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荣誉称号具体名称由什么机关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22:10:23 91 人看过

一、国家荣誉称号具体名称由什么机关确定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四条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二、侵害公民名誉权的特征有哪些

1、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当然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2、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在一般情况下,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只能是故意,绝非过失。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闻报道失实或履行职务的疏忽,也可能造成他人名誉权的损害。

4、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5、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文章
  • 谁可以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议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议案的单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
    2023-06-12
    380人看过
  • 决定授予国家勋章或荣誉称号的权力属于谁?
    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国家最高荣誉。国家勋章主要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级荣誉称号主要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化学工业部、劳动部关于化工企业申报国家级企业等荣誉称号考评安全条件的规定根据劳动部、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劳安字(1989)5号文件精神,在化工部(88)化生字第369号文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关于化工企业申报国家级企业等荣誉称号考评安全条件的规定》。今后,化工企业凡申报国家级企业(二级、一级、特级,以下同)和各种部级、部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及优质产品奖时,在安全问题上的考核,必须符合本规定。(化工部安全先进单位另有条件)一、基本条件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制造、化工
    2023-07-17
    144人看过
  • 国家机关的统称有什么?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国家军事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立案。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犯罪
    2023-07-22
    74人看过
  • 驰名商标可以作荣誉称号并突出使用吗
    1、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违法人员在执法中,要正确区分“驰名商标”字样正当使用与违法使用的界限。如果是将“驰名商标”字样视为荣誉称号并突出使用,用于宣传企业或推销企业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则应依据商标法规定进行查处。2、依据通知,在查办商标违法行为的时限上,要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立案机关查处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违法行为,应于收到当事人书面请求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有特殊情况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一、驰名商标会如何保护?驰名商标保护如下: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商
    2023-06-19
    264人看过
  • 青岛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发文单位: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2005-7-29执行日期:2005-10-1经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并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将修订后的《青岛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2005年7月29日第一条为了表彰和鼓励在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促进本市对外友好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和华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和华侨,可以授予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一)在促进本市的对外交往,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方面,贡献突出的;(二)在本市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城乡规划和重大技术政策,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方面提出重要建议,贡献突出的;(三)在发展本市经贸、科技、文化、教育
    2023-06-08
    492人看过
  •  国家对个人荣誉称号和一等功家属的奖励与保障措施
    该政策规定,其子女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子女本人自愿。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服兵役,并且如果他们符合征兵条件,他们可以优先被批准入伍。这一政策有助于鼓励适龄青年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1.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即将原文中的“其子女本人自愿”改为“其子女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2.接着,我们需要将“优先批准其服现役荣获一等功烈士的子女本人自愿”改为“优先批准其服现役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子女本人自愿”。3.最后,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改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子女本人自愿”。因此,改写后的内容为:“其子女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子女本人自愿。”2.待遇二:先录用为公务员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烈士子
    2023-11-14
    413人看过
  • 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统称为哪些
    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统称为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024-04-17
    326人看过
  • 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失效]
    第一条为鼓励和表彰对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和对外交往作出突出贡献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士,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士,可授予“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一)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和祖国统一,贡献突出的;(二)热心资助本市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贡献突出的;(三)积极为本市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设备,促进本市高新技术发展,贡献突出的;(四)积极为本市引进资金,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贡献突出的;(五)积极为本市开拓国际市场,开展经贸活动,贡献突出的;(六)促进本市发展对外交往,建立友好城市,开展交流合作,贡献突出的。第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士,由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市政协、区人民政府、市级党派、团体以及厦门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省、部所属的科研机构推荐。推荐单位应填写《厦门市荣誉市民推荐书》,并向下列主管部
    2023-04-22
    464人看过
  • 荣誉称号记载有错可以要求更改吗
    律师解答:可以。可以请求更正。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2024-04-17
    417人看过
  • 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暂行办法
    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南宁市的知名度,特设立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现就这一称号的授予,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条件本人自愿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南宁市户口的中国公民(含台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外籍华人和外国朋友均可被推荐授予“南宁市荣誉市民”称号。(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祖国统一;(二)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关心和支持南宁市两个文明建设,为促进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三)与我市有经常性的来往,并对南宁有较深的感情,积极对外宣传南宁市,为南宁市扩大开放和加快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二、权利和义务(一)我市举行的重大庆典、重大活动,邀请荣誉市民作为嘉宾参加;(二)我市举行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的会议,邀请相关的荣誉市民参加;(三)由南宁晚报社向境内的荣誉市民赠阅《南宁晚报》,由南方侨报社给境外的荣誉市民
    2023-04-22
    61人看过
  • 成都市规范荣誉市民称号的授予程序
    发文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6-12-1执行日期:2006-10-16《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已经2006年8月24日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市长:二六年十月十六日成都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鼓励和表彰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外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市外人士,包括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国内非本市公民。第三条(管理主体)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授予“成都市荣誉市民”(以下简称荣誉市民)称号的牵头协调工作,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推荐、审核等工作。第四条(授予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23-07-02
    284人看过
  • 34岁扶贫干部殉职,追授荣誉称号条件
    该名扶贫干部常年奔波于脱贫攻坚一线,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与群众直接接触的一线岗位,在扶贫攻击工作中表现良好,而该干部是在去扶贫的路上遭受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追授国家荣誉称号的条件是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四条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农村扶贫怎么扶1、扶贫工作要重质,不要重量,不要让扶贫只是一个简单的口号,要落在实处。不然就会还没扶贫,就脱贫了,要深入联系群众,不能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干部与群众的工作,干部一年下来工作做了
    2023-08-17
    113人看过
  • 专家称国家赔偿决定应由检察机关监督审核
    专家称财政部门无权审核国家赔偿决定应由检察机关监督政协委员与专家对话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新闻事件】10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财政部报送国务院审议的《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0月22日,本报《方圆律政》杂志举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问题与对策研讨会,全国政协委员汤维建等专家学者十余人参与研讨。【连线嘉宾】汤维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符启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熊文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连线记者】本报记者郑赫南由财政部门审核不合适记者:送审稿规定,财政部门审核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时,发现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总额或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违反国家赔偿法,应当通知赔偿义务机关核实,由赔偿义务机关依法处理。这是否合适?汤维建:财政部门的审核权属于执行权,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的赔偿决定属于司法权或赔偿决定权。如果赔偿决定存在错误
    2023-06-04
    54人看过
  • 斗山重视安全生产培训烟台获荣誉称号
    2009年11月26日,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被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予烟台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烟台开发区唯一一家受到表彰的企业。多年来,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积极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培训法规,下大力气强化员工安全健康培训工作,持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技水平,建立并实施了新员工三级、特殊工种、消防及应急演练、外协施工方安全教育体系,每年组织各类安全教育约1000人次,员工三级安全教育通过率100%,特种作业员工全部持有效证件上岗,外协人员经公司EHS教育合格后入厂作业,并按照法规要求,健全完善了员工安全健康培训档案,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
    2023-04-24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更多>

    • 获省荣誉称号与有何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获得省级荣誉的职工退休时增加15元的荣誉津贴。国家级荣誉的增加50元津贴。
    • 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统称为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26
      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统称为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 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十一条如何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1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子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每件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 使用国家机关名称是否侵犯了国家秘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
      是的。依据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