对于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能否作为司法会计鉴定的依据,认识不一。有的同志认为,司法会计鉴定人应充分占有各方面的资料,包括利用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这样才能保证作出的鉴定结论是科学、客观和公正的。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从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和依据来看,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是案件中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和相关实物。一个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财务会计资料都能成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也并不是都可以作为司法会计鉴定的依据。作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和依据的财务会计资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有必要而且通过运用财务会计专门知识能够解决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的财务会计资料。第二,必须是在案件中所涉及的财务会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财务会计资料,这是保证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科学客观的必备条件。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活动是十分频繁的,由此而形成的财务会计资料也很多,但是,对于具体案件来讲,只有记录案件所涉及到的财务会计活动的财务会计资料才能成为此案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第三,必须是由司法机关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财务会计资料,这是对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程序性保证。由上可知,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既不属于财务会计资料的范围,也不具备成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条件。因此,在司法会计鉴定中将其作为鉴定的依据是没有客观依据的。

其次,就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本身而言,它与司法会计鉴定结论都属于案件中的诉讼证据,都是用来证明案件中的相关事实的。我国诉讼法明文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在未经法庭查证属实之前,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本身也是待证事实,是不确定的。司法会计鉴定人员既无权对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进行查证,也无此必要。因此,利用不确定、待查证的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作为司法会计鉴定的依据,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本身也是不科学不可靠的。

第三、利用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作为司法会计鉴定依据的理由站不住脚。实践中将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作为司法会计鉴定依据的理由是,如果不利用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就无法作出司法会计鉴定结论。在具体的案件中,如果不依据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就无法作出鉴定结论的话,这本身就说明,案件中的财务会计资料没有对案件中有关财务会计事实构成完整的记录,财务会计资料也不能完整地证明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事实,财务会计资料本身不具备鉴定的条件,不足以作鉴定。同时,就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而言,它们对案件中有关财务会计事实的证明,是从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以外的角度进行的,其可靠性也是不确定的,其本身也需要其他证据,如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来加以证明。从证据理论来讲,案件中的所有证据都应相互印证,而且互不矛盾。如果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是依据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中对有关财务会计事实的确认作出的,这本身就不符合证据使用的规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就说明,在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鉴定原则,对于不具备鉴定条件,检材不足以作出鉴定结论的鉴定案件,不能为了凑足证据,为了满足某方面的要求或为了给犯罪嫌疑人定罪而依据财务会计资料(包括实物)以外的其他证据或资料作出司法会计鉴定结论。

在司法实践中,将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作为司法会计鉴定的依据而出具鉴定结论的做法是十分有害的。对于案件中有关财务会计专门性问题,鉴定人不能从技术上进行突破时,采用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作出满足办案人员需要的鉴定结论,这不仅违背了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客观、科学的鉴定原则,造成鉴定结论的不科学不客观,影响了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可信度,而且也会造成一些冤假错案,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甚至会为此而负赔偿责任。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客观科学的鉴定原则,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当不能作出鉴定结论时应向送检单位说明原因,退回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司法会计鉴定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司法鉴定结论只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主要理由(1)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的客体是人、物、或人或物留下的痕迹和通过技术加工形成的复制品等,司法鉴定结论由于依赖于这些客体,因而分成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不能作为一种证据形式独立存在。如果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独立证据,就会和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重叠。例如,对证件、文件、印章、印文等文书类的司法鉴定就有两种证据形式:一种是书证,一种是司法鉴定结论;(2)司法鉴定结论不一定符合真情,不一定具有证明力。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影响鉴定结论正确性的主客观因素,导致鉴定结论证明力的有无、大小、强弱不一,不能直接采信。比如,因鉴定人与案件结局和当事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他们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可能因鉴定人的专门知识未达到应有的水平或鉴定设备不完善,作出
    2023-05-02
    470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司法鉴定结论只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行政诉讼司法鉴定结论只能作为定案依据(一)主要理由(1)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的客体是人、物、或人或物留下的痕迹和通过技术加工形成的复制品等,司法鉴定结论由于依赖于这些客体,因而分成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不能作为一种证据形式独立存在。如果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独立证据,就会和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重叠。例如,对证件、文件、印章、印文等文书类的司法鉴定就有两种证据形式:一种是书证,一种是司法鉴定结论;(2)司法鉴定结论不一定符合真情,不一定具有证明力。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影响鉴定结论正确性的主客观因素,导致鉴定结论证明力的有无、大小、强弱不一,不能直接采信。比如,因鉴定人与案件结局和当事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他们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可能因鉴定人的专门知
    2023-06-02
    260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司法鉴定结论只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主要理由(1)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的客体是人、物、或人或物留下的痕迹和通过技术加工形成的复制品等,司法鉴定结论由于依赖于这些客体,因而分成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不能作为一种证据形式独立存在。如果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独立证据,就会和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重叠。例如,对证件、文件、印章、印文等文书类的司法鉴定就有两种证据形式:一种是书证,一种是司法鉴定结论;(2)司法鉴定结论不一定符合真情,不一定具有证明力。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影响鉴定结论正确性的主客观因素,导致鉴定结论证明力的有无、大小、强弱不一,不能直接采信。比如,因鉴定人与案件结局和当事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他们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可能因鉴定人的专门知识未达到应有的水平或鉴定设备不完善,作出
    2023-04-19
    22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司法鉴定结论只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主要理由(1)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的客体是人、物、或人或物留下的痕迹和通过技术加工形成的复制品等,司法鉴定结论由于依赖于这些客体,因而分成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不能作为一种证据形式独立存在。如果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独立证据,就会和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重叠。例如,对证件、文件、印章、印文等文书类的司法鉴定就有两种证据形式:一种是书证,一种是司法鉴定结论;(2)司法鉴定结论不一定符合真情,不一定具有证明力。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影响鉴定结论正确性的主客观因素,导致鉴定结论证明力的有无、大小、强弱不一,不能直接采信。比如,因鉴定人与案件结局和当事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他们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可能因鉴定人的专门知识未达到应有的水平或鉴定设备不完善,作出
    2023-03-21
    370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司法鉴定结论只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行政诉讼司法鉴定结论只能作为定案依据(一)主要理由(1)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结论只是司法人员和鉴定人员认识证据的一种文字记载。司法鉴定的客体是人、物、或人或物留下的痕迹和通过技术加工形成的复制品等,司法鉴定结论由于依赖于这些客体,因而分成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不能作为一种证据形式独立存在。如果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独立证据,就会和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重叠。例如,对证件、文件、印章、印文等文书类的司法鉴定就有两种证据形式:一种是书证,一种是司法鉴定结论;(2)司法鉴定结论不一定符合真情,不一定具有证明力。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影响鉴定结论正确性的主客观因素,导致鉴定结论证明力的有无、大小、强弱不一,不能直接采信。比如,因鉴定人与案件结局和当事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他们实事求是地做出结论;可能因鉴定人的专门知
    2023-06-02
    285人看过
  • 证人证言能否作为定案根据
    法庭定案、判决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都必须以事实为根据。证人证言是证人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的说明、陈述,可以揭示案件的真实情况,但并不是说所有的证人证言都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为,有的证人证言可能反映的只是案件的表面现象而不是本质,如证人讲那天晚上从被害人家逃出的凶手好像是张三,实际上凶手是像张三的另一个人;还有的证人出于种种原因,故意歪曲事实,作虚假的陈述证明。这些证人证言就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否则就可能会冤枉好人或者是放纵了坏人。只有那些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证言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讲,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对证言中不真实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
    2023-05-01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会计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检查、计算、验证和鉴证和监证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等财务状况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更多>

    #司法会计鉴定
    相关咨询
    • 鉴定结论是否属于言词证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证据,虽然它不是实物证据,但是它是证据之王,具有很强的证明力,这和一般的言词证据不一样,多数司法鉴定属于物证鉴定,它的目的是确认物证的真实性和证明力,这个目的和作用也和一般的言词证据不同
    • 被告主动搜集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3
      细心的当事人会发现,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如果我们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另外,针对那些缺乏分析论证只有粗糙含糊性结论的鉴定意见书,我
    • 用什么作为证据鉴定结论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1
      鉴定结论为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 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鉴定结论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
    • 鉴定结论属于言词证据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8
      鉴定意见满足言词证据的基本特性,所以,鉴定意见属于言词证据。在证人确实无法出庭作证是可以提供书面证人证言,此时的书面证人证言毫无疑问是言词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之所以属于言词证据,是因为
    • 司法鉴定结论能否撤销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8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