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彬芳大道53号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二、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
10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不得将建筑废弃物倒在公共场所地面以及城市道路或者穿越城市市区的公路两侧。
建设单位和个人需要排放或者受纳建筑废弃物的,应当在排放或者受纳前到主管部门申领排放证或受纳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梅州梅江区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办理位置
165人看过
-
清远新城六号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流程
170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期限多久
92人看过
-
横琴新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需要带什么
274人看过
-
茂名茂南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哪些要求
322人看过
-
大埔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在哪个位置
143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梅州市梅江区处理违章都在哪里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031、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扶大镇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话:2500330。2、大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环城大道顺安楼附近。电话:0753-5591883。3、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206国道北)。电话:0753-2205689。4、五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广
-
梅州市梅江区汽车违章扣分在什么位置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6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5、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6、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
-
建筑垃圾应该怎样处置?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1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建筑垃圾应该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
梅州市梅江区今年产假是几号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17产假最多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受80天的奖励假期,男性享受15天的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
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4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中转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遮挡围墙,进出口的路面应当实行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污染道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剩余建筑材料、拆除临时施工设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与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分别收集,按照规定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