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尸检问题的相关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12:02 382 人看过

关于尸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对于死因不明或者对死因有争议的,应当进行尸检。司法实践中,许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因种种原因致使死者在死亡后未进行相应尸体检验,并且由于相关资料缺乏致使死者死亡原因不明。

造成未进行尸检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1)病人死亡后,患方当时即对死亡原因提出异议,但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死者家属拒绝尸检;

(2)病人死亡后,患方即对医疗诊治提出异议,医疗机构也未提出进行尸检,或者医疗机构提出尸检但不能证明家属拒绝的;

(3)死者在院外或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死亡,而对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治提出异议的。

应当认为对于第一种家属拒绝尸检的责任在患方。第二种由于医疗机构比患方更了解相关规定,也明知尸检的重要意义,而不能证明已经提出尸检或家属拒绝尸检,因此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对于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应当根据患者死亡后,患方是否及时通知了医疗机构,通知的时限是否在尸检尚能查明死因的时间内。如果医疗机构得知患者死亡,家属提出异议的时限超过了尸检要求的,其责任在患方,否则为医疗机构。

审判实践中发生第三种情况比较多一点,关于尸检的责任承担问题,其中最关键的在于界定医疗机构、患者家属在尸检过程中需承担的义务:

1、医疗机构在尸检过程中需承担的义务

(1)告知患者家属可以通过尸检确定死因,解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2)告知尸检的期限,即一般在48小时之内,有尸体冻存条件的最多不超过一周;

(3)需全面告知能够进行尸检的机构,与家属协商确定尸检单位,不能自行指定尸检部门;

(4)负责组织尸检工作。

(5)患者家属拒绝尸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其已经尽到上述告知义务的证据;

(6)组织进行尸检,但需有患者家属的书面同意书。

2、患者家属在尸检过程中需承担的义务

(1)对死亡患者的治疗及死因有异议时需及时提出。

(2)协助尸检工作,在尸检同意书上签字,提供尸检材料。

医疗机构及患者家属如违反上述义务,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尸检相关文章
  • 相关注意问题:
    继承丧失
    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负责人在解答这个问题时表示:“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这些房屋产权无偿赠与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继承房产后需要转让交易的,需注意:“自2009年6月3日起,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予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税率为20%。”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及相关注意问题有哪些死亡赔偿金是对
    2023-08-16
    146人看过
  • 关于彩礼问题的相关法律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对《民法典》第十条规定的适用,笔者建议应注意以下方面:1、首先要把握处理彩礼纠纷的基本原则,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2、双方已经登记结婚的,只有在满足特殊情况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其前提是双方必须离婚。3、《民法典》第十条规定中的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应当以绝对生活困难为标准,而不是相对生活困难。所谓绝对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其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彩礼与嫁妆在我国的各个地区都是十分常见的婚嫁流程中的一环,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都是民间约定俗称的。彩礼与嫁妆是结婚的双方家庭达成一致进行的行为,如果发生离婚的情况一般是不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进行的,通常按照个人财产处理。农村彩礼问题引发的思考风俗在我国可谓由来已久,早在西周时
    2023-08-16
    340人看过
  • 关于简易注销规定的相关问题
    一是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精神,适用简易注销的范围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二是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注意投资人应亲笔签名,不可代签),公告期为45日(自然日)。登记机关应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30天(自然日)内向登记
    2023-06-26
    259人看过
  • 相关问题:小三怀孕的法律问题
    小三怀孕了不触犯法律。怀孕是一个自然生理现象,是女性的基本权利,就怀孕行为本身来说小三是不触犯法律的,但是如果小三知道男方已经结婚,还和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是跟男方登记结婚的话,那么小三就会因构成重婚罪而触犯法律。婚外找小三怀孕属于重婚罪吗不管女方是否明知男方已婚,在怀孕的情况下不一定就构成重婚。因为重婚需要具有以下两种形式之一:(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
    2023-08-17
    51人看过
  • 关于企业注销相关问题的思考
    导言:公司注销是为消灭公司主体的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必须完成的所有法律行为的总称,即公司解散的事由出现后,清算组织依法对公司财务进行清算,清理完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核准注销登记的一系列法律行为。虽然《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公司注销进行了相关规定,但也只是进行了相关原则性和程序性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一、《公司法》第180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同时第181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事由,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但从具体操作上看,登记机关在对公司清算的监管上仍然存在一定的缺失。1、登记机关对公司是否出现解散及清算事由无法及时掌握。在日常工作中,登记机关一般能掌握的只有《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第一款中的营业期限是否到期
    2023-06-06
    455人看过
  • 关于培训补贴政策的相关问题
    (一)培训费补贴培训机构在开班前5个以上工作日,按照开班报告程序,填写《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申请表》,向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二)鉴定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技能鉴定前5个以上工作日,应当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鉴定费补贴申请。(三)企业申请培训津贴企业应于职工参加培训开班后一个月内,持《企业培训津贴申请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四)个人申请培训津贴企业职工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由个人提交《个人培训津贴申请表》。(五)个人申请生活费补贴院校学生、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在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由个人提交《生活费补贴申请表》。要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可享受培训补贴人群,可享受培训补贴人员分4大类:企业中青年职工,职业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及农村适龄劳动力。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
    2023-07-16
    146人看过
  • 问答:关于拆迁补偿诉讼的相关问题解答
    拆迁补偿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欠钱不还如何诉讼有欠条,起诉需要的材料起诉状、证据材料、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等。具体流程包括:第一步:带着准备好的材料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第二步:分配法官;第三步:通知开庭审理;第四步:法院判决。第五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3-07-15
    347人看过
  • 询问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刑罚的相关问题
    信用卡诈骗罪具有的量刑:1、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首先,将单位规定为信用卡犯罪的主体;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对窃取他人信用卡磁条信息;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证等行为应补充相应的处理依据;在信用卡诈骗犯罪中如何认定恶意透支数额、盗窃信用卡数额等及时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增强打击信用卡犯罪的可操作性。其次,对信用卡犯罪和相关犯罪做出从重处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7-05
    107人看过
  • 关于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解答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陆续发布了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知识问答,解答了养老保险应该怎么缴费、缴多少,以及如何转移接续等问题。和每个人相关,小伙伴们赶紧学习一下↓1、领取养老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能办退休吗?能领养老金吗?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有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二是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三是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
    2023-06-09
    435人看过
  • 关于并购重组相关法律问题
    并购重组法律问题有:1、购买股权中的法律问题。实践中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股权的定价问题。如何确定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是一个很关键也是很难把握的问题。二是有关公司股东人数的问题。购买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障碍是,除了国有独资和外商独资公司外,《公司法》不允许公司为一个股东。2、资产收购中的法律问题。资产收购中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收购资产时不收购负债或者说不收购“定时炸弹”。3、合并中的法律问题。合并中最重要的一个法律问题或许就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问题。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公司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这些规定对债权人有利,但在实际中有时得不到执行,债权人利益会因公司兼并而受到损害。4、重组中的法律问题。目前有关公司重组的法律规定还相当欠缺。我国《公司法》没有涉及公司重组,只有在《破产法》中有所涉及,但在实际操作
    2023-07-22
    446人看过
  • 相关问题及处理
    赃款赃物
    赃款赃物的性质,只能够由国家授权的特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决来确定,这是认定赃款赃物在程序上的决定性要件,也是理论与实践中必须正确认识的一个重要问题。生效的裁决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二是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刑事案件作出的裁决。赃款赃物的性质在程序上只能够通过有权国家机关的生效裁决才能认定,是因为赃款赃物是以违法犯罪行为的成立为前提的,而在某一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犯罪之前,由于该行为的性质不能够确定,因而通过该行为所获取的财产就难以定性为赃款赃物。明确这一点,对我们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违法犯罪所获取的财产,是否能够定性为赃款赃物,最终只能由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予以确定。在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利对赃款赃物进行认定,公安机关无权认定。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
    2023-08-17
    163人看过
  • 关于检查院不起诉的问题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主要有以下情况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2)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后果的,但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检查院不起诉了,派出所解除取保候审,还会有事吗?检查院不起诉了,派出所解除取保候审,不会有事。如果是公安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由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后,依照程序由公安机关解除。如果是检察机关做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则在宣布不起诉的同时,下发解除取保候审文书。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相关法律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五种情形
    2023-07-21
    360人看过
  • 关于技术合同相关问题有哪些?
    1、掌握签订合同的生效前提合法的权益人(当事人)平等的法律地位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技术合同的基本条款2、技术合同的十二项基本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地址(2)项目名称(3)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4)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6)风险责任的承担(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8)验收标准和方法(9)价款、报酬、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10)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11)解决争议的方法(12)名词和术语的解释3、合同一定要掌握的六要素(1)合同命题—技术合同的标题与合同主体内容要相符(2)合同实施的主体单位(3)实施合同中技术的主体内容(4)合同总金额(技术合同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5)技术实施的(责任、权属等)约定(6)合同签订地点和违约
    2023-06-26
    190人看过
  • 与存款相关的问题
    存管相关问题(1)资金托管权限(1)未经买卖双方书面同意,中介公司不得托管任何资金。(2)支付托管保证金托管保证金只能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支付:1。符合约定的贷款条件。比如合同规定,业主应在充分公证和委托后发放贷款,业主已完成后续手续。2。双方同意付款。即买卖双方书面约定定金支付对象,中介公司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理。3。如果达不到上述两点,那么支付给哪一方,只能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目前,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存在多起未经授权不当支付托管保证金的情况,导致重复向对方支付。教训是很痛苦的。请小心付款。相关知识:存款托管和资金监管是一回事吗?存款托管涉及买方、卖方和银行(或拥有支付许可证的支付平台)三方。目的:存款托管发生在交易完成时,但为了防止出卖人的不动产受到不安全因素的影响,应先实行存款托管,而业主的不动产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查房查封后不予放行,定金将转给出卖人。基金监管,参与方为四方
    2023-05-08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尸检
    词条

    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尸检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 目的是对尸体剖检观察,死者生前的各器官病变,科学的分析推断,得出符合实际的病理解剖... 更多>

    #尸检
    相关咨询
    • 关于交通肇事中的尸检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2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七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 关于尸检报告的问题找什么单位?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建议您详述案件事实。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诉讼,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律师后处理
    • 检察院关于逮捕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1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关于集迁和迁出相关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2、社会保险转出流程:在南京市本级缴纳的社保暂停后,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周一至周五至南京原参保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需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可同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相关凭证前往当地社保
    • 个问题关于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你的详细情况是怎样的。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