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不足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21:42 357 人看过

a公司作为股东与另一家公司共同组成B公司。B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B公司因市场原因欠债近200万元。一些债权人起诉B公司后,该案胜诉,但未能执行。B公司债台高筑,是当地的老兵。虽然a公司是股东,B公司管理不善给a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但a公司认为B公司应该独立承担责任,不用再为此付出代价,这多少让人欣慰。但债权公司C起诉B公司,并将a公司告上法庭。当C公司起诉B公司时,a公司也被列为被告。原因是a公司作为股东未能履行出资义务,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原来a以房屋作为出资,但交付B公司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C公司认为a公司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出资不到位,因此,a公司应当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该房地产投资应办理过户手续,a公司的房地产价格为150万元。如果a公司不办理过户手续,则认为a公司投资不到位,故a公司应承担150万元以内的责任。根据公司制度理论,公司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相分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是公司债务,不是股东债务。公司股东不承担清偿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债权以公司财产补偿。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作为股东一般不承担B公司的债务,但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另有规定。《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24号文规定,人民法院还应当允许债权人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不存在投资不足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情形的,开办单位只能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承担清算责任。《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的,开办单位在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本不真实或者撤回注册资本的,可以裁定变更或者增加被执行人的开办单位,并在注册资本不真实或者被撤销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现代公司制度有其优越性。公司成立后,股东的出资将转化为公司财产,公司将以其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投资风险将大大降低。现实中,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案例很多,有的是故意不给钱拿公司当挡箭牌,还有一个案例就跟案例中提到的a公司一样。在任何情况下,法律最终确定的是股东不能出资并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股东在设立公司时,首先要足额出资,不能有侥幸心理,还要完善出资程序,以避免公司出资后被法院判决赔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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