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管辖包括哪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22:11:23 480 人看过

我国人民法院的立案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公安机关管辖,人民检察院管辖以及人民法院直接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执行立案管辖

执行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关于执行案件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定: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级别管辖的规定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您若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或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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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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