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义务人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6 12:27:22 297 人看过

拆迁赔偿义务人包括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采取违法方式拆迁的拆迁方等。

1、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政采取违法方式拆迁的拆迁方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相关单位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需要履行支付补偿金的义务,对于拖欠补偿款不发的,可能会引发拆迁赔偿纠纷。发生此类纠纷后,纠纷当事人若是想要向法院起诉,那么在起诉之前,就需要收集相关对自己有利的、与拆迁赔偿纠纷有关的证据,这是由于起诉方一般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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