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的实施途径与价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10:10:44 145 人看过

1、民主监督渠道:

(1)信访举报制度(含义、意义)是我们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我们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

(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含义、意义)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真正落实,得到切实保障。

(3)舆论监督制度(含义、特点、作用)舆论监督以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在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4)新的监督方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

2、原则:实事求是原则、遵守法律原则!

3、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

(l)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

(2)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民主监督和监督权到底是一回事

民民主监督与监督权不一样。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是出于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但是民主监督并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它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纪律的强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九条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下列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

(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

(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

(四)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五)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

(六)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报告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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