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民事非权益争议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9:32:07 407 人看过

民事诉讼一般分为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后者正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

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因为法律有规定,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起诉。所以,基本可以认为选民资格案件和非讼案件属于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了。

非诉讼法律业务的领域很广,首先是它与所有诉讼相关的案前案外的工作,律师运用它的法律常识作一些协调工作,代为办理事务的工作;其次,企业方面有大量的非诉讼的法律业务,它与企业的股权管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紧密的联系;再次,律师从事法律顾问服务,为当事人预防诉讼和进行庭审以后的善后处理工作也会发生很多的非诉讼业务。如果换一种分类方法的话,非诉讼业务可能会发生在银行业务方面、房地产业务方面、知识产权业务方面、企业收购兼并方面,这几个方面非诉讼业务比较集中。

法律上的非讼有: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这些都属律师的非讼业务,还有一些比如法律咨询、某些事件的代理、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也都是非诉讼业务。

总的来说,民事诉讼是运用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提请。非诉讼是不运用法律手段,双方协商调解,还可以请求仲裁机构裁决等等。仲裁是尊重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途径的制度,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就是希望双方能自愿达成仲裁协议,这样就不用向人民法院起诉了,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种有仲裁协议的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特别程序审理案件时发现属于民事权益争议如何处理
    一、特别程序审理案件时发现属于民事权益争议如何处理1、人民法院在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二、哪些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审理特殊类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以下几种: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这类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相比有自己的特殊性,如案件因没有争辩的双方而没有原告和被告之分;又如,案件虽然与民事权益有关,但是,判决是以认定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为主要内容等。民事诉讼法将这类案件纳
    2023-04-20
    364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什么叫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是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一般是民事诉讼中的胜诉方,即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
    2023-03-23
    242人看过
  • 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形式有: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4、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
    2023-08-03
    309人看过
  • 什么叫做商标争议
    商标争议指的是商标注册后,两个合法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之间由于商标近似或相同引起的争议,或者驰名商标权利人因另外的注册商标与其相同或近似引起的争议。一、注册商标和商标的区别注册商标和普通未注册商标区别非常大,商标注册后,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而未注册的商标则不能受到这种保护,只能自己使用,如果使用过程当中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则使用人只能在自己在先使用的范围内继续使用商标,不能扩大使用范围,还有可能面临被他人起诉商标侵权的风险。对于驰名商标,商标注册的好处就更加明显了。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只能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而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就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即对于所有品类的商品或服务他人都不可以使用与已注册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二、商标权保护范围是什么商标权保护范围为: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对于
    2023-03-19
    478人看过
  • 什么叫劳动争议?&Q4&
    劳动争议的含义如下:1、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2、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劳动纠纷(劳动争议又称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
    2023-08-10
    10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超时效还能有民事权益吗
    发生劳动争议要及时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诉,否则,就算是真的有理也无法打赢官司。《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3-06-14
    475人看过
  • 什么叫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制作刑事立案报告,经负责人批准后立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由此可见,立案有三个标准,有犯罪事实,即案件已经受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本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测,是有证据证明的,不是空穴来风。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需要依法惩处。其行为仅构成犯罪,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一、遇到微信网络诈骗怎么报案可以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12321举报中心进行举报。财物在网络被诈骗,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同时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积极协助警方破案;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法律依据:
    2023-03-11
    43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民事案件?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社会纠纷。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具体诉讼程序受民事诉讼法的调整。劳动争议可以反诉吗劳动争议在仲裁中被申诉方提出反申诉的,在法院诉讼时其反诉成立。反诉的内容与起诉的内容是同一法律关系的话,法院方面会根据需要合并审理。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
    2023-07-12
    411人看过
  • 首例民事诉讼公益案件被提起,公益案件是什么
    一、首例民事诉讼公益案件被提起6月27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就曲XX、刘XX、张XX、唐XX四人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诉职责中发现,2015年3至4月,曲XX、刘XX、张XX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合伙在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司家庄村租赁厂房进行铁钉镀锌加工,违反国家规定将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非法排放到司家庄下水道并流往龙王河内,经检测该排放废水PH值为3.43,含锌量为571mg/L;同年3月至4月,唐XX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在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司家庄村租赁厂房进行铁链镀锌加工,违反国家规定将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非法排放到司家庄下水道并流往龙王河内,经检测该排放废水PH值为1.89,含锌量为6.58×103mg/L。曲XX、刘XX、张士XX3人合伙及唐*龙排放废水均超过《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废水排放含锌量1.
    2023-05-31
    470人看过
  • 什么叫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有哪些
    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1。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财产的权利。2、债权:债权是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3、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与其生命和身份的延续密不可分,没有直接财产内容。4、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者和工商生产经营标志的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5、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担死者个人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民事权利的特点在中国,民事权利具有三个基本特点:(一)平等性。每个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职业、地位等,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二)连续性。公民的民事权利从其出生至其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从其成立至其消灭,自始至终都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三)真实性。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强大的物质基础,使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得以保障。民事权利依不同的标准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2023-08-18
    310人看过
  • 民事非讼案件包括什么
    公示催告程序
    所谓非诉案件,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和权利有无的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非诉案件有三种,即: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非诉讼法律案件具有两个特征:一是非诉讼法律案件的内容,既包括无争议、无纠纷的法律事务,又包括已经发生争议的法律事务;二是非诉讼法律案件的解决途径,是既不需要提交司法机关审判,又不必经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而是通过法律人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通过法律人员进行诉讼外调解,提请仲裁机关仲裁,提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非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非诉讼法律案件具有两个特征:一是非诉讼法律案件的内容,既包括无争议、无纠纷的法律事务,又包括已经发生争议的法律事务;二是非诉讼法律案件的解决途径,是既不需要提交司法机关审判,又不必经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而是通过法律人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
    2023-06-13
    395人看过
  • 股东权益还叫什么?
    股东权益还叫净资产。主要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之和,代表了股东对企业的所有权,反映了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总资产小于负债时,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该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
    2023-08-03
    246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不正当竞争是什么案由
    一、民事案件不正当竞争是什么案由民事案件不正当竞争案由就是不正当竞争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十五、不正当竞争纠纷173、仿冒纠纷(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纠纷(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纠纷(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纠纷174、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175、虚假宣传纠纷176、侵害商业秘密纠纷(1)侵害技术秘密纠纷(2)侵害经营秘密纠纷177、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纠纷178、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纠纷179、有奖销售纠纷180、商业诋毁纠纷181、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182、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1、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
    2023-04-30
    341人看过
  • 什么叫刑事案件不起诉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情形包括: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会留案底吗需要视情况来看是否会保留案底。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简单说来就是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本身不构成犯罪而不予起诉的就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如果检察机关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为了犯罪事实但由于某些原因而没有提起诉讼的就会留下案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
    2023-07-23
    359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什么叫土地权属争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
      1、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因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等而发生的争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
    • 劳动争议案件与民事纠纷案件中民事纠纷、劳动争议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社会纠纷。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区分关键是看二者是不是劳动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而且之间的纠纷是不是因为劳动权利义务的分歧而产生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
    • 股东争议权益纠纷案件答辩书怎么写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17
      1、原告人的姓名及其他基础信息;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被告人的姓名及其他基础信息;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诉讼请求:即希望法庭的判决结果,例如借贷合同的起诉状中:被告需马上偿还原告借款金额元,利息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人承担; 5、诉讼的原因:写明起诉的理由,例如:被告人拒绝偿还借款或者下落不明等等 6、其他需要写明的事项; 写完起诉状之后就可以拿着起诉状和相关的资
    • 民事案件中什么叫确认之诉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12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益或者特定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是否合法有效之诉,分为积极确认之诉和消极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具有如下特征: 首先,确认之诉具有补充性。确认之诉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补充某些情况下给付之诉难以实现的功能。 其次,确认之诉具有预防性。通过确认之诉可以固定法律关系,预防冲突发生。强调确认之诉的预防性,是为了明确确认之诉的提起条件,避免确认之诉的滥用。 最后,
    • 劳动争议案件与人事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1、劳动争议解决的是由劳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人事争议解决的是人事政策文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上的部分人事用人及其他关系。在事业单位中存在着内部行政处分争议,而企业中一般表现为劳动关系,而不表现为企业内部行政关系。 2、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