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四类案件指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4 22:06:54 190 人看过

一、职务犯罪四类案件指什么意思

职务犯罪是三种类型。

职务犯罪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

1.职务便利类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滥用职权类犯罪: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3.疏于职务类犯罪:如玩忽职守罪

二、关于职务犯罪立功的认定

关于职务犯罪立功的认定如下:

1.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一般构成职务犯罪谁管辖

一般构成职务犯罪公安机关管辖,当公司发现有职员侵占公司财产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2.自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2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职务类犯罪辩护意见
    职务类犯罪辩护
    职务犯罪辩护词 尊敬的法庭司法人员、尊敬的陪审员们: 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今天站在这里为被告人提供辩护词。我们将为大家呈现的是关于职务犯罪的案件,我将尽力为被告人辩护,公正地审视这个案件,同时用事实与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无辜。 首先,我想要强调的是,被告人并没有故意和恶意地参与任何职务犯罪行为。他是诚实正直的人,拥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和教育背景。案中这些指控并不符合被告人的特质和行为准则。 审理过程中,我们将提供有力的证据并聚焦于证明被告人既没有违法行为的动机,也没有实际从中获利的证据。同时,我们将对起诉方的证据和指控提出合法有效的辩驳对方的证据和指控提出合法有效的辩驳。 其次,我们将证明被告人在履行职务期间并没有犯下指控的行为,而是积极履行职责。我们将为法庭提供行为记录、出勤表和证人证言等证据,以证明被告人表现出色,正确无误地履行职责,没有犯下职务犯罪。 同时,我们将继续调查调
    2024-01-05
    399人看过
  • 什么是职务犯罪的四要件
    1、职务犯罪主体: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3、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状态。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一、贪污罪构成要件都有哪些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2、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客观要
    2023-03-05
    290人看过
  • 什么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监察法》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第四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职务违法会不会被判刑?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贪污犯或者受贿金额达到三万元的话,那么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被判刑的。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贪污罪的处罚规定的贪污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2023-07-25
    248人看过
  • 严重犯罪案件的意思
    重大刑事案件是刑事案件分类的一种。指犯罪情节严重的案件。如杀人致死或重伤的;爆炸、放火、决水、投毒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财产损失严重的;强奸妇女已遂或奸淫幼女的;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的;残害妇女的;拐卖人口情节和后果严重的;制造贩卖毒品的;以及使华侨、港澳同胞、来华外国人遭受人身伤害。重大刑事案件标准认定标准如下:(一)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诉讼案件;(二)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三)新类型案件;(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港澳台或涉外案件;(五)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六)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含三个)法律关系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
    2023-07-13
    227人看过
  • 犯罪和犯罪行为分别是指什么意思?
    犯罪,是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也就是指触犯了法律。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学着重从下列角度研究犯罪行为:(1)把犯罪行为作为犯罪心理演化过程的一个阶段进行研究,如犯罪意识——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犯罪结果;(2)研究犯罪行为方式,从中发现规律和特点,为制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政策提供依据;(3)研究某一犯罪者的犯罪行为方式,为改造该罪犯提供帮助。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
    2024-01-15
    492人看过
  • 银行职务犯罪法律规定是什么意思
    一、银行职务犯罪法律规定是什么意思银行职务犯罪法律规定意思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职务犯罪的有哪几类三类职务犯罪是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
    2023-07-26
    147人看过
  • 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什么意思?
    所谓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或者所在岗位有关的便利条件。所谓职权,是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的权力。所谓与职务或岗位相关,则是指虽没有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的权利,但却利用了本人职权、岗位或地位形成的地位,通过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其内涵应当包括下列几个方面:(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等工作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限;(2)利用凭借自已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及利用其他人员与职务相关的权限,为送取贿赂的人谋取利益;(3)利用、凭借权限、岗位、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其他对有求于己的人员职务上的权限,为送取贿赂的人讲取利益。后两种行为虽然是利用第三者的权限,但其是以自己的职务、岗位、地位等为基础的。倘若与自己的职务、岗位无关,如纯系人情关系,诸如朋友关系、亲属关系,则不属于职务之便的范围,收受这样的财物,不应以犯罪论处。斡旋受贿罪是什么意思斡旋受贿罪是受贿罪的一种表现
    2023-08-08
    337人看过
  • 职务犯罪批捕上提一级是什么意思?
    为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权的制约,实现职务犯罪侦查中提请逮捕与决定逮捕适当分离,2009年9月,最高检下发试行规定,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全国大部分检察院开始实行此项改革措施,将职务犯罪案件的逮捕由过去报上一级备案改为上提一级审查决定。2011年起,全国所有省区市检察机关全面实施“上提一级”改革。实施这项改革,使职务犯罪案件逮捕质量明显提高,在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同时,优化了基层检察院执法环境。1、职务犯罪在决定逮捕时,与其他普通的刑事犯罪在程序略有不同,简单地说就是批捕权上提一级。具体说就是基层检察院的反贪、反渎部门在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时,在提请逮捕时,以前是本院的批捕部门就可以决定了。从2012年开始,检察机关内部就规定了批捕权要上提一级,基层院现在要由省辖院(含区的市级检察院)的侦查
    2023-06-03
    220人看过
  • 关于办理职务犯罪自首是什么意思
    第一,自动主动向犯罪主管机关投案,并愿意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管;第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如果仅供述他人的犯罪事实则不构成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对于新供述的犯罪也构成自首。一、主动自首是指什么?主动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己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二、自首后还能再犯罪吗自首后又犯罪其自首成立。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
    2023-06-25
    125人看过
  • 户口类型是指的什么意思
    一、户口类型是指的什么意思户口类型的意思是户口性质。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1.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2.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二、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户口迁移需要以下手续: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领迁入证;2.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3.当事人持迁入证、迁出证等相关材料,领取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2023-09-25
    237人看过
  • 职务犯罪都有什么类型?
    职务犯罪的类型分为以下三种:1、职务便利类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滥用职权类犯罪: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3、疏于职务类犯罪:如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4-29
    428人看过
  • 怎么查处渎职类犯罪案件
    涉嫌诈骗罪需要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或者专业诈骗罪辩护律师。这类案件如果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之后可以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辩护,争取从轻处罚。这类案件很多情况下都是介于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之间,律师通过阅卷可以做出无罪或者罪轻辩护意见。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包括渎职犯罪案件和侵权犯罪案件两类,渎职犯罪案件共涉及36个罪名,侵权犯罪案件共涉及7个罪名。一、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看守所刑拘阶段家属可以会见吗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查阅案卷,调取有利证据,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二、刑事拘留律师是否可以会见刑事拘留律师可以会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在会见的同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还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
    2023-03-07
    122人看过
  • 职务侵占是什么意思,职务侵占罪与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务侵占是什么意思,职务侵占罪与职务”的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2023-02-19
    137人看过
  • 债务分类是什么意思?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民间借贷转移债权出借人同意吗债务人转让债务涉及合同义务的转让,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分为两种形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1、免责的债务承担,指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借款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在债务全部转移的情况下,原借款人已经脱离原来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新的借款人代替了其地位。实现此种债务转移常见方式就是借款人,即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借款人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否则该协议不能生效。2、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原借
    2023-03-13
    4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什么意思?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30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职务犯罪是个类别,各个具体罪名的犯罪构成以及量刑并不一样。
    • 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种类什么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1
      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种类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职务犯罪是啥意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2
      修订后的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贿赂犯罪(第八章);(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2、3、4、5、6、7、8、9、10、11、12、。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枉法追诉裁判罪4、5、国家工作人
    • 故意犯罪是指什么犯罪故意有什么类型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5
      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因素或称意识因素。即对适合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事实的认识。主要分为了两类,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 案件类型行政是什么意思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8
      案件类型行政是指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一经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受理,即变为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的前提是行政争议事实的存在和作为行政相对人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起。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