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无因管理的法律冲突原因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8:25:26 394 人看过

涉外无因管理的法律冲突的原因:

1、各国对无因管理的成立和效力规定不同;

2、各国对是否必须无法律或合同上的原因规定不同;

3、各国对是否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规定不同;

4、各国对管理人是否应将管理行为通知本人规定不同;各国对本人是否应负责偿还管理人支出的费用以及在什么范围内偿还规定不同。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如何

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男女因为结婚而产生的对其家庭财产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从属于夫妻身份关系。

由于夫妻财产关系直接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各国的传统习俗以及经济制度,因此各国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比人身关系更加复杂,法律冲突就不可避免。根据各国法律规定,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

1、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的冲突

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确定他们之间财产关系的制度,而法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对夫妻财产关系直接作出规定并直接得以适用的制度。

2、从夫妻财产制度内容看,近代产生过统一财产制和联合财产制等,但都有强烈的夫权色彩而逐渐不适用,目前主要有分别财产制和共同财产制的冲突。分别财产制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后仍然是其婚前和婚后个人取得财产的独立所有者,分别对其各自的债务负责,对于家庭债务共同负责。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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