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公证员执业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9:20:57 63 人看过

一、百色公证员执业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二、百色公证员执业许可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15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改)

第十八条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员相关文章
  • 百色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节选)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据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3.《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4.《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现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
    2023-05-18
    313人看过
  • 百色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法律依据是什么《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者,应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报刊登报声明遗失,并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补发教师资格证书时,应在证书的备注栏中注明补发原因及补发日期,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第八条持证人取得新的教师资格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重新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
    2023-05-18
    228人看过
  • 百色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百色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受理条件受理条件:提交申请表格,经检验,船舶或船用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中国籍船舶所使用的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须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七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一)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二)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三)由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的,申请初次检验。第八条中国籍船舶所使用
    2023-05-18
    436人看过
  • 百色市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市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法律依据是什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新闻记者证实行年度核验制度,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分别负责中央新闻机构、地方新闻机构和解放军及武警部队(不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证的年度核验工作。二、百色市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材料《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表》新闻记者证自查说明持证人员名单三、百色市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假日除外)四、百色市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收费标准不收费五、百色市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的受理条件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新闻记者证实行年度核验制度,自治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地方新闻机构新闻记者证的年度核验工作。
    2023-05-14
    178人看过
  • 百色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百色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受理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一、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
    2023-05-18
    178人看过
  • 扬州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扬州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执业申请书;(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三)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
    2023-05-24
    484人看过
  • 百色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二、百色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受理条件根据《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依据渔船船用产品的不同特性将其划分为A类、B类、C类三种,并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1.A类产品需经渔船检验机构认
    2023-05-19
    408人看过
  • 百色异地就医备案取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异地就医备案取消法律依据是什么《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规范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一)长期跨统筹地区就医(住院).是指参保人员长期(3个月以上)跨统筹地区异地就业或异地居住就医的情况。(二)短期跨统筹地区就医
    2023-05-18
    128人看过
  • 百色退役士兵易地安置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退役士兵易地安置法律依据是什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第十一条第一款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第十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任意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意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
    2023-05-18
    368人看过
  • 百色演出经纪机构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演出经纪机构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百色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三、百色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的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四、百色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的受理条件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023-05-18
    310人看过
  • 百色工伤康复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工伤康复申请确认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关于印
    2023-05-18
    293人看过
  • 百色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二、百色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条件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广西高校教师(含在
    2023-05-19
    263人看过
  • 百色价格临时补贴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价格临时补贴申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第五条:明确价格临时补贴资金来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2、《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第二条:各统筹地区要按照国发〔2010〕40号文件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抓紧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程序,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第三条:提高补贴发放的时效性: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在锚定价格指数发布后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即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二、百色价格临时补贴申领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三、百色价格临时补贴申领办理的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2
    2023-05-14
    495人看过
  • 百色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百色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九条《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办理。延续申请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不申请延续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由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二)所
    2023-05-18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公证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员
    词条

    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 周岁以上65 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5)... 更多>

    #公证员
    相关咨询
    • 乡村医生无执业许可证处罚法律依据是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是属于非法行医。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未审批不能生效。
    • 百色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5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 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允许公司歇业不注销的条件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30
      公司休业不注销的法律后果如下: 第一,债务清算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不能免除。因为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和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除,公司和负责清算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法律责任。 二、公司将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将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三年内不能再注册公司;而且还会影响个人信用,产生罚款,还会被列入监控黑名单。
    • 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公开依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特许经营有关政策措施、特许经营部门协调机制组成以及职责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应当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及其变更或终止、项目建设运营、所提供公共服务标准、监测分析和绩效评价、经过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等有关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特许经营者应当公开有关会计数据、财务核算和其他有关财务指标,并依法接受年度财务审计。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的法定依据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2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