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不具备施工企业资质发包人可以拒绝付款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7:23:06 438 人看过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法律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应予支持。发包人未验收未交付的,可以拒绝付款。

一、如何认定工程合同的竣工日期

法律规定工程合同中竣工日期的认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二)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竣工日期应认定为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可以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个问题,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

第二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未作约定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第三种情形: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应按双方没有约定处理,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如果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证期限。

三、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效力的规定是什么

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效力的规定是:

1、关联经营关系的施工企业以自身名义或者关联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一般以关联经营者和关联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者应诉;

2、关联方之间签订的关联协议无效,双方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

3、附属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无效;

4、施工企业具备相应资质是承包工程和签订合同的法律条件。因此,施工方在建设工程竣工前未取得相应资质的,由于合同违法性缺陷无法弥补,应确认无效;

5、关联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如何结算工程款取决于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2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资质相关文章
  • 承包人拒绝交付已完成的工程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承包人有权拒绝交付已完工程包括两种情形:情形一,工程合同提前解除或者终止时,对于双方已确认的进度款发包人未足额支付的;情形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于双方已确认的工程价款(大部分情况下工程尚未结算,通常主要为进度款)发包人未足额支付的。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工作有哪些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7-19
    207人看过
  •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能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吗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一、工程内容和工程承包范围的内容是什么工程内容是:指承包建设工程的内容和范围。工程承包范围的内容是: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包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出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禁止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并以企业的名义承包项目。二、做建筑工程外包合法吗?建筑工程外包合法。合法的外包方式:专业工程分包,即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即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三、建筑物的承包方式有哪些建筑物的承包方式有总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分包等。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商可以将承包工程
    2023-04-03
    453人看过
  • 承包人有哪些措施应对发包人拒签证、拒索赔、拒付款等行为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4-04-24
    500人看过
  • 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情形,特别是挂靠的情形。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挂靠的形式有:(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
    2023-08-16
    350人看过
  • 房建工程专业分包只有总承包资质可以吗需要具备的
    在工程领域中,拥有工程总包资质的企业具备进行专业分包的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这类企业具备承担各类专业工程的能力,但前提条件必须是与之对应的专属工程项目。一旦获取到施工总承包资质认证,这些企业便有权对其所承接到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各个专业工程完成全面的自主施工工作;同时,也可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依照法规合同的规定合法地转交给那些拥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
    2024-05-17
    361人看过
  • 因发包人拖延结算承包人拒绝交付的如何处理
    发包人拖延结算承包人拒绝交付的部分与欠付工程款数额相当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承包人拒绝交付工程的部分明显超过欠付工程款数额,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发包人拖延结算承包人拒绝交付的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2022-07-02
    435人看过
  • 企业借用施工资质进行工程承包
    无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借用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名义而进行工程承包的,合同应为无效。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请问:(1)到底谁有权利向发包人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是借用企业还是出借企业?(2)如果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来支付工程价款,发包人是否有权要求按实结算工程款?(3)如果承包人要求按实结算,发包人是否有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来结算工程款?对于无效合同,但工程质量合格的价款支付,《司法解释》第2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条规定,这个请求权属于承包人,这里的承包人是指借用企业还是出借企业呢?要搞清这个问题,必须先搞清《司法解释》第2条中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请求权的依据,是依据出借资质的企业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合同,还是依据客观上在借用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的事实合同关系呢?很显然,由
    2023-06-09
    421人看过
  • 施工企业是发包人的雇员吗?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工伤保险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交属于施工单位缴纳,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和职工无关,职工是不缴费的,按照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照单位的工伤风险性质给予不同的费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
    2023-07-10
    421人看过
  • 发包人与无施工资质的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咨询:发包人与无施工资质的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2023-05-07
    268人看过
  • 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是否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之一。世界公认的FIDIC合同条款中,设计-建造合同(Design-Bild,简称D-B)方式和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合同(Engineering、Procrement、Constrction/Trnkey,简称EPC/Trnkey)方式,均属于工程总承包方式。法律咨询: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吗?律师回答:是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
    2023-05-04
    84人看过
  • 施工企业应该具备哪些资质
    施工企业应该具备的资质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等。一、建筑公司三级资质代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三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
    2023-06-26
    454人看过
  • 分包人不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能直接向发包人追偿吗?
    现今,建筑工程层层分包仍是常见的情况,承包人分包给分包人,分包人在分包给实际施工单位。但是,层层分包极易出现资金断裂的问题,一旦分包人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实际施工单位可以直接向发包人追偿。分包人不付工程款的发包人有最终付款责任在实践中,分包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不但常见,而且也会给实际施工单位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所以,实际施工单位必然会想尽办法追讨工程款的,而向发包人追偿,就是一种常见的自救方式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实施施工单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未付的工程款。要是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此外,施工单位向发包人追偿工程款时,必须注意一大问题:已建成的建
    2023-04-30
    199人看过
  • 专业施工资质能做总承包吗
    律师解答:能。能。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24-04-16
    50人看过
  •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何为资质?简单理解,就是说一个施工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以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而每个序列下面又分为资质等级。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是说,没有取得任何序列的任何等级,超越资质等级,是指低资质的等级去承包高资质等级的工程,如二级专业承包单位去承接一级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这就是超越资质等级。一、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其实,这这种情形下,就是最典型的挂靠行为。杭州中院曾于2010年在就该行为予以了具体列举,包括:(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
    2023-03-25
    257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资质就是企业在从事某种行业经营中,应具有的资格以及与此资格相适应的质量等级标准。企业资质包括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等。... 更多>

    #企业资质
    相关咨询
    • 发包人拒不支付工程款可以要求承包人开工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26
      承包人不能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交付工程。 2、我国民法典对留置权的适用仅适用于动产,而建设工程属于不动产,承包人扣留建设工程拒绝交付属严重违约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承包人不得就建设工程行使留置权,但有权就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风险提
    • 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因此拒绝继续施工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
      可以。按约支付价款为发包人主要义务,发包人不按约支付工程款系严重违约行为,承包人享有履行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
    • 工程款不支付承包人有权拒绝交付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2
      承包人在发包人欠付工程价款时对已完工程有权拒绝交付。《民法典》在合同编承揽合同章中增加规定了承揽人对工作成果的拒绝交付权。
    • 如果不具备企业资质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9
      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债务,被挂靠人与挂靠施工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
    • 承包人拒绝交付建设工程承包款合法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4
      承包人不能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交付工程。 2、我国民法典对留置权的适用仅适用于动产,而建设工程属于不动产,承包人扣留建设工程拒绝交付属严重违约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承包人不得就建设工程行使留置权,但有权就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风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