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损交通工具修理期间另行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13:05 57 人看过

在相关赔偿责任确立后,如何正确把握赔偿范围,是侵权赔偿的司法难点之一。法院一般认为,可诉求赔偿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根据现有法律规范、最高院司法解释精神和司法实践经验,对由事故引起的人身、均应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即赔偿范围依据损失范围合理规定,考量当事人提出的损失是否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

如当事人请求受损交通工具修理期间另行租车费用的,可以从未发生前,当事人使用车辆是否必要、合理(如其是否是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使用车辆的目的、车辆的用途、是否已支出租车费用等为标准)来判断当事人是否发生另行租车的损失。若当事人确需另行租车,且有租车事实,就其租车发生的损失的应参照租赁公司出租一般普通型车辆的费用,赔偿的期间应等同或短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至车辆修复完毕应从修理厂提取之日止的期间。

当事人请求赔偿为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的,若该费用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可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被抚养人的赔偿范围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中
    被扶养人的范围如下:第一类: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这种情况具体包括:1、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未成年外孙子女;3、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第二类: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这种情况具体包括:1、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3、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本人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4、缺乏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兄、姐。民法典中被抚养人范围如何确定民法典对抚养人范围如何确定没有规定,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被抚养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
    2023-07-03
    196人看过
  • 精神损害如何在交通事故中得到赔偿?
    (一)因处理投诉和卖家整改需要时间,因此,衣联将同一权利人在三天之内就同一卖家提出的投诉均将被视为一次投诉,此期间内时间在后的投诉将视为对之前投诉的补充,而不视为再次投诉(二)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同一类型的侵权投诉(包括但不仅限于: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视为一次投诉。(三)此规定旨在鼓励投诉人一次列明被投诉卖家店铺中存在的所有侵权信息,提高投诉处理效率。这就为大家解答了不正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这个问题。交通事故精神损害鉴定的程序伤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
    2023-07-04
    240人看过
  • 损害赔偿的交通事故限度
    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
    2023-07-02
    30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牙齿损伤赔偿案列
    交通事故中牙齿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一、民法典损害赔偿有哪些?损害赔偿包括以下这些:1、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3-03-10
    31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3项人身损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本网站对其进行了总结,将其分为三类,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下面就这三项可以索赔的项目具体说明一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本网站对其进行了总结,将其分为三类,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下面就这三项可以索赔的项目具体说明一下。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二、因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
    2023-07-02
    10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怎么赔
    在我国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精神损害的相应的赔偿金额一般主要根据下面几个因素来进行确认和计算:受害当事人自身所受的伤残等级、受害者自身所处的年纪;肇事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轻重、肇事当事人自身可以承担责任的具体经济水平、受理这一案件的所在法院当地的一个人均生活水平。一、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因素有什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可通过以下因素确定:(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过错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过错行为的后果;(四)过错方的利润;(五)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法律上没有统一的离婚精神赔偿标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遭受的精神创伤进行赔偿。二、交通事故中的人死亡后,病人放弃治疗怎么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
    2023-06-24
    62人看过
  • 损害赔偿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应用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
    2023-07-02
    216人看过
  • 损害赔偿主张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乘客属于机动车的搭乘人员,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属于直接受害人,可以要求责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要求责任人对于人身和财产损害予以赔偿。同时,乘客与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之间订立运输合同,保证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的合同义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乘客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可以主张违约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案件中是否主张损害赔偿1、如果不当得利中的得利人损害了受损失的人财产权益时,受损失的人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2023-07-03
    79人看过
  • 手机在交通事故中损坏,如何进行定损和赔偿?
    交通事故中,导致手机损坏的,属于财产损失的范畴,在发生事故的当时,机动车报保险公司的时候,就应该,提出来这个问题,报警的时候也要跟警察说清楚,有财产损失就是手机,坏了,然后,交警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就应该写明,有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按照,财产的价值,来计算赔偿,例如一个手机,有发票,然后还要计算折旧的问题,最后确定赔偿多少。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如何定损当事人的车定损后,保留好发票,作为索赔依据。如果对方迟迟不定损,可以请保险公司先赔偿自己的损失,保险公司拒赔可起诉。至于对方自己的损失,对方不起诉就随他去,起诉了再说。交通事故纠纷中,类似于这种无责方不定损、不修车的情况并不少见。无责方是不着急,可如果全责方损失较大,迟迟等不到无责方定损,就有些棘手了。事实上,保险条款中有这样一条明文规定:“保险人自收到索赔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金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资料可
    2023-07-14
    91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负面效果
    (1)对当事人而言,在交管部门调解无需交费,向法院起诉诉讼费也远比仲裁费用要低廉。仲裁委员会在交通大队设立调解中心,有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增加当事人经济负担之嫌。由于仲裁委员会在交通大队设立调解中心,会使有的当事人误以为这是必经程序,或者使其误以为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事实上,即使撇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这个问题不谈,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也不可能事先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持仲裁调解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只有一个: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浪费了时间、精力和金钱,其合法权益却未能获得充分及时的保障。(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涉及的当事人除了肇事司机和受害者,还有车主(车主和司机经常不是同一个人,有的车属于单位所有)、挂靠单位(营运车辆挂靠经营情形下)、保险公司(承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的保险公司属于必要诉讼主体)等。在交管部门进行的调解,肇事司机、车主和受害者以外的涉案
    2023-06-23
    336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可以鉴定误工期吗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可以鉴定误工期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对误工时间是不需要鉴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主张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1、误工日期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
    2023-06-17
    4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受害方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一、医疗费(一)医疗费的赔偿范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伤者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入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治疗费、化验费、药费、住院费等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哪些费用不能得到赔偿?1、受害人自己在药店买药,没有开具正规发票,那么,这部分医药费就无法向车方主张赔偿;2、受害人合理的医药费支出才能获得车方的赔偿,若为明显不合理的医药费支出,如高昂的保健药品费用等,一般都无法获得理赔。二、误工费误工费属于受害人如未遭受人身侵
    2023-06-03
    36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区分标准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概念是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法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的人,包括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他可能是交通事故责任者,也可能是车辆所有人、其他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以及取得运行利益的人。严格来讲,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行政法上的概念,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民法上的概念,两者不应混同。在有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者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是一致的,谁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谁就应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车辆所有人自主驾驶的情形;但在许多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者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不一致的,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并不一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车主雇佣他人驾驶的
    2023-06-08
    14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受到误工损失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错误劳动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比医疗事故发生的上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高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的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的年平均工资计算。错误劳动费的计算方式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两种,计算公式如下:(1)有固定收入:错误劳动费=错误劳动收入(天/月/年)*错误劳动时间注:有固定收入的,应根据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错误劳动费的损失赔偿。关于受害者能否承担,是执行的问题。(2)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可以证明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错误的劳动费=错误的劳动时间(天)*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书包括纳税证明书、公司发行的证明书等。B,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
    2023-08-06
    21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5
      1、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2、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作出紧急使用单位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请求权是否可以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者本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 出现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 该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19
      1、身体受到伤害的民事赔偿,首先要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的鉴定在每个市的大医院都有鉴定中心,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2、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医疗情况以及伤残等级鉴定情况确定受损失的大小,因每个省的以及城市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不同,以及受害者年龄的不同都会影响赔偿的具体数额,鉴于计算的复杂以及案件的个别性,故无法提供具体的详细的赔偿清单。(可电话沟通后付费提供详细的赔偿清单。3、如果对方
    • 交通事故一方逃逸, 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受伤, 应如何赔偿损失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18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起诉,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索赔。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如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以上致人重伤,且无
    • 在我国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启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3
      在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