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类型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9:16:28 217 人看过

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主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

一、四种主刑和五种附加刑

刑法中的五种主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法中的四种附加刑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另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

二、具体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什么

具体的法律责任:根据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性质,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适用于犯罪分子的主要刑罚,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或附加驱逐出境。

三、免于刑事处罚是否可办理无犯罪记录

免于刑事处罚不可以办理无犯罪记录。具体原因是,免于刑事处罚的前提条件是构成犯罪,只是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房屋纠纷具体有哪些类型
    1、(1)租金支付纠纷;(2)房屋损坏赔偿纠纷;(3)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纠纷;(4)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纠纷;(5)转租纠纷;(6)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7)变更房屋用途纠纷;(8)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
    2023-08-17
    452人看过
  • 收养关系具体有哪些类型
    收养关系的类型收养类型主要有: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生前收养和遗嘱收养。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一)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以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终止为标准,收养可以分为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完全收养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解除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养子女间发生等同于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简单收养也称不完全收养,是指被收养人在与收养人建立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时,与其生父母之间仍然保持父母子女关系。我国古代的“兼祧”就是属于简单收养。当代国家中,法国、罗马尼亚等国家同时设立完全收养和不完全收养两种制度,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二)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以收养人的人数的标准,将收养分为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共同收养是指夫妻双方收养
    2023-05-05
    98人看过
  • 民间借款具体有哪些类型
    民间借款类型如下:一.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贷;二.利率水平较高的信用贷款;三.不规范的中介贷款;四.变相的企业内部集资。一、高利贷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放高利贷有哪些后果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种:1、借贷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2、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4、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放高利贷有以下后果: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3、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如何确定民间借款合同利息可以通过以下确定民间借款合同的利息:1、禁止高利
    2023-06-27
    493人看过
  • 公益诉讼中有哪些具体的类型
    公益诉讼包括以下类型:1.根据诉讼性质,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2.根据主体情况,分为公诉公益诉讼、私诉公益诉讼;3.根据当事人确定方式,分为法定公益诉讼、协议公益诉讼、任意公益诉讼;4.根据保护利益,分为环境公益诉讼、劳动公益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基本平等权保护公益诉讼、基金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中受到限制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公益诉讼中受到限制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如下: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6、检察监督原则;7、支持起诉原则。《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第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
    2023-08-14
    326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一、不完全履行有哪些分类不完全履行包括主要有以下四种:1.违约瑕疵。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也就是说履行具有瑕疵。对于违约瑕疵,在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对责任形式和补救方式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则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确定责任。如果合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不同的补救方式和责任形式。2.损害瑕疵。又称为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3.部分履行。指合同虽然履行,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对于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4.其他的不适当履行。主要包括:履行的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履行方式不适当,如依约应一次性履行而分期履行;履行地点不适当,即未在合同规定的履行地点履行;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如违反告知义务行为等。
    2023-04-03
    60人看过
  • 罚金具体主要适用哪些犯罪类型
    罚金型主要适用于涉嫌犯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的犯罪分子。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一、去法院交罚金需要什么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二、判刑后实在交不出处罚金怎么办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罚金,指的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也就是说,罚金和刑期,都是对犯
    2023-03-31
    421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具体有哪些类型
    单位行贿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或贪污贿赂犯罪的犯罪类型。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单位行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单位行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职能活动及声誉。该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该财物一般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财物,而非某个人的财物。同时,也包括一些具有财产性质的利益,如国内外旅游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
    2023-07-27
    389人看过
  • 股权确认诉讼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股权确认之诉的分类如下:第一、按诉讼意图分:善意之诉跟恶意之诉。第二、按法律关系分:1、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之诉,如:挂名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2、外部关系股权确认之诉,如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第三、按原告的类型分:1、股东提出的确认之诉.股东提出确权之诉时,适格的被告应当是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根据需要追加他们为第三人,使判决的效力直接对其产生约束力。2、公司提出确认之诉.公司对股东提出确权之诉通常都是其他诉讼中附带提出,作为其他诉讼的前提,被告必须首先是股东。3、公司债权人对股东提出确权之诉.当公司对债权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足时,则债权人有权对股东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公司承担清偿连带责任。当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或者法人资格时,公司债权人有权对股东追索。股权确认诉讼时效有多久的时间股权确认诉讼时效一般会维持三年的时长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
    2023-07-05
    447人看过
  •  我国雇佣关系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中国雇佣关系形式多样,包括家庭帮工、农民帮工、承包人用工等特定劳动事项雇佣,合作型雇工,人力资源代理形式,临时用工如建筑工地、家庭装修、装卸搬运、企业帮工等。我国当前雇佣关系的形式包括:家庭帮工、农民帮工、承包人用工等以特定劳动事项为限的雇佣形式,合作型雇工形式,以及人力资源代理形式等。另外,在建筑工地和家庭装修用工,装卸搬运工,企业帮工等临时用工中,雇佣关系也大量存在。人力资源代理形式的雇佣关系常见于哪些领域?人力资源代理形式的雇佣关系常见于医疗、法律、会计、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这种雇佣关系下,代理公司将雇佣的员工派遣到客户公司工作,员工与代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客户公司仅是提供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这种雇佣关系的法律分析涉及代理合同、劳动法、派遣法等,需要权衡各方的利益,确保代理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员工的权益,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派遣法等。总之,我国当前雇佣
    2023-10-31
    294人看过
  • 法律援助案件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无能力为自己辩护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犯罪案件和追索侵权赔偿的案件;(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因公受损害请求赔偿(责任事故除外);(3)请求给付劳动保险金、抚恤金的;赡养协议、抚养协议公证,有关领取抚恤金、救济金的公证等等。法律援助符合条件包括哪些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五)法律援助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
    2023-07-20
    292人看过
  • 企业短期贷款具体有哪些类型
    企业一时的发展受限,但只是暂时性的,过一段时间就能够恢复正常,在面对这类情况的时候企业是可以去申请短期借款,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自己资金上面的麻烦。企业短期贷款的类型也不少,那么企业短期贷款具体有哪些类型?企业短期贷款具体有哪些类型?1、经营周转借款:亦称生产周转借款或商品周转借款。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办理该项借款时,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提出年度、季度借款计划,经银行核定后,在借款计划指人根据借款借据办理借款。2、临时借款:企业因季节性和临时性客观原因,正常周转的资金不能满足需要,超过生产周转或商品周转款额划入的短期借款。临时借款实行“逐笔核贷”的办法,借款期限一般为3至6个,安规定用途使用,并按核算期限归还。3、结算借款:在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销售货款结算的情况下,企业为解决商品发出后至收到托收货款前所需要的在途资金而借入的款项。
    2023-05-05
    207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有哪些具体类型
    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的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虚假出资主要的表现形式: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帐单、对帐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帐户后又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2023-06-15
    5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具体类型
    一、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具体类型(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代执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2、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可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二)直接执行直接强制执行是
    2023-06-02
    340人看过
  • 渎职罪的具体包括哪些类型?
    渎职罪包括如下类型:1、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等;2、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由于过失导致国家秘密泄露,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3、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放纵走私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等。渎职罪中税收损失包括滞纳金吗渎职罪中税收损失包括滞纳金。滞纳金指的是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事实,而从滞纳税款那天开始,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附带征收。作为渎职罪立案标准之一的“经济损失”包括两类: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指的是和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指的是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2023-07-07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减刑条件具体类型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31
      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在我国的刑法分则中,减刑被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前者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后者是法院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
    • 债的担保种类有哪些具体类型?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4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3、动产质押 4、权利质押 5、留置 6、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 刑事责任年龄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1
      1、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因此,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法益侵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2、相对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3、减轻刑事责任
    • 拍卖标的有哪些具体类型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4
      拍卖标的的类型有有形的物品,也有无形的财产权利,如土地使用权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 具体是工伤类型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0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1.4患职业病的;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