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防卫首先要具备建立正当防卫的原因。时间、对象、主观四个基本条件。2、特殊防卫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只有在防卫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才能设立特殊防卫的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殊防卫。3、实施专项防卫要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时间不当。即使遇到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非法侵权结束后继续打击非法侵权者。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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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
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
前提条件;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
象条件。
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损害的,仍为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应
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负刑事责任。这主要是因为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社会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严重,而且制止这
些犯罪的难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别如此规定,有利于鼓励公民同那些极端犯罪分子作斗争,使广大公民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互殴防卫
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是互殴各方均有对对方加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的相关规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为的行为。但是如果一方停止或者被动停止了加害行为,而另一方转化成加害方时,则有可能存在正当防卫
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互殴中不法侵害转化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1、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施侵害的;
2、在一
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性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
《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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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防卫也可称为无限制防卫、特别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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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包括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11、特殊防卫首先要具备建立正当防卫的原因。时间、对象、主观四个基本条件。2、特殊防卫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只有在防卫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才能设立特殊防卫的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殊防卫。3、实施专项防卫要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时间不当。即使遇到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非法侵权结束后继续打击非法侵权者。4、只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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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别防卫,成立特别防卫要具备什么条件,特别防卫要哪些条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6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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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包括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9“正当防卫”需满足的五大条件:(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也就是说,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尤其要指出的是,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防卫。如司法机关逮捕人犯、执行搜查任务时,拒捕、拒查者或第三者进行的反抗,不叫正当防卫; (3)、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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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防卫罪的成立条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1-07-28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 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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