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庭有哪些工作职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4:35:14 92 人看过

法院立案庭的工作职责如下:

1、审查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2、进行立案登记;

3、审查立案;

4、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

5、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

法院立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基金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的核准和年审工作;负责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和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

(一)参保扩面岗位职责

1、负责指导、督促县(市)、区的参保工作及扩面任务的完成。

2、负责掌握并落实全市参保扩面进程和覆盖范围。

3、负责指导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

4、负责制定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方案。

(二)基金征缴稽核岗位职责

1、负责单位参保的申报、登记和核准工作。

2、负责工伤保险费的托收征缴、及台帐登记、汇总。

3、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

(三)参保人员异动岗位职责

1、负责参保异动的申报受理。

2、负责人员异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理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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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我想问一下法院立案庭职能作用是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9-04
      立案庭职能如下: 审查应由该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审查应由该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对应由该院受理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对应由该院受理的各类上诉(抗诉)案件审查立案; 审查应由该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 对该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抗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负责应由该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