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的,举证责任应当怎么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23:43:04 462 人看过

具体来说,劳动争议仲裁诉讼遵循以下举证规则:

首先,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再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或者法院应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最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或者法院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或者法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法须知】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
    民事领域的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对于举证责任的含义,从法学理论上主要有行为责任说、双重含义说和危险负担说三种界定。在我国的诉讼实践中,主要是采取双重含义说来定义举证责任的,即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则有可能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北京时开劳动纠纷律师认为,举证责任的基本含义包括如下两个层面:(1)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且予以证明的责任。(2)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即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不能予以证明的,应当由该当事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的责任。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或
    2023-04-25
    221人看过
  • 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据及举证责任分配
    发包方起诉的,应提交如下证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招投标合同(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包括转包、分包合同)、工程款拨付情况、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有关鉴定结论、工程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期的证据、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证据等。承包人起诉的,应提交如下证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包括转包、分包合同)、承包人的资质证明、工程量确认单、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报告、工程因发包人原因而延期的证据、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证据等。
    2023-06-10
    452人看过
  • 劳动者承担哪些劳动争议举证责任?
    一、谁承担确定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1、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该规定一方面强调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负担,从而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与一般证明标准一样,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也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由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用人单位有管理劳动者的权利,所以某些证据可能由用人单位保管,因此法院在审理中
    2023-04-11
    46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举证责任的范围怎么确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由于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双方当事人的不对等性,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因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4、因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主张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5、因工伤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一方承担举证责
    2023-07-22
    261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如何举证
    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起诉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主动离职所发生的劳动纠纷;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所发生的待遇纠纷;3、因用人单位给予职工行政警告、记过、留用察看、职工不服所引起的管理纠纷;4、因履行劳动合同涉及合同效力的确认、合同的变更、履行、终止以及因对劳动合同的理解发生争议或因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所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发生劳动争议如何举证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22日通过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
    2023-12-03
    337人看过
  • 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
    一、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合同是否履行发生的争议,是指一方当事人主张合同尚未履仃,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上的义务,而对方则抗辩说合同义务已经履行,或者认为合同已不具有履行效力。如果用法律要件分类说来透视的话,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债权人的请求履行权是否消灭。依法律要件分类说,就他人所主张的合同权利,认为有消灭权利的事实的,由主张消灭事实的人负责证明。因此,主张他人的合同履行请求权已归于消灭的一方应就消灭他人权利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权利的消灭有绝对消灭和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两种。其中,绝对消灭的法律事实有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的法律事实有解除合同、履行期届至等。(一)具体而言,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只要证明了下列事实之一,就表明他人的履行请求权不复存在了: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即清偿。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2023-05-06
    489人看过
  • 劳动者工作年限举证责任的分配
    当前,由于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而引发的劳资争议上升幅度较大。如因企业原因导致职工休假与工龄中断引发的工作年限纠纷、因职工辞职未获批准与是否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引发的纠纷等。实践中,法院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实质问题时,很难做出裁判。部分审裁人员认为证据是第一位,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的,判决其败诉,导致部分劳动者由于提供不出相应证据而有苦难言。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关于劳动者工作年限的举证责任问题,存在两个法律条文:一是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二是《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
    2023-06-10
    150人看过
  • 关于行政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行政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被告对于自己具有法定职权、履行法定程序、履行相应法定职责以及履行行政协议等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被告对于自己具有法定职权、履行法定程序、履行相应法定职责以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原告主张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对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对行政协议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行政不作为有哪些特征在分析了行政不作为的涵义之后,我们不难发现行政不作为是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消极性行政不作为的消极性在主观上表现为行政主体对其行政职权的放弃,在客观上表现为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所承担的行政作为义务。2、违法性违法性是行政不作为的本质特征,由于行政主体没有在法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履行其行政义务,所以,行政主体一旦被认定构成行
    2023-06-11
    308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举证责任的分配研究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其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劳动仲裁二次开庭举证责任是否倒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二次开庭举证责任是不会倒置的,举证责任在开庭前已经确定了,二次开庭也由一次开庭举证责任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
    2023-07-05
    290人看过
  • 分配举证责任:劳动关系中的挑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为确认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先由劳动者做出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明;再由用人单位举出劳动关系不存在的证据,最后由法官根据法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做出判断。口头合同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口头合同的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口头合同,首先应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即合同关系存在与否,这主要从当事人双方的举证中逐步得以求证。然后,围绕合同关系,运用证据规则,通过举证责任的分配,认定争议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5条具体规定了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该《若干规定》同样适用于口头合同。口头合同的证明,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生效和履行等环节。根据《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的规定,“在合同纠纷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此,第一,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当事
    2023-07-06
    398人看过
  • 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是什么?
    A、医疗机构举证责任代理医方的律师首当确认医患关系发生且未超过诉讼时效,而后决定在举证期限内主动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证明医方无过失行为或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以免发生举证不能。B、患方举证责任患方就是否存在医患关系、损害结果及损害结果涉及经济赔偿范围、数额等承担举证责任。代理患方的律师首当完成医患关系、损害结果的举证,在此基础上,还要对经济赔偿数额进行举证。举证前应当注意确定合理的赔偿预算,不能发生漏项。当医疗尚未终结或病情复杂造成预算困难时,当可保留相应的诉权。此外,在过失及因果关系方面,虽然举证责任倒置,但主动举证更具有说服力。当代的社会医疗事故发生,那么后续肯定会存在索赔方面的问题,对于这方面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和解或者说是申请调解的,其医疗行政主管部门也会在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实在调解不成再诉讼。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是刑事诉讼的基石与核心。刑诉机制
    2023-08-12
    358人看过
  • 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民事证据若干规定》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存在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确定纠纷属于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基础。在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规定,劳动者提起仲裁申请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否则不予立案。用人单位与劳
    2023-08-17
    98人看过
  • 劳动关系纠纷举证责任应当怎么确定
    劳动者要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若否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举证证明。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一、人体损害赔偿权可以劳动仲裁吗当事人遭受人体损害赔偿,如果发生的是民事争议,一般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发生的是关于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二、不存在劳动关系是怎样算劳动争议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就没有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没有劳动关系,自然不存在劳
    2023-04-05
    378人看过
  • 给付型不当得利谁承担举证责任?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一、给付型不当得利谁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了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对于给付型不当得利的认定应当遵循上述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由请求人对受益人的得利无法律上原因承担举证责任,理由如下:1、请求人的损失是因为自己的给付行为而引起的,由请求人承担举证责任符合行为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法理;2、任何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身的财产都负有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要求请求人承担举证责任更有利于促进权利人谨慎地处分财产;3、出于对现有秩序安定性的维护,对于受益人既有的财产占有状态,应当首先推定为合法占有,请求人要推翻受益人的占有状态,应当由其承担举证责任;4、不当得利举证责任的关键即
    2023-06-08
    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争议的时候,应当如何分配举证责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的规定,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仲裁委员会应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合理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考勤记录、招工登记表、报名表等证据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亦有责任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据,如工作证、上岗证、服务证、工号卡、出
    • 劳动仲裁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怎么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庭或者法院应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
    • 劳动争议仲裁法对当事人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举证责任是怎么样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解析】本条是关于当事人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举证责任的规定 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则有可能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的基本
    • 劳动争议诉讼中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怎样进行分配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诉讼中,按其主张承担下列举证责任 (一)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就工资领取、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工作管理方面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 (二)当事人主张已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就此主张举证。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向仲裁庭提交过的证据材料仍然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复印来自仲裁案卷的材料应当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证据核对章。 用
    • 劳动仲裁中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分配的劳动争议仲裁中员工如何举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6
      劳动争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用人单位提供由单位掌握的证据。当然,劳动者应当提供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等基本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四十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