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推行计件工资制和定额工资制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57:15 369 人看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建筑企业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定额的基础上,在生产工人中实行了多种形式的计件工资制和包干制,促进了生产发展,为了进一步克服企业内部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深化企业内部的配套改革,要将在建筑企业推行满负荷工作法同更好地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改善企业经营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凡是有条件的建筑安装及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都应当在严格质量管理和定额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推行计件工资制和定额工资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生产工人中全面推行计件工资制。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实物量计件工资或超额计件工资。其中,实物量计件工资是对原计件工资办法的改进,应积极试行推广。对于产量、质量、物耗等指标能考核到人的工种,可以实行个人计件工资。

为扩大计件工资的实行面,增加活工资的比重,应改变计件工资单价的构成,可将标准工资、浮动升级工资、流动施工津贴和各种生产性津贴捆在一起实行综合计件工资单价。也可以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等情况实行浮动的计件工资单价。

二、在辅助生产工人和服务人员中推行各种形式的定额工资制。各地区、各企业可结合自己的情况制订合理的定额和定员标准。定额可以是实物产品的形式,也可以是工时定额或工作量定额等其他形式。

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定员,按照岗位责任或承包指标计发工资和奖金。企业各级领导按照承包合同的奖罚规定,根据承包指标完成情况计发工资和奖金。职能科室人员根据分管指标和岗位责任制完成情况计发工资和奖金。直接负责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按照单位工程技术复杂程度及完成工程质量、降低成本、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情况计发工资和奖金。各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分配都要根据责任和贡献大小拉开档次。在研究推行计分算奖的办法。

三、实行质量对工资分配的否决权。生产班组和工人完成的产品,以达到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要求的为合格品,凡达不到合格的产品不能计提工资。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不合格品要坚决扣除;经返工和修补合格的,其返工和修补用工不得另行追加;返工和修补造成的材料损失酌情由责任者赔偿。施工现场的质量员和定额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企业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保证他们正常行使职权。

四、要贯彻执行全国建筑、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但因地区自然条件、操作方法不同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等原因,全国统一定额不适应和未包括的部分,主管部门和企业可以进行调整和补充。要做到凡是能够考核产品质量和计算产品数量的,都要实行有定额的劳动。要实行定额员、质量员对施工队长负责制,严格施工任务单的签发、验收、结算制度。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人都要维护劳动定额的严肃性。要积极推行科学管理,改进操作方法,帮助工人达到和超过定额。

五、推行计件工资制和定额工资制是改进、完善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的重要内容。在推行计件工资和定额工资的过程中,要加强对企业工资总额的控制和管理,严格执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办法,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

六、各地建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结合执行承包经营和满负荷工作法作出统筹安排和部署。要加强各项管理工作,改进劳动组合,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考核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对于施工生产任务不够饱满,原材料供应困难和基础工作薄弱,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实行计件工资和定额工资制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不要一哄而起。要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实行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老、弱、病、残及女工的合法权益。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将实行的情况、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告诉我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相关文章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城乡规划编制力度加大。通过国际、国内招标,组织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论证九江市中心城区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全面完成九江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沿江产业带布局规划、鹤问湖地区概念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对城市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环卫、供水、排水、市场布局、文化、教育、旅游发展等近20个专项规划进行全面的深化研究,启动九江城市未来远景规划国际招标的编制研究工作和2006年~2010年近期建设规划、中心城及周边地区生态保护规划以及都市圈规划的编制研究工作。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城市详细规划的的编制工作,组织鹤问湖地区概念规划的国际招标、评选和论证,全面完成鹤问湖地区150余平方千米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至此,城市规划区300多平方千米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92%。为使规划更加科学准确地指导城市建设工作,完成40多平方千米的数字化地形图的补充测绘,使
    2023-06-06
    96人看过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工程技术人员支援村镇建设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失效]
    根据万里同志的“城市要从规划、科学、技术、教育等方面支援农村,把农村建设好”的指示,充分发挥各类工程技术人员服务村镇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勘测、设计、施工,安装等行业的服务领域,适应经济体制和科技改革深化的需要,促进村镇规划建设健康发展,部拟定了《工程技术人员支援村镇建设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情况,努力创造条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附:工程技术人员支援村镇建设暂行规定一九八七年九月三十日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工程技术人员支援村镇建设的暂行规定为了鼓励城市建设系统工程技术人员支援村镇建设,提高村镇建设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国发〔1987〕6号)》和其他有政策的精神,特作如下规定:一、支持和鼓励部分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和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到村镇从事各项建设活动;应聘担任或
    2023-06-10
    414人看过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城镇公房补贴出售试点问题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1982年开始试点,1984年扩大试点的城镇公房补贴出售,到去年底先后搞过试点的有90多个城市和40多个县镇,共计出售新建住宅146.95万平方米,收回资金24522.9万元。其中补贴出售的占44.9%,全价出售的占55.1%。另外,出售旧住宅264.2万平方米。应当肯定,这一试点为推行住宅商品化积累了经验,起到了投石问路的作用,特别是冲击了长期以来“住房靠国家分配”的老观念,给今后整个住房制度的改革造了舆论。但是,应当看到,在试点中也确实反映出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一是补贴偏多,售价较低,算总帐国家负担不比原来低租分配减轻多少;二是个人付出2千元左右,即取得(50平方米上下)一套住房的所有权,企业单位因为不能再提取折旧基金,感觉吃亏而没有卖房的积极性;三是由于大部分住房仍然实行低租分配的办法,已经有房住的和将要分到房子的职工不愿意买,要求买房的实际上多是一些没有希望分到房子和
    2023-06-10
    279人看过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9-2-1【作者】【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当前,随着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决策的落实和相关投资的到位,工程建设投资规模将会出现较快的增长,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为了进一步明确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机构职责,确保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发挥工程造价(定额)工作在工程建设行政管理中的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工作工程造价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工程定额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投资的主要基础。它为建设项目评估决策、政府宏观调控投资规模以及监管市场定价提供依据。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定额工
    2023-06-10
    444人看过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城镇房产产权登记、核发产权证工作的通知
    城镇房产的产权、产籍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建国以来,除少数城市外,大多数城镇都没有进行过产权登记和核发过产权证。城镇房产产权不明、产籍不清的现象十分普遍,产权纠纷日益增多。这很不利于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和城镇管理。第一次全国城镇房屋普查查清城镇房屋的现状,为开展产权登记,核发产权证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不失时机地开展这一工作,有利于巩固普查成果。因此,在全国房屋普查工作结束后,各地要抓紧时间进行城镇房屋产权登记,核发产权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在完成全国城镇房屋普查成果汇总上报任务后,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查力量,不失时机地按照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2)城管字第77号《城市(镇)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的暂行规定》,开展城镇房产产权登记、核发产权证的工作。力争在1988年底以前基本完成。二、城镇房产产权登记、核发产权证,实质上是确认房产所有权的工作。这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
    2023-06-10
    392人看过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计委关于《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根据国家计委计设〔1986〕1137号文颁发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城乡建设(包括建筑、市政、园林、规划等)勘察、设计单位分布面广、主要隶属于地方领导等特点,特作如下补充通知:一、城乡建设(包括建筑、市政、园林、规划等)勘察、设计单位资格分级标准,由建设部制订。二、凡符合计设〔1986〕1137号文第二章发证条件的城乡建设系统勘察、设计单位,可向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甲级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审查、签署定级意见,报建设部审查,经国家计委平衡后由建设部盖章颁发;乙、丙、丁级单位因数量较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部规定的分级标准审查,盖章颁发。三、凡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务院各部门及地方所属持有专业证书的单位,如承担城乡建设任务,一般要低于主专业的等级。如承担城乡建设甲级设计任务时,
    2023-06-10
    178人看过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建国以来,除少数城市外,我国大多数城镇都没有进行过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发过房屋所有权证件,致使产权不清、产籍不明的现象普遍存在,产权纠纷日益增多,影响了城镇房屋的管理工作,很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加强城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我部决定从今年开始,用二至三年时间在全国城镇开展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的工作,现将《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随时告我部城市住宅局。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城镇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城镇房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全民所有制行政、军队、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集体所有制房屋;私人房屋;宗教团体房
    2023-06-10
    389人看过
  • 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文号:计设[1985]92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设计技术和成果作为有价值的技术商品进入市场,打破地区、部门的界限,开展设计竞争,防止垄断,更好地完成日益繁重的工程设计任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实行工程设计招标的目的是,鼓励竞争,促使设计单位改进管理,采用先进技术,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第三条今后大中型项目的工程建设,都要积极创造条件,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咨询公司进行设计招标。凡持有设计证书的国营、集体和个体设计单位都可以按照批准的有资格承担的业务范围参加投标。第四条工程设计的招标和投标,不受部门、地区限制,招标部门不得有亲有疏,对于外部门、外地区的中标单位,要提供方便,不得借故阻碍。第五条工程设计招标和投标双方,都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招标和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监督。第六条招标投标工程的设计收费
    2023-06-07
    439人看过
  •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报表制度汇编》的通知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报表制度汇编》的通知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报表制度汇编》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报表制度汇编》的通知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报表制度汇编》的通知建办综函[2008]22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单位,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农委,天津市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有关单位:为适应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工作,我部组织编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报表制度汇编》,现印发给你们,供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应用。各地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领导,推进统计改革和建设,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创新统计方法制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二○○八的四月二十四日
    2023-06-10
    477人看过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原则》的通知
    1984年12月12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为了加强财产管理,准确反映房产的价值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给全面实行经济核算创造条件,现将我们制定的《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原则》印发你们。请各地在完成房屋普查工作的前提下,认真作好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工作。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工作牵涉到房管的经营、计划、生产、财务、修缮等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共同完成。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房管部门情况,在《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原则》中对房屋的耐用年限重新作了规定。为此,《城市房产会计制度》中关于房屋耐用年限的规定亦应作相应地调整。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原则为了加强财产管理,准确反映城市房管部门经营管理的房产的价值及其增减变动情况,为全面实行经济核算创造条件,现提出如下估价原则。一、对房管部门管理和经营的房屋进行清产。在清产的基础上,经营管理部门要测绘、建立健全房产平面图、房产档案和房产卡片等资料。管理、经营房产的产权、产业资料要完整准确。以
    2023-06-06
    476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原则通过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对于城市建设及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这项工作。鉴于这项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请各地区、各部门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报告城市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近几年来,各地在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些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从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城市的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及噪声等方面的污染仍很严重,已成为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争取在“七五”期间使我国城市的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逐步为人民
    2023-06-10
    311人看过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1985年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至18册
    一、为了适应建筑业的改革,有利于企业推行多种形式的组织职工学习和掌握新定额的内容,大力宣传贯彻执行新定额的意义和作用。要使广大职工认识到,在建筑业改革的形势下,统一劳动定额仍是一项重要经济法规,必须认真执行,严肃对待,提高执行新定额的自觉性。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筑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把劳动定额的管理工作纳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在贯彻新定额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定额管理机构,充实和配备劳动定额专业人员,企业内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为工人达到和超过新定额创造条件。要把劳动定额、施工任务书、原始记录、台帐等一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起来,加强对贯彻执行劳动定额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使劳动定额在加强企业管理方面起到更为积极的作用。三、建筑企业内部不论实行哪种经济承包责任制和何种工资形式,对生产班组工人的分配必须以劳动定额为依据,贯彻按劳付酬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把完成劳动定额的程度同个人的物质利益紧密结合
    2023-06-09
    309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规范月饼包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文号:发改环资[2008]2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党委宣传部、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行业协会:为规范月饼包装,抵制奢华之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现就进一步规范月饼包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规范月饼包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月饼过度包装及搭售之风引起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月饼过度包装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次过多、选材用料过度、装潢设计奢华、包装成本过高等。伴随过度包装的还有销售月饼搭售其它商品。这既不符合消费者的愿望,又助长奢华之风,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背道而驰,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进行治理。近年来,有关部门对月饼过度包装
    2023-06-07
    151人看过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建质〔2008〕13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管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装饰装修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在增加就业、带动经济发展、改善人居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住宅装饰装修过程中,一些用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损坏房屋结构等情况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很大隐患。为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切实保障住宅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住宅装饰装修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安全息息相关,由装饰装修引发的结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汶川地震遭受破坏的建筑中尤为突出,这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23-04-22
    376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 城乡建设要怎样保护环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1
      合理开展城乡建设,科学安排空间布局,对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1992年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
    • 为保护大气环境,城乡规划和建设应执行那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1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城乡规划和建设,必须按照保护大气环境的要求,合理布局,严格管理,并执行下列规定:(一)本市辖区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大气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项目。(二)城区、近郊区和大气污染物超过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区,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国家和本市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
    • 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是计件工资制吗?计件工资制是否是计件工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1
      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是计件工资制的重要要素。计件工资制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主要形式之一。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劳动定额,通常是指在特定的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下,为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劳动定额基本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生产单位产品消耗的时间,即时间定额;二
    • 计件工资制是指什么,实行计件工资制有没有?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计件工资制是指什么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而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的一种工资制度。计件工资制是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算工资的制度,是计时工资制的转化形式,指需按已确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它的一般表现形式有: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要实行计件工资制,企业生产需具备相应的客观条件,如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7]13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