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9 03:44:49 194 人看过

一、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不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因遗嘱而产生的继承人都有丧失继承权的可能。

下面我来为大家简要分析一下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也有可能丧失继承权。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相同,继承权是否丧失需要根据事实及证据进行判断,如果大家碰到遗产继承案件,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在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后果是什么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权丧失后,继承人就无权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的什么行为丧失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n(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n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n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n(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n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n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n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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