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了抚养权只是代表孩子今后随自己共同的生活,孩子主要由自己照顾,但是不是说有了抚养权就可以抢孩子。主要是因为抢孩子的这种方式是不利于子女的利益和健康成长的,抢孩子可能会给孩子的心灵和身体都造成伤害。如果另外一方不配合,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或者是通过报警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抚养权利,而不是直接抢孩子。男女双方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探望问题应该友好的协商,不能够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双方要本着有利于子女利益的角度来处理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孩子抚养权可以双方共有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权的时候,一般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判给夫妻中的某一方所有,不会作出共同拥有抚养权的判决。但是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法院是允许离婚后的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或者轮流抚养孩子这种做法的。所以双方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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