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1:51:58 351 人看过

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区别

过错推定界定是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界定是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妥为不同程度以确定行为人的不同责任。过错责任严格区分了加害了的过错与混合过错的情况,要求在混合过错中适用比较过失规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产品侵权责任是有过错还是无过错
    一、产品侵权责任是有过错还是无过错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产品责任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亦称客观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无过错归责原则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产品侵权责任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即产品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损害后果:即该产品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3.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4.过错: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销售者承担过错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产品生产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7-28
    351人看过
  • 侵犯商标权的责任形式是否是过错责任
    一、侵犯商标权的责任形式是否是过错责任侵犯商标权的责任形式是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责原则。二、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
    2023-06-01
    81人看过
  • 民事责任形式的区分: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责任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并不存在免责的事由,而过错推定承认加害人有反驳的机会,在存在不可抗力时,也有机会免责,所以它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归责方法。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推
    2023-07-12
    233人看过
  • 发包人的过错责任情形
    一般情况下,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主要是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但是仔细研究相关规定,在下列情形下,发包人也应当承当相应的过错责任:第一,提供的设计存在缺陷,或者擅自要求施工单位变更设计;第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配件、设备等不符合强制标准;第三,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第四,直接指定分包。一、工程发包方有哪些责任(一)办证责任。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二)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三)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四)物资保证责任。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五)经费保证责任。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贷款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人按
    2023-06-22
    474人看过
  • 医疗机构侵权无过错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机构侵权无过错责任的情况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等等。一、无过错责任具有什么特征1、因果关系是决定责任的基本要件,即以损害事实与责任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罪关系为前提,若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承担无过错责任;2、并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归责的要件,若以过错为归责的构成要件,那就成了过错责任原则;3、无过错责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这也是许多国家为保障受害人的权益而设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原因所有;4、由被告就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它不同于过错责任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原告只要举出损害事实及损害事实和被告的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再由被告就存在的法定免责事
    2023-06-27
    122人看过
  • 侵权责任绝对无过错与相对无过错责任有哪些区别?
    一、侵权责任绝对无过错与相对无过错责任有哪些区别?侵权责任绝对无过错与相对无过错责任的区别具体如下:1、责任的性质不同。绝对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至于因何发生这种损害行为“则是现代社会必要经济活动,实无不法性可言"。因此,它不能起到预防不法行为之作用。而相对无过错责任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相对无过错责任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2、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不同。由于绝对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因此在侵权领域中,绝对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相对无过错责任,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3、免责情况不同。绝对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
    2023-06-16
    244人看过
  • 什么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什么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1.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2.监护人责任的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3.委托监护侵权中监护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4.用人单位责任。《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
    2024-01-14
    302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无过错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如果销售商不知情且不应该知情,也就是说主观无过错,是善意的销售者,那么可以只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不用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一、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1、著作权也成为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著作权侵权
    2023-06-28
    76人看过
  • 针对侵权责任种过错推定的适用情形有什么
    下列情况的侵权适用过错责任推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推定教育机构适用过错责任。2、下列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承担责任:(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4、动物园饲养动物伤人的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6、堆放物侵权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7、林木折断侵权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8、窨井管理人侵权适用过错责任推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
    2023-02-04
    103人看过
  • 侵权哪种情况属于过错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包含过错要件,原告要证明被告有过错,大部分的侵权责任都适用过错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中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别1、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至于因何发生这种损害行为“则是现代社会必要经济活动,实无不法性可言”.因此,它不能起到预防不法行为之作用,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2、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因此在侵权领域中,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
    2023-08-08
    66人看过
  •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况1、无过错责任原则亦称客观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它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含义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无过错责任可适用于两
    2023-08-17
    500人看过
  • 侵权责任种过错推定在什么情形下适用呢
    下列情况的侵权适用过错责任推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推定教育机构适用过错责任。2、下列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承担责任:(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4、动物园饲养动物伤人的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6、堆放物侵权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7、林木折断侵权适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8、窨井管理人侵权适用过错责任推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024-05-06
    188人看过
  • 适用一般侵权责任过错推定的情形是什么意思
    一、适用一般侵权责任过错推定的情形是什么意思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过错推定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高度危险作业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5.建筑物、构筑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6.堆放物侵权;7.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二、一般民事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责任是怎么举证的受害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对责任人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由于产品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受害人要求生产者赔偿时,无需证明生产者是否有过错。而是由生产者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其生产的产品是否具有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免责事由、自己是否具备法定的免责条件,承担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制造工艺越来越复杂,要求处于
    2023-03-26
    263人看过
  • 产品侵权无过错责任怎么赔偿
    一、产品侵权无过错责任怎么赔偿无过错造成侵权的,侵权赔偿的标准要依据侵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而定,人身损害的依据受伤的程序赔偿,财产损失的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值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产品侵权责任具有的法律特征产品侵权责任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对因制造、销售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并致他人遭受财产、人身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产品侵权责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产品侵权责任发生在流通领域,这是产品侵权责任发生的前提;2.产品侵权责任并不是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和自身损坏造成财产的损失,而是产品因缺陷而造成使用者的人身伤害或者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
    2023-08-09
    39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过错侵权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是一回事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3
      过错侵权责任意思是:原告需要同时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原告因为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被告主观上有过错,被告才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意思是:原告只需要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原告因为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被告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
    • 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原则有哪些情形?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6
      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的情形包括什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 侵权法无过错责任有几种情况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一、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亦称“过失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对称。民事责任制度的一般原则。行为人只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若主观上并无过错,即使行为已致人损害且具有违法性,亦不负民事责任。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两种状况。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损害后果,但仍然希望或听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为故意;行为人对其行为后果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到,或虽预见到了但自信可以避免
    • 过错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意思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7
      过错侵权责任就是行为人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就是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什么情形下是无过错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8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承担无过错责任(《》第32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责任法》第34条)。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