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债权效力,一旦成立并生效对于协议双方而言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即出让人交付股权,受让人支付对价。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纠纷
某上市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A、B公司均为发起人股东。因挪用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B公司被中国证监会通报批评并勒令限期归还,同时B公司还面临巨额银行到期债务。1999年2月4日,B公司与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B公司对该上市公司和银行的到期债务由A公司负责清偿,A公司代行B公司在该上市公司中的所有股东权利并享有全部收益,B公司在2002年2月4日将其名下的全部该上市公司股权无条件地过户至A公司名下。同日,A、B公司与某上市公司、银行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B公司对上市公司和银行的到期债务由A公司承担。随后,A公司找子公司C公司偿还了B公司原在某上市公司和银行的债务,A公司遂以B公司受托人身份行使B公司在某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权利。2002年2月4日约定期限届至,B公司拒不办理股权过户手续,A公司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令B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争议解析
诉讼双方的主要争议是:本案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协议有效,A公司是否支付了对价。
B公司认为,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这里的不得转让不仅指形式上不得转让即不得过户,而且包括不得协议转让,即在3年期内不得协议约定3年期满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本案股权转让协议因违反该规定而无效。本案B公司所欠某上市公司和银行的债务是C公司偿还的,因此A公司没有为取得本案股权而支付对价。
A公司认为,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只是限制发起人在3年期内转让股份,并不禁止发起人在3年期内签订协议、约定3年期满后再转让,且协议约定的办理过户手续时间已在3年限转期外,因此本案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A公司通过C公司偿还了B公司的原债务,已为取得诉争股权支付了对价。
本案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中,约定3年期满后再转让股权的协议,是当事方对发起人股权在未来期限内进行依法转让的预先设置与权利限制,其实际交割过户时点已不再处于不得转让的3年期限内,因而履行该协议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也说明了当事方已充分认识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并遵从该禁止性规定。这种并未违背现行法律,也不为现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约定,是当事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系对民事权利的自由处分,符合资本市场与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和交易规则。另外,公司法规定的3年禁转期是针对股权本身在3年期内不得转让,并不禁止3年期内提前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本案中提前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是受让方自愿行为,对上市公司、转让方、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不仅不会造成损害,相反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各方利益。因此笔者认为,本案股权收购协议合法有效。在签订本案股权转让协议时,B公司明知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协议中转让股份的意思表示也很明确,在法律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又主张原来的意思表示违反法律规定,其主观毁约的意图很明显,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其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至于第二个争议即A公司是否支付了对价,在A、B公司与某上市公司、银行签订《债务承担协议》后,B公司即脱离原与某上市公司和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某上市公司和银行对B公司不再享有请求权,而只能要求A公司偿还债务。A公司是否偿还债务,如何偿还,由谁偿还,都与B公司无关。从案件事实来看,在C公司偿还某上市公司和银行债务后,A公司再向C公司偿还了债务,因此债务最终也是A公司偿还的。B公司以某上市公司借款和银行贷款系C公司偿还为由,认为A公司没有支付对价是错误的。
法院审理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公司法虽限制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3年内转让股份,但并未禁止在该限制转让期内以协议方式约定3年后再转让;本案先支付对价、3年后再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依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且A公司为取得本案股权已支付对价,遂判令B公司依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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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哪些效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2与其他合同类型一样,依法生效后即在当事人之间具有债权效力,尚未产生移转的法律效果。根据债权规则,出让人可请求受让人依股权转让协议履行支付股权价款等合同义务,受让人则有权要求出让人交付股权,履行股权移转义务。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术,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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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具有什么效力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09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包括的内容如下: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