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动物产品的检疫程序为:报检、产地检疫、启运地和出境口岸检疫、出证或放行。
1.货主或其代理人输出动物产品时,除属野生濒危动物产品外,其它动物产品,货主可直接到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办理出境报检手续时,货主应提供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以及货物原产地县级以上兽医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有无重大疫情情况的证明。
3.检疫人员可在仓库或者货场实施检疫,也可根据需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实施检疫,未发现异常者予以放行。
4.输入国政府要求出具检疫证书的,可根据要求进行检疫,并出具检疫证书。
5.对输入国要求中国对向其输出的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实行注册登记,并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
6.输出动物产品从启运地随原运输工具出境的,由出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验证放行;改换运输工具出境的,换证放行。
7.输出动物产品到达出境口岸后拼装的,因变更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而有不同检疫要求的,或者超过规定的检疫有效期的,应当重新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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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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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主要程序是怎样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4-08-29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主要程序: 1.检疫审批:凡输入、携带、邮寄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特定的植物产品,货主、物主或代理人必须事先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2.报检:输入、输出应检物,货主或代理人应按要求填写报检单,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检疫:包括现场检疫、实验室检疫、隔离检疫。 4.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根据检疫结果,按照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定的双边检疫议定书或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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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检疫机构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12为防止危害动植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传人、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和人体健康,我国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按照该法的规定,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依法实施卫生检疫。凡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由动植物检疫机构办理,出品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由商检机构和动植物检疫机构按国务院规定的分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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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品的检疫标志可以转让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4根据《动物检疫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禁止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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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40条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1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